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13 10:49 |
2006年12月8日,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发布了《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这是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机关档案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为了进一步推进国家档案局8号令贯彻实施,市国土局早着手,早安排,针对8号令内容,结合本局实际,认真学习,潜心钻研,在管理手段上进行变革,在思维理念上进行创新,对原有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进行了重新修订。8月1日还专门请来了市档案局领导及业务工作人员来局进行业务指导,以促进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尽快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