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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下发二○○七年全市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7-20 10:23  
 

 

各区、县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现将二○○七年全市法院工作要点下发,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二○○七年全市法院工作要点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和《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的关键年。新一年全市两级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和全市工作大局,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规范司法行为,推进法院改革,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充分有效合理地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安康经济社会突破发展和创建“平安安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2006年全市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找准保障和谐发展的出发点,围绕司法为民,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1、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在巩固教育成果的同时,采取集中清理积案、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使广大法官干警真正解决司法观念问题,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维护稳定观、群众利益观、司法权威观。

2、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改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减少和防止司法不公正、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等问题的发生,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内涵、基本要求,融入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中,努力实现司法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和人性化,健全“人人有目标、事事有监督、层层抓落实”的管理制度体系。

3、把专项教育与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力度,落实办案责任,着力解决合理诉求,做好源头治理,努力实现“一控制、两下降”工作目标。

4、把专项教育与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结合起来,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调解工作,扩大调解范围,创新调解方法,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者之间的有机、有效衔接,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5、把专项教育与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结合起来,充分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健全司法救助制度,使司法救助从减免缓诉讼费,扩展到对各类案件受害人、特困当事人的救助和合理有效的诉讼指导。

二、找准保障和谐发展的切入点,围绕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1、贯彻全国法院第五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正确应对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案件核准权之后的新形势,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确保死刑案件的一审审判质量,坚决杜绝冤杀错杀。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

2、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毒品犯罪,依法打击各种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合法利益、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依法打击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保障“绿色安康”建设。

3、贯彻全国法院第七次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正确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和社区邻里纠纷案件,促进婚姻家庭和社区邻里关系和谐;妥善审理各类涉农和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农村社会与劳动关系和谐;妥善审理环境侵权案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4、妥善调节经济关系,服务发展第一要务。注重审理好涉及国有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推动国企改革;审理好涉及“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的案件,保证重点建设顺利进行;审理好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审理好劳动争议案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5、进一步明确民事审判庭与立案庭在案件受理审查、移转、管辖权争议的办理、审前准备工作方面的职能分工和配合;进一步完善、明确民事审判庭之间的业务分工。

6、做好行政审判工作。坚持依法受理行政案件,畅通救济渠道,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的诉讼程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加大行政案件协调解决力度,促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系和谐,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7、优化行政审判环境,推行行政案件提级管辖、指定管辖制度,排除不当干预;探索建立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协调沟通机制,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

8、做好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依法应当确认的要及时确认赔偿责任,依法应当赔偿的要及时做出赔偿决定,通过国家赔偿渠道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

9、抓好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裁判权威。继续抓好各项执行工作机制、制度的完善、深化、推广工作,逐步实现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强化执行流程期限管理,严格案件办理期限的延长和批准程序,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严肃执行纪律,对违法违纪执行一经发现,彻查到底,严厉追究。

10、高度重视暴力抗拒执行事件的处置和预防工作,进一步完善执行案件信息系统建设,构建执行威慑机制。通过严肃的责任追究和深入的法制宣传,引导群众形成尊重司法的习惯,树立司法权威。

三、找准保障和谐发展的立足点,围绕提高“四种能力”,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1、树立忧患意识和机遇意识,把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工作的11号文件和15号文件,作为今年全市法院的一项大事来抓,再汇报,再协调,再争取,坚持不懈地把全市法院建设推向一个新阶段。

2、围绕提高法官干警的四种能力,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能力,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狠抓法官干警队伍建设。

3、坚持不懈地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法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要求,全面加强法院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4、加强法院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行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建立和实施法院“人才工程”,努力培养一批专家型、复合型高素质法官,按照实际需要培养一批优秀的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行政管理、文秘综合等审判辅助人才。

5、高度重视司法警察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增强司法警察队伍的战斗力和保障能力,使之能够适应死刑二审案件开庭、死刑执行和防范、处置突发事件及其它恶性事件的需要。

6、坚持不懈地抓好法院班子建设,努力建设讲大局、懂业务、会管理的坚强的法院领导集体。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在抓好院长异地交流任职和上下级法院之间领导干部交流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大法院与党政部门之间干部交流工作的力度。

7、加强基层建设,不断深化“五好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加快人民法庭建设进度,进一步提升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工作水平;积极探索,逐步推行上级法院法官主要从下级法院优秀法官中遴选的制度。

8、进一步加强司法宣传和法院调研工作,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建立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新闻出口归一制度。办好《安康审判》刊物和法院互联网站,以调研精审判、以调研促改革、以调研强素质。

四、找准保障和谐发展的着力点,围绕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进一步推进法院改革

1、积极推进民商事、行政审判机制改革,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特别是要积极慎重地探索、完善审判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改革。

2、切实重视案例指导工作,落实省法院参阅案例发布制度,统一裁判尺度,努力增强司法公信力。

3、继续推进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4、认真推进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改革,以设置专职委员为契机,健全办事机构,完善议事规则,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5、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改进和完善立案、涉诉信访工作,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完善公开审判和巡回审判制度,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便民、护民的各项措施。

6、以弘扬司法民主、加强司法监督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确保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到位。陪审员没有发挥作用的,经请示党委和人大同意后按相关程序及时调整补充。

7、推行法律释明制度,大力做好立案风险提示、诉讼指导、判前说理、判后答疑工作,使这项工作渗透到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全过程。

8、重视并积极倡导和实现司法和谐。按照方便群众诉讼、方便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努力创建和谐的诉讼秩序,着力维护和谐的司法环境。

9、严格执行国务院公布的诉讼费收费办法,并对外进行制度公示。同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落实基层法院经费最低保障标准,确保法院工作正常进行。

10、以服务审判为主线,提高司法行政保障能力、加快现代化设施建设、改善法官待遇,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不断规范和完善法院信息网络建设,改善通讯、办公条件,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全面提高法院各项工作的信息化程度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