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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一五”农村电网完善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16 10:16  
 

 

各县(区)发展计划局、安康供电局、地电安康工委:

    电力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做好我市农村电网完善和无电地区人口用电问题,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安康的重要举措。按照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十一五”农村电网完善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作的通知》(陕发改能源[2007]1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发展计划局要高度重视农村电网完善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作,加强规划编制和建设项目管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已有规划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并配合县(区)电力部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加快推进农村电网完善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作,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安康供电局、地电安康工委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编制完善“十一五”农村电网完善工程规划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规划,实事求是地提出“十一五”期间农村电网完善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的具体目标、任务、项目安排和投资计划,按期编制完成规划。

     三、加快县城电网改造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已下达的县城电网改造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投资计划,安康供电局、地电安康工委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组织实施力度,确保2007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并参照我省农网改造验收工作的要求,尽快组织自验。对于不能按期完成投资计划的企业,从2008年起国家将暂缓安排新的投资计划。

    四、认真做好2007年农村电网完善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前期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国电和地电建设单位要组织开展2007年农网完善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技术方案设计,积极做好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等前期工作。

     五、请安康供电局、地电安康工委于2007年4月8日前,将“十一五”农村电网完善工程规划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规划以及2007年项目可研报告、投资计划报我委。同时将农网改造、县城电网改造和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进展情况报我委,以便汇总上报省发改委。

     联系人:王际东 ,电话:3213496

    

     特此通知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