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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一)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8-28 14:13  
 

JGJ252000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6]522号文和国家档案局档发字[1994]16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和吸取科研成果,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馆址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档案防护;6.防火设计;7.建筑设备。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对体例按新规定进行调整;对档案馆的等级进行修改;将原附件中温、湿度规定纳人正文;在防火设计一章引导可采用水雾消防灭火等。
    本规范由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1
    
      邮编:100032
    本规范的参加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杨世诚、杨战捷、范祥、王振法、姬仓、林海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JGJ 252000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代替JGJ 251986

Desigl code for archives buildings

1 总 则
    1.0.1 为适应档案馆建设的需要,使档案馆建筑设计符合功能、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国家综合性档案馆(以下简称档案馆)的建筑设计。
    1.0.3 档案馆分特级、甲级、乙级三个等级。不同等级档案馆设计的耐火等级要求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1.0.3档案馆等级与耐火等级要求及适用范围

等级

特级

甲级

乙级

耐火等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适用范围

中央国家级档案馆

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档案馆

地(市)级及县(市)档案

1.0.4 位于地震基本烈度七度以上(含七度)地区应按基本烈度设防,地震基本烈度六度地区重要城市的档案馆库区建筑可按七度设防。
    1.0.5 档案馆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档案馆archives
    收集、保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的基地和信息中心。
    2.0.2 综合性档案馆comprehensive archives
    档案馆的一种类型。收集、保管、提供利用多种门类档案资料的档案馆。
    2. 0.3专门档案馆special archives
    档案馆的一种类型。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某一专业领域或某种特殊载体形态档案资料的档案馆。
    2.0.4 国家级档案馆national archives
    收藏党和国家中央机构的和具有全国意义档案的并经国家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建立的档案馆。
    2.0.5 库区repository
    档案库房及为其服务的交通通道占用的区域的总称。
  2.0.6 馆区archive area
  档案馆各类业务用房及附属公共设施所占的整个区域。

  2.0.7 档案库storehouse for archives
  档案馆中专为存放档案所建的房舍。

  2.0.8 查阅档案用房search room
  办理档案查阅手续,存放查阅档案的检索工具和阅览档案等所用的房舍。

  2.0.9 利用者searcher
   
查阅利用档案的人员。

  2.0.10 缓冲间buffer room
  在进入库区或库房的入口处,为减少外界气候条件对库内的直接影响而建的沟通库内外并能密闭的过渡房间。

  2.0.11 封闭外廊closed corridor
  在档案库外建的用墙和窗与外界隔开的走廊(一面或多面以及绕一圈的环廊),以减少外界气候对档案库的直接影响。

  2.0.12 档案装具equipment for storing archives
  存放档案所用的器具。

  2.0.13 主通道main passageway
  档案库内的主要交通、运输通道。

  2.014 密集架mobile or compact shelving
  可沿轨道行走并能紧密排列、多联组合的装具。

  2.0.15 消毒熏蒸室the fumigation room
  用气化化学药品进行杀虫、灭菌工作的专设房间。

  2.0.16 珍贵档案precious archives
  具有重要凭证作用和价值的、不可替代的、年代久远的历史档案。

  2.0.17珍藏库storehouse for precious archives
  存放珍贵档案的高标准的档案库。

  2.0.18 母片库storehouse for master
  专门存放缩微母片的档案库。

    3
馆址和总平面
  3.0.1 档案馆馆址选择应纳入并符合城市规划的总体要求。
    3.0.2 档案馆的馆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1)馆址应远离易燃、易爆场所,不应设在有污染腐蚀性气体源的下风向;
    (2)馆址应选择地势较高、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空气流通和环境安静的地段;
    (3)馆址应建在交通方便、便于利用,且城市公用设施比较完备的地区。高压输电线不得架空穿过馆区。
    3.0.3 档案馆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档案馆建筑宜独立建造、自成体系。当确需合建时,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2)总平面布置应根据近远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宜进行一次规划、建设,也可分期建设;
  (3)馆区内道路布置应便于档案的运送、装卸,并应符合消防和疏散要求;
  (4)馆区应留有绿化用地;
  (5)馆区内应设停车场等公共设施;
  (6)馆区内建筑及道路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