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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危化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14 09:08  
 

 

各危运企业:
    按照安市安监发[2006]102号文件通知要求,市安监局、交通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07年元月25日至29日对全市8个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从事危货运输的企业8个、车辆91台、驾驶员115人、押运员132人。通过“到现场、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的方式进行了检查。一是企业能够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二是对本企业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能够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三是运输、装卸及储存设施符合规定要求,处于良好状态。四是运输设施及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规范。五是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经过了安全知识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98%。六是企业人法人、主要负责人、各职责岗位、制定了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七是企业营运资质齐全有效。八是企业根据各自运输种类制定了事故应急预,并组织了演练。特别是: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陕西分公司安康配送中心,安全意识牢固常抓不懈,安全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制度健全完善规范,管理科学有序,运行监控措施严谨有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有关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规范,车辆、人员无档案记录。二是对人员、车辆监管不力、不到位。车辆运行、车况无记录、无台帐。三是有的企业没有编制事故应急预案,也没有组织演练。四是部分企业不能有效组织所属人员、车辆开展正常的、定期的安全教育。
    三、要求
    1、各企业要切实健全完善各种规章管理制度。做到制度管人。
    2、交通运管部门要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加大对危运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不按要求营运的企业,要吊销营运执照。
    3、各危运企业以此次检查为契机,立即在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整改工作。从安全意识上、管理制度上、营运机制上、监控环节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对长期不遵守公司管理、不执行公司规定的人员及车辆坚决清除危运市场。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