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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14 10:14 |
为继续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大“三排查”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遏制重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伤亡事故,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根据省局印发的《陕西省2007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和《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排查”、“三落实”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中、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贯彻国家安监局提出的“落实年”、“攻坚年”的要求周日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小矿山,取缔非法矿山,整顿和规范矿山采取秩序,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险,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基础建设,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失去全市非泔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构建和谐安康,促进全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排查和整治目标
1、健全和完善非泔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和体制,矿山开发秩序明显好转,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坚决予以取缔关闭;
2、建立和完善非煤矿山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装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及各方面基础工作水平得到真正提高,事故防范措施得到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得消除或有效监控;
3、完善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明显提高,矿山安全生产重要任务明显改善,对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经整改仍不具备发证条件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
4、杜绝尾矿库溃坝事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伤亡事故,确保全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预制指标。
三、排查和整治重点
1、重点对旬阳县铅锌矿区、汉滨区重昌石矿区和小采石场、紫阳县板岩矿区进行整治;
2、对“楼上楼”、“楼边楼”开采,采矿权布局不合理,一个矿体多家开采,超界或越界开采,巷道互相贯通和存在重大隐患极易发生事故的矿山进行整治;
3、对未履行“三同时”的矿山进行整治;
4、对未建立机械通风分流和通风管理混乱的矿井进行整治;
5、对未实行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采用碉完炸破的露天采石场进行整治;
6、对尾矿库的危库、险库、廉库进行整治;
7、对已关闭对擅自恢复生产的矿山进行取缔。
四、排查和整治措施
1、加强联合执法。对开采秩序混乱、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已取缔关闭,对擅自恢复生产的矿山,各县区安监局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国土资源、环保、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高度态势,重拳出击、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依法开采秩序,促进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
2、加强矿产资源整合力度,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按照“一个矿体只能有一个采矿主体”的原则,以规模大、基础好,装备、技术、管理水平高的矿山为主体,整合一批安全生产条件差的小矿山,开成新的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对纳入资源整合的矿山企业,加强坚持先关闭再整合的原则。整合后的矿山企业按照新建矿山的规范要求,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手续后方可投入生产。
3、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管理。安全设施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不得进行施工,竣工后未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批准的,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4、强力推进机械通风。各县区安监局要制定本辖区的机械通风方案,备地下开采矿山企业也要制定机械通风实施方案,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实现机械通风。
5、规范露天采石场开采行为,未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坡面角大于规程要求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改,经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同时,强力推行中谋孔爆破技术,禁止采用碉完爆破开采。
6、强化尾矿库的监管,属危、险、病的尾矿库,无资质不符规定要求的;擅自改变设计,不按设计进行建设的;不按规定进行尾矿排放,超能力排放尾矿的;安全设施不健全的责令停产整改。对尾矿库超设计库排放的;存在重大隐患,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依法实施闭库。对四级以上尾矿库强力推行安装尾矿库体安全观测检测仪,进行后动观测,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县区安监局要充分认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因此,要与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不动摇地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排队一切干扰,严厉打击和有效禁止非法开采的违法行为,确保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
2、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领导挂帅,判定有效措施把整治工作的重点和目标、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出详细的整治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充分发挥社会和新离舆论监督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非灞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对媒体爆光和群众举报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要认真查处,从严从重处理。
4、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动态监管。各县区安监局要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进行“四头望”检查,发现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吊消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5、市局将不定期对全市非泔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并从10月25日开始组织把关部门对重点排查和整治的矿区进行清查。各县区安监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法,11月10日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市局矿山科。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