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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办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7-24 11:42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市委同意《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办法》(以下简称《具体办法》),是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的,对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具体意见》),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省委《具体意见》和市委《具体办法》,全面把握《具体办法》的基本要求,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实践,大胆创新,及时总结新的经验,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完善。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具体办法》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市委。


                                                  
中共安康市委
                                               2005
1010

 

 

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
        
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具体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省委《具体意见》,推动我市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具体办法: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2005年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培训计划。2006年,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各级干部培训机构的必修课。2007年,编制反腐倡廉教学大纲并抓好师资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讲一次反腐倡廉教育课,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每年对新任职领导干部集中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培训。

  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清正廉洁,永葆先进性主题教育,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

  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2005年重点学习《实施纲要》、《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2006年重点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2007年,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继续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

  (二)加快廉政文化建设步伐。2005年,制定《安康市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2006年至2007年,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拓展廉政文化阵地。通过举办廉政报告会、文艺表演、书画展览、廉政影视剧展播,继续建立廉政宣传栏、廉政公益广告牌,运用廉政贺卡、廉政台历、廉政短信、创作廉政歌曲等形式面向全社会开展廉政宣传教育。

  加快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的步伐。2005年抓好试点,2006年总结经验,2007年全面推进廉政文化五进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营造富有安康特色的廉政文化氛围。

  (三)加强反腐倡廉舆论宣传。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完善宣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市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党报党刊都要开设反腐倡廉专题栏目或节目。充分利用互联网进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继续办好市县(区)党风廉政网站,提高质量,拓展反腐倡廉宣传平台。

  (四)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2005年完善大宣教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形成各级宣传、组织、党校和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和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2006年进一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协调会议和工作例会等相关制度,调整、充实成员单位,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形成分工有序、责任明确、协调一致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2007年实施反腐倡廉新闻发布制度,坚持和完善宣传教育工作激励机制。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一)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2005年,探索建立党代表提案制度,研究探索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制定关于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办法、关于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2006年至2007年,探索制定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有关规定。选择部分地方进行全委会事先征求代表意见和邀请党代表列席全委会试点,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

    
(二)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2005年,坚持和完善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和管理机制,制定市政府关于科学民主决策的规定。2006年至2007年,建立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和纠错机制。

  (三)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2005年至2006年,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收入申报制度。探索制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警示制度和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范。2007年,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具有约束力的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四)健全和完善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2005年,制定关于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程序的规定。2006年坚持和完善违纪违法行为经济处罚、组织处理以及辞职、辞退、免职、降职、任职限制等具体规定和制度。2007年,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制定对违反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规定、违反行政审批制度、违反产权交易规定的处理办法。

  (五)完善反腐败工作机制和制度。 2005年,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健全工作机制。2006年至2007年,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健全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的责任制度体系,探索制定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具体办法。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市、县区纪委派驻机构由纪委统一管理。

  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对执法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2005年,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鉴定和 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重大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06年,强化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回复组织函询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落实情况的重点监督。2007年,探索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2005年至2006年,制定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等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办法,完善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07年,制定资本运营监管办法,对资本运行进行全程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和完善预算编制及执行的制衡机制和部门内部监管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大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力度。2005年,建立警示训诫联席会议制度,拓展信息线索收集渠道,完善纪委内部分工协作的运行规范。2006年,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警示训诫工作机制。 2007年,全面建立警示训诫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充分发挥监督主体的作用。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强化党的代表大会对党的委员会和常委会的监督,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加强人大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和完善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等重大事项,通过对地方规章的备案审查,选举、任命干部、开展述职、人大代表视察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等途径,加强对各级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及其负责人的监督。
加强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强化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工作。加强对财务收支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资金的审计,依法实行审计公告制度,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执法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和途径。

  加强司法监督。审判机关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检察机关依法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法院审判活动和判决生效后执行情况的监督,防止司法权行使过程中的腐败。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系统预防、重点工作专项预防等活动。

  加强政协监督。切实发挥人民政协通过会议、提案、视察、建议、反映情况等形式,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作用。支持政协通过听证会、群众代表参加或旁听政协会议等形式,反映党政机关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聘请政协委员担任相关行业的监督员,邀请政协委员参加重大事项的调查、检查和联合执法等活动。

  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特邀监督员队伍建设。重视发挥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完善关于领导干部包案下访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见。设立专用举报电话,提倡实名举报,及时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认真贯彻《进一步加强新闻监督的意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四、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和完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期试用等制度。2006 年至2007年,继续推进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全面实行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落实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和任职回避、交流制度,逐步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上一级党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县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工作机构以及委任制领导干部逐步实行任期制。

  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探索完善党内选举工作,逐步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比例和范围。积极探索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有效办法,逐步扩大直接选举范围。

  建立健全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考察办法,探索和推行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察办法。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完善干部管理的评价体系。把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而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干部,采取组织措施,及时予以处理。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2005年,市、县区政府全面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审批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加强事后监管。规范和完善企业登记并联许可改革和基本建设项目并联许可改革。2006年至2007年,对宜于公开的审批项目逐步推行公开审批,坚持和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推进效能建设,引入听证、咨询、质询等制度及配套程序规定,规范对行政审批项目的监督。

  (三)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部门预算。2005年,完善正常公用经费定额管理,细化正常公用经费定额体系;建立项目库,制定市本级项目支出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部门预算数据库。2006年至2007年,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制衡机制,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监控,规范和完善县区部门预算工作。

  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2005年对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2006年至2007年完善非税收入收缴办法,逐步将包括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在内的所有政府非税收入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2005年,启动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2006年至2007年,完成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的转轨工作。

  加快建立财政绩效评价体系。2005年至2006年,制定《安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进行绩效评价试点。2007年,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办法,对所有专项资金和单位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

  (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健全政府投资管理机制、项目决策机制,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公开招投标制,制定政府投资效益评估和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办法。

  (五)强化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2005年,完善和推行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重点建设项目派驻纪检监察室和财务总监制。2006年至2007年,进一步明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机构与有形建筑市场职能,全面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投标,探索限额以下建筑项目市场化运作方式,制定《安康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安康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整合监管资源,强化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
加大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力度。2005年至2006年,研究制定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范围以及对工业用地逐步纳入招拍挂出让范围的标准和适用条件,进一步健全完善土地交易和经营性用地出让办法,健全征地程序,完善土地补偿和安置办法,推行划拔土地公示制。2007年,研究制定公共设施社会化管理和有偿使用的政策性意见。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规范和完善产权交易程序。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和监管工作,制定产权交易市场化运作的基本程序,规范资产评估、产权交易行为,加强对国有资产交易的监管。推行资源招标拍卖工作。扩大国有资产交易范围,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转让纳入产权交易统一市场。

  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2005年,制定并实施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2006年至2007年,加强政府采购执法检查,重点解决规避政府采购行为的问题。

  (六)规范和强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2005年,县区、乡镇政府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2006年至2007年,市级行政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定安康市电子政务建设规划,逐步推进电子政务。

  完善厂务公开工作。2005年至2007年,以改制企业为重点,制定和完善厂务公开实施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规范村务公开工作。2005年,以财务公开、退耕还林为重点,规范村务公开内容,扩大公开面。20062007年,推进民主议事协商、集体财务审计监督、民主评议村干部等工作,建立村务公开市、县、乡三级督查制。

  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事务公开、财务监督、投资监管三项工作,完善与之相配套的管理监督办法、运作程序和绩效评价体系。

  五、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治功能
  (一)突出办案重点。坚持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违纪违法案件,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违纪违法案件,失职渎职、严重侵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的案件,破坏投资环境的案件。对顶风作案的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二)加强组织协调。加强执纪执法机关查办大要案件的协作配合,加强沟通协作,实现案件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总结交流执纪执法机关协调办案经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三)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行典型案件一案双报告制度。对重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针对暴露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逐步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四)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进一步规范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受理、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三项工作流程。制定《纪检监察机关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把严格依法办案要求贯穿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加强对办案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实行定期轮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