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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安康市非煤矿山安全专家组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14 09:22  
 

 

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6号令《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8号令《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和省政府111号令《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我市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咨询服务、事故应急救援咨询服务,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预防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市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经研究,成立安康市非煤矿山安全专家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康市非煤矿山安全专家组组成
    专家组组长:赵虎生  市水利质监站  水利高级工程师
    专家组成员:
    许世尧  市水保站             水土保持高级工程师
    李俊杰  市水利质监站         水利高级工程师
    王崇轩  市水保站             水利高级工程师
    黄玉山  安康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采矿高级工程师
    赵新科  陕地质一队           地质高级工程师
    伍兴全  陕地质一队           地质高级工程师
    二、安康市非煤矿山安全专家组联络机构
    安康市安监局设立非煤矿山安全专家组联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山科,丁义安兼非煤矿山安全专家组联络办公室主任(联络电话:3208788  13991523938)。其职责主要是负责建立专家组成员档案,联络专家组成员,组织专家组开展非煤矿山有关安全生产的咨询服务活动,负责专家组综合协调、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三、安康市非煤矿山安全专家组工作职责
    1、负责市安监局组织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评审,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的安全技术审查把关,提出评审、审查、验收的结论性意见。
    2、负责市安监局组织的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评审,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的安全技术审查把关,提出评审、审查、验收的结论性意见。
    3、安全负责非煤矿山、尾矿库重大以上事故隐患的安全评估,为企业整改重大以上事故隐患开展技术咨询服务。
    4、负责非煤矿山、尾矿库重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技术服务,研究制定事故抢险救援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险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5、参与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为事故调查定性提供安全技术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市安监局临时确定的其它有关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的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四、有条件的县区也应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专家组,切实抓好辖区内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生产咨询服务、事故调查和事故应急救援咨询服务等工作,促进我市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确保隐患整改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