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16 10:17 |
各县(区)发展计划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陕发改外资〔2007〕171号文件要求,现就征集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将国外优惠贷款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的力度,国外优惠贷款80%以上投向中西部地区,大力支持卫生、医疗、教育、交通、环保、城市基础设施、节能以及农村新能源项目。这是“十一五”期间加大对外开放,促进区域协调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投资机遇。各县(区)发展计划局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这一机遇,认真抓好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工作。
二、各县(区)发展计划局和市直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请组织协调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外国政府贷款业务知识,加强对国家优惠政策的宣传,根据贷款条件,结合本县(区)实际,选择最合适的国别,征集包装一批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务必于2007年5月31日前将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报送我委,便于汇总上报省发展改革委,争取外国政府优惠贷款。项目材料必须符合《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8号令)第八条的要求。
相关政策法规和外国政府贷款信息见“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利用外资”栏目。网址:www.sndrc.gov.cn。
联系 人:市发改委基础产业科 康华 钱荣
电 话:0915-3213496
邮电子箱:akjw@163.com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