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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信息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14 11:04  
 

 

为适应新形势下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信息统计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信息统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准确、及时地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统计数据,客观公正地反映全市信息统计工作绩效,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主管部门的信息统计工作。

二、考核内容

1、统计定期报表和年报表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2、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统计运行分析材料的质量和时效性。

3、报表、材料及信息的上报方式。

三、考核办法

(一)定期报表(满分30分)

包括乡镇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月、季报表。月报表指乡镇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季报表4种,包括乡镇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季报表、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季度报表、主要行业骨干企业经营情况季度调查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情况调查季度报表。

1、报表质量(满分12分)

①不符合表间勾稽关系,校验不平的,每错一处扣0.5分。

②数据填报不完整,每缺少一指标扣0.5分,扣完为止。

③不按照市局统一的表式上报,每一张表扣1分。

2、上报时间(满分12分)

①月报表于次月6日前上报,每迟报一天每张表扣1分,扣完为止。

②季报表于次月8日前上报,每迟报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

3、上报方式(满分6分)

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通过专用统计邮箱传输上报市局(xqjgk@sina.com),否则不得分。

(二)季度分析材料(满分20分)

1、内容质量(满分12分)

要求内容翔实,包括基本情况、运行特点(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典型企业、外贸出口、项目投入等)、存在问题及措施。根据情况酌情赋分。

2、上报时间(满分5分)

要求于季后10日前上报,每迟报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

3、上报方式(满分3分)

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通过专用统计邮箱传输上报市局,否则不得分。

(三)年报(满分60分)

1、资料齐全(满分30分)

①统计运行分析材料10分,根据情况酌情赋分。

②全套统计报表10分,每缺少一张表扣1分。

③上报报表及运行分析材料有电子文档10分。

2、报表质量(满分25分)

①报表装订整齐,封面有主管局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分。

②数据真实准确,与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趋势、农村经济状况的有关数据相协调,与历年数据相衔接,满分10分。每出现一处错误,扣0.5分。

③报表填报完整,表内表间符合勾稽关系,统计指标间数据一致,12分。每错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3、上报时间(满分5分)

按照年报上报通知要求准时上报,得满分5分,迟报一天扣0.5分,扣完为止。

四、考核程序

由市局经营管理科负责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评审记分,并在季后一个月内通报各县(区)局上季度统计工作考核结果。年终对各县(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根据得分,评出一、二、三等奖,予以表彰奖励。

五、本办法自2006年12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