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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设置市局应急管理办公室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7-20 15:18  
 

 
              安食药监发〔2007〕80号

各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市药检所,局机关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公共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履行职能,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局设置市局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和政务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领导重要批示督办、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

一、市局应急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局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系统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保证市局与省局、市委、市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分局、药检所联络畅通;指导系统政务值班工作。

(二)办理市局有关重要事项,督促落实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

(三)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对省局和市上的各项应急工作预案,督促相关科室及时编制、修订相应工作预案,检查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一旦有事,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四)按照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部署,积极协调,做好应急信息平台规划、建设和技术通信保障等工作,指导全系统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

(五)协助局领导处置重大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事件,加强组织协调,督促落实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和宣传等工作。

(六)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工作。

(七)负责市局政务信息的报送、联络工作,协调指导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八)负责信访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应安康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局应急管理办公室(省局值班室)的主要业务范围,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强督办检查,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三、市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上班期间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下班期间及双休日、节假日由办公室安排局机关工作人员轮流承担值班工作,突发事件期间,根据需要另行安排。

四、市局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组织对市局系统的各项应急工作预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督促相关科室对于省局和市政府有关应急工作预案中涉及我局职能的进行梳理汇总,逐一检查,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五、市局应急管理值班室设在市局三楼办公室,电话(传真):0915—3203937。

 

附件: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应急管理值班电话

 

 

 

OO七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应急管理值班电话

 

单位

电话

传真

  局

3203937

3203937

市药检所

3210057

3210057

汉阴分局

5219905

5219905

紫阳分局

4427898

4427898

岚皋分局

2528302

2528302

平利分局

8426392

8426392

旬阳分局

7202089

7202089

白河分局

7823479

7823479

石泉分局

6326298

6326298

宁陕分局

6825913

6825913

镇坪分局

8820722

8820722

注:1、省局应急管理办公室(省局值班室)电话:029-85361300,传真:029-85361299;安康市应急办公室值班电话:3213721,传真:3230829。

     2、各单位值班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报告市局及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