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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教育局关于禁止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育工作者参与赌博的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09 11:03  
 

 

安教发〔2004〕131号

 

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严禁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教育工作者参与赌博,树立正气,优化教育工作环境,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保持党员干部和教育工作者廉洁作风,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党员干部和教师在工作时间内打麻将、打扑克及进行其它类似活动,违者给予警示训诫,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党政纪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二、严禁以麻将、打扑克及其它任何形式进行赌博,违者按照党政纪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严禁党员干部和教师与学生家长及管理和服务对象进行输赢钱物的打麻将、打扑克及其它类似活动;严禁接受学生家长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钱物进行打麻将、打扑克及其它类似活动。违者按照党政纪有关规定从严处分。
    四、严禁党员干部和教育工作者在公开场合、公务活动中或用公款进行打麻将、打扑克及其它类似活动。
    五、党员领导干部和教师因赌博被查获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影响的,属领导干部的免除领导职务;属一般干部和教师的,当年考核不称职,不能晋升职称和调升工资级别。对打麻将、打扑克及其它类似活动现象严重的单位、学校,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对在禁赌工作中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单位领导和教育工作者赌博被公安机关抓获或因参与赌博受到查处,所在单位当年不得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或文明校园,原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撤消其称号。

                                                  200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