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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09 11:02 |
为了提高我市教育系统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学校校舍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系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市政府《安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全市教育系统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政府关于救灾工作方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实行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市教育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教育系统救灾工作,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划内教育系统救灾工作。
本预案适用于洪涝、冰雹、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情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水利、国土资源等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地教育部门必须在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初步灾情的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发生特大灾害的,要及时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市教育局将根据受灾具体情况确定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
三、灾害救助应急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一)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教育系统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杜科持 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龚 涛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柏林 市教育局副局长
乐俊富 市教育局纪检书记
吴年志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县级督学
成 员:王烈勋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叶金柱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李孝满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胡承忠 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
余乐海 市教育局政工科科长
黄发超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
叶先利 市考试管理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唐家印 市教育局机关后勤办公室主任
何鹏翔 市教育工会办公室副主任
(二)全市教育系统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组、募捐工作组、安全防疫组、督导检查组和宣传工作组等5个具体工作组。
各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项目管理组
组 长:叶金柱
工作人员:孙永忠 陈晓靖
工作职责:
①负责与市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省教育厅联系联络工作;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和省教育厅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②考察申报灾区中小学灾后重建项目、编制灾区中小学恢复重建规划,落实项目管理措施。
③负责指导灾区中小学布点调整和灾后学校选址、布局、规划、重建工作。落实水毁学校土建项目并对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指导和验收,争取救灾补助资金和贫困学生的救助。
2、募捐工作组
组 长:唐家印 何鹏翔
工作人员:李少霞 杜宗辉
工作职责: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向灾区捐款捐物活动。做好教育系统救灾物资的收集、登记、保管、分配、运送等工作。
3、安全防疫组
组 长:李孝满
工作人员:唐德新 杨 斌
①负责指导灾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灾后防疫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处理灾后疫情突发情况和事件。
②负责指导县区教育部门落实灾区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及时检查、排除灾区学校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和要求,监督检查灾区学校食堂饮水、食品卫生工作。
4、督导检查组
组 长:胡承忠 余乐海 黄发超 叶先利
工作人员:王宜民 陈宏炬 周元旬
工作职责:
负责指导县区教育部门制定自然灾害防范和紧急处置预案,在教育系统进行师生安全教育和灾害防范知识教育,检查灾后学校正常开学情况,统计、汇总、监测因灾造成的学生失学、辍学情况,提出救助措施。检查、监督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事宜。
5、宣传工作组
组 长:王烈勋
工作人员:黄 芳 张 喜
工作职责:
负责救灾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全市教育系统受灾情况和抢险救灾工作。搜集、整理救灾的影像图片、先进事迹、典型材料,联系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报道灾区一线教育系统救灾工作,编报救灾工作简报。
(三)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制订相应的工作预案,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辖区内教育系统救灾工作。
四、灾害救助应急反应
(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行动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及时了解灾情,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受灾学校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受灾师生,安排受灾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向受灾师生进行捐赠活动,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二)市教育局的应急反应
1、市教育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灾情,并同时报告省教育厅,提出灾害评估意见和应急工作建议。
2、召开市教育系统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灾情,研究部署救灾工作事宜,及时向市政府和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并请求支援。
3、组织工作组赶赴灾区,对灾害损失和受灾师生学习、生活困难情况进行核查,慰问受灾师生,检查指导群众生活安排工作,指导、协调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