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14 11:12 |
各县区统计局、交通局、市运管处:
为进一步全面、客观地反映全市公路运输业的发展状况,切实提高运输业统计数据质量,统一和完善全市公路运输的统计方法制度、统计口径、统计范围,规范运输业统计行为,现就全市公路运输业统计做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公路运输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运输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先行官,而公路运输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特别是我市的运输业在经济总量(GDP)中占有较大比重(14%左右),运输业的发展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运输业的发展对整体经济运行状况将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各县区统计局、交通局及运管所一定要认识到公路运输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公路运输业统计工作,全面提高数据的质量。
二、认真执行公路运输业统计的方法制度
运输业统计方法制度,是《统计法》在运输业统计管理方面的重要体现,各县区统计局、交通局及运管所要认真执行运输业统计的方法制度,严格按照交通部门制定的公路运输业的统计方法和计算要求,进行公路交通运输业客、货运输量,客、货运输周转量的统计,不得迟报、虚报、瞒报、更不得伪造和篡改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三、加强统计数据的质量评估和检查
各县区公路运输业统计数据在上报市上前,要经过县区交通、运管、统计等部门的联合评估和审核,要结合本县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公路运输基础数据取得办法,强化对公路运输业推断基础数据的评估,并运用科学的推算办法,正确计算公路运输业的发展数据。
四、坚持依法统计,反对弄虚作假。
各县区统计局、交通局及运管所要坚决按照《统计法》及运输业统计制度的要求,坚持依法统计,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每个数据必须要数出有根,数出有据,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对不认真或不真实上报统计数据,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统计法》严肃处理。
五、安康境内各运输业企业须按照运输业统计制度的要求,如实、按时向各县区运输管理部门上报本企业运输业发展情况的相关统计数据(具体工作由各县区运输业管理部门安排)。
二○○六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