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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康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09 16:14  
 

 

安教党发〔2006〕25号

 

各县区教育局党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中共安康市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积极探索,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学校党建工作水平。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校长负责制,确保全市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学校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学校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摇篮,是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才的基地。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对于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对于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师德水平;对于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促进“药、水、游”主导产业发展,建设绿色安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普遍重视党建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较好地发挥了学校党组织的作用,一些学校还积累了比较成功的做法和经验,为我市的教育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就全市来说,学校党建工作还不平衡,有些做法还不够规范,存在部分学校党组织未能较好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不够,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师风师德教育滞后,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党员少,党员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同时,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的学校结构将进一步调整完善,在新形势下,学校党建工作面临着新课题和新挑战。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地开展学校党建工作。
    二、明确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
    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教书育人的根本任务,服从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牢固确立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意识,强力推进学校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切实达到“队伍争一流,质量再提高,管理创特色,改革促发展”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为推动全市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精神动力、组织保证和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把握学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学校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保证监督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体教职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才兼备的“四有”新人。
    3、支持学校行政管理机构和行政负责人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以及科研和行政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保证和监督重大决策的实施。
    4、负责学校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做好党员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抓好教职工的教育、培养工作,与学校行政共同抓好考核和监督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行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工作机制,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6、根据党管干部原则,负责干部的推荐、考察、教育、监督工作,抓好学校中层干部的的民主评议和考核工作,做好后备干部的推荐和教育管理工作。
    7、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少先队、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支持他们依照国家的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好职权,做好对学校的民主监督和管理工作。
    8、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校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理顺学校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1、凡是具备组建条件的学校,都应按照党章规定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同时,要根据学校管理体制的调整,同步调整党组织的设置。学校党组织的设置形式,按照党章要求,结合学校党员人数、学校规模及教育管理的需要等,因校而异,分别设立党委、总支、支部。学校党员数达到100 人以上可设置基层党委;达到50人以上可设置党总支;同时按年级或学科建立党支部。市、县(区)直属小学、特殊学校、幼儿园等均设置党支部;乡(镇)中心学校均设置党支部;党员数达50人以上的可设党总支。
    2、市直学校党组织均归属市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管理和领导;县(区)教育局成立党组或党委,县(区)直学校党组织归属其管理和领导;乡(镇)以下学校党组织,按属地管理原则,归属乡(镇)党委领导和管理。
    3、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成员,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按管理权限报上级有关党组织批准。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先由上级党组织指派或任命党组织的负责人,待条件成熟后,再按规定进行选举。
    4、学校党组织工作机构的设置和党务工作者的配备,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对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党务工作应计算一定的业务工作量。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应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党组织活动时间要有保证。
    五、保证学校党组织作用的发挥 
  1、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参与制度。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是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关键。重大事项是指学校发展规划、人事变动、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优评模、教职工奖惩、重大基建项目的建设、大额经费开支、干部选拔任用、校内重大规章的制定和出台、对外合作交往等直接关系教职工利益和学校发展的有关事宜。校长在对学校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前,应与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商议达成初步共识,充分征求学校党组织的意见,并按照民主集中制和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学校党组织要积极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对通过的决策抓好广泛宣传、教育和协调,对实施过程中发现决策有失误或存在问题时,除及时与校长共同总结经验教训或商议修正外,要勇于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监督保障制度。监督内容包括:学校是否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时是否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和接受民主监督;学校有无损害教职工和学生利益行为的发生;监督学校的廉政建设,对不廉洁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理,直至报上级党组织查处。监督办法是:采取召开党委(支委)会的形式,定期听取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对党组织“四个监督”执行情况的说明;采取走访调查的形式,适时组织党委(支委)委员或党员代表对“四个监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采取召开党委(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的形式,定期讨论“四个监督”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向学校行政班子提出相应的书面整改意见。
    3、建立健全党政联系会议制度。学校行政和党组织的工作重点要有侧重,要避免出现两张皮的现象,学校行政要定期召开党政联系会议,互通有无,各自把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作介绍,尤其是工作中困难问题的解决措施要达成共识,共同围绕一个目标努力工作。同时,学校党组织负责人要接受学校行政在管理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安排和部署;学校行政领导班子要接受学校党组织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方面的指导和监督。学校党组织和学校行政领导班子要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党的教育事业。 
    4、建立健全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是解决干部思想问题、班子团结问题最有效的途径,也是党几十年来总结的成功经验。学校领导班子要借鉴“三讲”、“学教”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作法,定期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达到沟通思想、增进感情、促进工作的目的。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必须广泛征求教职员工对班子、个人的意见;班子成员要作深刻的思想梳理和自我总结;态度要诚恳,以心换心,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切实整改,以实际行动取信于师生。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班子成员必须人人参加,并吸收一定数量的党员代表列席会议,民主生活会情况要书面专题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到会指导。
    5、建立学校党组织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推进学校改革和发展。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是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体党员对此均负有责任。学校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把握四条原则: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严格要求,工作上放手依靠,生活上关心照顾。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广大党员、教职工的自身素质,把学校党组织真正建成党员之家、人才之家、教师之家。要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和发挥作用的天地,做到用事业来吸引人;要关心他们的愿望和困难,做到用建立在党的教育事业基础上的深厚感情来凝聚人;要关心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做到用适当的待遇来留住人;要关心他们的生理和心理健康状况,做到用无微不至的爱心来感染人。
    六、加强学校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1、选好配强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坚持“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顶得起”的用人原则,选拔一批在教职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同时热爱教育事业、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而又能共事、不出事的党员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中去,尤其要选好配强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管单位党组织要把好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人选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不推荐、不批准。同时,学校党组织要按照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抓好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管理工作;要在党员和骨干教师中发现、培养后备干部;要积极领导和参与学校对中层以上干部的民主评议和考核工作,建立激励机制,通过组织考评及时发现先进、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积极为学校营造一种奋发向上的氛围。 
  2、加强学校党员的教育培训。学校党组织要把党性教育放在首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员,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党员的头脑,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职业道德素质。在学好理论的同时,要组织党员教师学好业务,使他们真正做到“志存高远、爱国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好学,与时俱进”。在学习方式上,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不断改进党员教育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电教设备在党员教育中的作用,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创办党建网站;建立“理论学习日”、“业务学习日”和每天业余学习一小时制度;开展“三评”(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社会评议校风)、“五个一”(每个党员教师上一节公开课或示范课、帮扶一名学习困难或生活困难的学生、帮助或联系培养一名青年教师、结合工作撰写一篇论文、向学校提一条合理化建议)、“五比五创”(比学习,创一流素质;比团结,创一流团队;比干劲,创一流风貌;比服务,创一流作风;比工作,创一流业绩)等活动,倡导“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的师德风范。
    3、加强学校党员的管理。学校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员学习会、“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政治辅导员、党建目标管理、党员目标管理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按照“坚持理想信念,有一份感情;坚持勤奋学习,有一份本事;坚持党的宗旨,有一份责任;坚持勤奋工作,有一份业绩;坚持‘两个务必’,有一份毅力;坚持党的纪律,有一份正气”的要求,教育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引导和监督党员主动承担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在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健全党建“四制一体化”工作制度,严格党员组织生活纪律,学校党组织活动全年不少于24次。要把党员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实绩作为评议表彰党员的主要标准,完善党员汇报评议制度,表彰先进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4、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学校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团员推优”等制度,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严把党员“入口”关。要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到“手中有一批发展对象,眼中有一批启发对象,心中有一批教育对象”;要建立党员责任区,由党员与中青年教职工结对子、交朋友,认真落实“三个培养”,即努力把学校教学和行政管理骨干培养成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为学校教学和行政管理骨干、把党员和行政管理骨干培养成为学科带头人或党政班子成员。各高中段以上的学校在完善业余团校的基础上,都要建立业余党校,加强学生党员的培养;要坚持“重在培养,保证质量,个别吸收”的原则,积极吸收符合入党条件的学生入党。
    5、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学生会、少先队和教代会的领导,支持他们依照国家的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组织领导开展好校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的监督作用,建立公开评议学校工作制度和校长述职制度。学校的发展规划、制度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要通过教代会进行审议、评价和监督。教代会一般一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也可提前召开或一年召开多次。
    七、创新学校党组织活动方式
    1、扎实开展标准化支部创建活动。标准化支部建设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载体,也是增强党组织生活实效性的有效途径。各学校党组织要按照安康市教育局党委印发的《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方案》所确定的标准和党建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以“政治坚定、组织巩固、作风良好、制度健全、队伍精良”为目标,积极构建“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创新型、廉洁型”组织。在创建过程中,将党建目标责任和创建任务逐项分解,由班子成员分项负责,全体党员共同参加,责任到人到岗,做到目标任务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明确完成目标任务的质量、时限和要求,努力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身上有责任、层层抓落实。同时要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 提高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2、深入开展党员教育“五个一”争创活动。党员教育“五个一”争创活动是党员教育的有效载体,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的有效措施。各学校党组织要积极组织开展以“办好一块学习园地、建好一个支部活动室、总结一份党建经验材料、编写一份优秀党课教材、培养宣传一个先进典型”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争创活动,确保活动有深度、有创新、有效果,开拓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途径。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创设各种载体,开展党的活动。不能满足于例行公事地过好组织生活。要确立“党风建设从干部做起,校风建设从党员做起”的指导思想,以“一个党员一面旗”、“党员责任区建设”、“党员示范岗建设”、“党员民主评议”四项活动为重点,以每学期党员风采专刊展示、入党积极分子心声专刊展示为途径,抓住“干部”、“党员”、“积极分子”三支队伍,树干部、党员队伍形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组织评选“教职员工的知心人”、“青少年学生的领路人”、“教学改革的带头人”等品牌党员,培育典型,树立一大批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丰富党的活动形式和内容。
    4、积极开展“联手共建”活动。城镇学校党组织要组织党员与社区党组织开展联手共建示范社区活动,发挥单位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并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帮助社区党组织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特别是在和社区内特困家庭结对帮扶、加强社区思想政治工作、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方面承担起应尽的义务。农村学校党组织、党员干部也要深入农户,力所能及地帮助农民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帮助农民上项目、搞培训、促就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贡献力量。
    5、坚持结合重大节日和重大事件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各学校党组织都要结合庆祝建党节、建军节、劳动节等重大节日,纪念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红军长征胜利、一二.九运动等纪念日,学习宣传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重大会议精神,学习领会党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认真规划组织生活的内容和方式,开展主题鲜明、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组织生活。同时要认真研究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以增强党组织的活力,激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热情。
    八、加强对学校党组织的领导
    1、明确责任。要切实把学校党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实行领导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对学校党建工作负有领导和指导责任,要设立工作机构,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把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学校评估的一个重要指标,作为学校年度工作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督促考核;对不称职或不胜任工作的党组织负责人以及软弱涣散的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要及时调整。学校党委(支部)书记是本单位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具体明确党员、干部的各自责任,形成党组织聚精会神抓党建、书记带头抓党建、委员分工抓党建、党员行政干部共同抓党建、全体党员齐心协力抓党建的格局。
    2、分类指导。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对基层学校党建工作负有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学校,具体指导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对不同类型的学校党的工作,要加强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学校党组织建设中的典型经验。对放松学校党组织建设、削弱学校党组织作用的倾向,要坚决纠正。各学校党组织要适应教育体制改革的需要,针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大胆探索有效的工作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3、重视投入。要重视学校党建工作经费的投入,加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力争实现每校有一间党员活动室、有一套电教设备、有一批书报学习材料、有一个宣传栏。要采取财政出一点、党费补一点、学校自筹一点的办法,帮助学校党组织解决活动经费难的问题,使党组织活动得以正常开展。
    4、健全制度。要明确学校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的工作目标,建立党委(支部)书记抓党建专项述职制度,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加强管理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党组织建设目标规划,进一步制定完善党委、总支、支部工作的各项制度,保证党组织和党员的工作和活动有章可循。要采取各种办法,畅通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推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使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