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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07-07-24 10:07 |
为了切实做好安康城区救灾防病工作,全面开展灾区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保证灾区伤病员得到及时救治,灾后无重大传染病疫情和食源性疾病发生,根据《安康市救灾防病预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防治、科学防治、依靠群众、属地管理、市区联动的原则。
二、工作重点
(一)做好灾民安置点受灾伤病员的医疗救护。
(二)做好东西二坝灾区和灾民安置点食品卫生和饮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做好城区环境卫生和东西二坝等灾区和灾民安置点环境消杀、卫生防病、疾病监测和健康教育工作。
三、工作责任
(一)组建工作指挥机构:组建城区救灾防病领导小组
组 长:彭有庆
副组长:吴树山、陈文乾、王永堂、史小波
成 员:陈先新、袁 博、王国栋、袁世康、郑实兴
何 涛、杨 彬、李树章、刘玉泉、张军康
张代琴、赵良述、黄健全、代纪发、李忠红
主要职责:
1、制定工作方案;
2、组织、指挥、协调城区救灾防病工作;
3、负责救灾防病的监督检查;
4、负责救灾防病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联络人员:余富世 3212161 13325358653
(二)组建工作机构:设立医疗救护、卫生监督、卫生防疫三个工作机构
1、医疗救护组:
(1)市直医疗救护小组
组 长:吴树山
副组长:杨 彬、刘玉泉、张代琴、张军康、黄健全
主要职责:
①指导城区伤病员医疗救护工作;
②负责督促检查城区伤病员医疗救护落实工作;
③具体负责西药厂、供电局、市委党校、安师附小、化工厂等灾民安置点医疗救护工作。
④负责城区医疗急救工作。
联络人员:熊晓芳 3213944 13038903363
(2)区直医疗救护小组
组 长:陈先新
副组长:曹 凌、区直医院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①负责督促检查城区伤病员医疗救护落实工作;
②具体负责酒厂、江南小学、果园小学、枣园小学、汉滨城关二中等灾区安置点的医疗救护工作;
③负责城区医疗救护工作。
联络人员:曹 凌 3266015 13891527669
2、卫生监督组
(1)市直卫生监督组
组 长:赵良述
副组长:袁世康、胡小龙、刘新英、徐生慧
主要职责:
①指导城区饮水卫生、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②负责督促检查东西二坝等灾区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③具体负责西药厂、供电局、市委党校、安师附小、化工厂等灾民安置点饮食卫生监管工作;
④负责督促检查灾区传染病防治落实情况。
联络人员:胡小龙 3214555 13909155915
(2)区卫生监督组
组 长:王国栋
副组长:吴发贵、李忠江、肖 勇
主要职责:
①具体负责东西二坝饮水、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②具体负责酒厂、江南小学、果园小学、枣园小学、汉滨城关二中等灾民安置点饮水、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③具体负责灾区传染病防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联络人员:吴发贵 3266606 13992513222
3、卫生防疫组
(1)市直卫生防疫组
组 长:李书章
副组长:郑实兴、熊建平、尹行祥、黄志福
主要职责:
①指导灾区环境消杀、卫生防疫和健康教育工作,协助开展饮水卫生监测;
②负责督促检查灾区卫生防疫等落实工作;
③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消杀药械;
④参与市区联合组织的卫生防疫活动;
⑤具体负责安师附小、西药厂、市委党校、供电局、化工厂等灾民安置点的消杀工作;
⑥负责灾区疫情信息汇总、疫情监测预警分析和上报工作。
联络人员:宋新颖 3221140 13571442601
(2)区直卫生防疫组
组 长:袁 博
副组长:杨厚林、代纪发、范宝安、禹纪发
主要职责:
①指导灾区环境消杀、卫生防病和健康教育工作,开展饮水卫生监测;
②负责督促检查灾区卫生防疫等落实工作;
③负责组织开展东西二坝等灾区环境消杀、饮水消毒、传染病监测和报告等工作;
④负责组织开展灾后防病健康教育工作;
⑤具体负责酒厂、江南小学、果园小学、枣园小学、汉滨城关二中等灾民安置点环境消杀工作;
⑥负责消杀药械的组织供应工作;
⑦负责灾区卫生防疫信息收集、传染病监测预警分析和上报工作;
⑧参与市区联合组织的卫生防疫活动。
联络人员:杨厚林 3266603 13324630596
四、几点要求
(一)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各工作机构和市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方案明确的职责要求,制定本工作机构、本单位的具体操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二)全力投入救灾防病工作。各单位负责人和卫生工作人员要将救灾防病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排除各种干扰,全身心投入到本次救灾防疫工作中去,按照《安康市救灾防病预案》和本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灾后无重大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加强上下左右的沟通协作。市区卫生局、医疗卫生单位之间必须相互沟通,团结协作,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汇报、沟通、研究解决,共同完成城区救灾防病任务。
(四)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各联络人员要按照市政府要求,每天上午11时、下午5时、晚11时按时向市卫生局报送开展救灾防疫信息,如有特殊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五)严格救灾防疫工作纪律。市区各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遵守救灾防疫工作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和各工作组主要领导为救灾防病等一责任人,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敷衍了事、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等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和重大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