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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2006--2010年教师校本培训实施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09 16:04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省教育厅有关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校本培训的管理,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结合我市实际,就全市2006—2010年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立足本校、立足教师、立足课程。牢固树立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训理念。以新理念、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为重点,以有针对性地解决教师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和困惑为突破口,充分挖掘学校的潜能,充分利用学校的资源和条件,扎扎实实开展培训和研究,切实做到教师全员参与、整体提高,实现学校发展与教师个体发展的和谐统一。
校本培训应坚持针对性、实效性原则;培训、教学、教研和教改相结合原则;以校为本、因校制宜、校长责任和教师需求相统一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
    校本培训的目标是促进教师发展和学校发展的和谐统一,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通过开展校本培训,使广大教师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有显著提高;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形成学习型机制;提高学校办学效益。在培训过程中要着重提高教师以下三个方面的能力:
    1、自学能力。即在丰富的教育实践活动和生动的教育情景中广泛吸收营养并总结升华的能力,特别是通过网络捕捉信息并对有关信息进行重组、分析、综合运用的能力。
    2、自我认识、自我评价能力。即清晰、准确地认识和评价自己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能力。
    3、实施新课程教育教学的能力。即通过多种途径加深对新课程理念的理解,掌握新课程教学规律和要求,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要的能力。
    三、主要内容
    根据素质教育对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学生创造能力的要求,以改革传统教育教学模式为突破口,以实施新课程为目标,采取培训与攻克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相结合的形式,重点解决在办学理念、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主要包括:
    1、现代教学理论、教育思想、职业道德修养。
    2、现代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名家教学风格。
    3、教师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和能力,以及有关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容。
    4、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学科最新的基础理论和教改信息等。
    5、学校根据自身的办学思想、办学特色确定的内容。
    四、培训模式及方法
    1、课题研究。以课题研究的方式来实施培训,要求教师将理论与实践、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2、实践反思。教师立足岗位,在自我进修、自我学习的基础上,就教学中的问题进行剖析、反思。可以是自我诊断,也可以是同行间的共同会诊,通过剖析、反思,去粗取精,促进发展。
    3、课堂观摩。通过观摩课堂教学实况,让教师亲临现场观看、学习、交流、借鉴,以开阔教师的视野,使之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学技能。
    4专题讲座。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教师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互动,将专家的理论指导和教师的实践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
    5、案例分析。引导教师对一个具体的教学情景进行研讨,以解决问题为目的的一种参与式培训。
    6、校际(联片)合作。学校与学校之间开展的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的一种互访互助的教师交流活动。
    7、师徒结对。教师间一帮一的培训模式。
    8、网络交流式。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手段,利用教师教育系统、卫星电视网与计算机互联网(天网、地网、人网)相融通的全国教师教育网络平台,以虚拟学校、虚拟教室进行学习和交流的现代培训方式。
    9、沙龙研讨。由培训者与教师或教师之间围绕某一问题而汇聚在一起自由讨论,以解决其难点和疑点,形成共识的参与式的培训。
各校根据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模式组织实施。
    五、组织与管理
    1、成立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和管理。县(区)、校都要成立校本培训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各个方面的培训与考核。
    2、市、县(区)教育局是校本培训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本地校本培训工作,对所辖校本培训基地的培训质量负领导与管理责任。
    3、市、县(区)教研室是校本培训的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市、县(区)教师培训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为校本培训提供业务指导等工作。
    4、电教馆(站)、教师进修学校要发挥各自优势,整合教育资源,在校本培训工作中发挥能动作用。
    5、建立教师校本培训基地。市直学校、县(区)初中以校为单位,小学以乡镇中心小学(学区)为单位分别建立校本培训基地。各基地校长为校本培训的第一责任人,非基地学校校长为本校校本培训的第一责任人。
    六、实施步骤
    校本培训工作具体分以下三个步骤:
    1、规划准备。成立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区)根据学校发展和教师个人实际,制定2006—2010年教师校本培训总体规划。每年初要制定具体的年度校本培训计划,计划应翔实、周密、科学,具有可操作性,包括培训的目标、时间、内容、培训模式与方法、培训者、主要措施等。县(区)培训规划、计划于2006年4月底前报市教育局、教研室备案。
    2、组织实施。根据培训计划,采用灵活、务实、高效的培训模式对教师实施培训。实施过程中,学校应做好有关记载,教师应注重积累原始资料,如示范课(公开课)教案、发表论文(论文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自学笔记等,以备学分登记时审验。
    3、考核评价。校本培训考核管理责任在县区,市上统一制定考评管理办法,县区组织实施并负责登记审核。学校根据教师个人参与培训和完成培训任务的情况,具体确定每个教师的校本培训(非离职培训)学时学分,县区教育局和教研室组织专家对各校的培训工作和教师的培训情况进行复评复审,在全面检查学校校本培训工作、核查教师学习过程资料的基础上,核定教师的校本培训学时学分。
    各校在认定教师的学时学分时,应考查教师参与校本培训的态度和培训后的物化成果,并纵向比较教师参与培训后的进步情况,将评定学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成绩栏中。
    七、学时学分的认定
    根据《安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意见》中有关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要求,五年里,中小学教师应完成校本培训不少于120学时(8学时相当1学分)、15学分,各类离职学习培训120学时,记15学分。各县(区)在认定教师校本培训的学时学分时,应统一标准,严格考核,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完成了学校计划规定的培训任务且学校考核在60分以上者,可视为合格以上等次。
    八、具体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要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努力完善培训设施,为教师参加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抓住实施农村远程教育的机遇,建好校际网络,构置一定数量的教师培训设备和资料。
    2、各培训学校应结合本校(学区)实际,周密部署、科学安排每学期的培训工作。原则上每学期应安排1—2项全员性培训,同时因人制宜地开展分层培训,使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教师均有提高,体现校本培训的“师本”宗旨。
    3、建立健全校本培训规章制度。各校应将教师参与校本培训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范畴,将教师参与校本培训的结果作为评优选模、晋职、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定的重要依据。
    4、建立教师校本培训档案。要求各学校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将校本培训的规划、计划、讲稿、总结、活动记录、音响、图像资料、考核表册等按年度整理归档。学校要为每位教师设制统一的继续教育培训档案,教师参加培训的情况应记录在案,并及时存档备查。
    5、规范学时学分的登记填写工作。各培训学校实行校本培训情况专人登记,专人负责。对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情况,按学期进行统计,以自然年度汇总登记后于次年3月份报教育局审验,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