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14 09:03 |
安市安监发[2006]59号
各县区安监局,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夏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做好监管。烟花爆竹是安监部门直接监管的三个高危行业之一,责任重大。我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规模小,基础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投入不足,因而容易发生各类事故,尤其在夏季,更是烟花爆竹行业事故多发期,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各县区安监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我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
二、立即行动,做好检查。各县区安监局接此通知后要立即行动,由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按照“紧急通知”第一条中所确定的十五项检查内容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照职权,依照法规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检查结束以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16日前上报市安监局。
三、自查自纠,迎接检查。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履行企业法人安全责任主体职责。要立即按照“紧急通知”要求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得力措施予以解决。尤其要对去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验收时省市验收组所提出的问题,要开展“回头看”检查。切实将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迎接各级的安全检查。
二〇〇六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