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17 09:15 |
各县区发展计划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意见的通知》,充分利用价格政策,促进高耗能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节约能源和降低能耗,省发改委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公布了第一批高耗能生产企业甄别、分类意见,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现将省发改委《关于公布第一批高耗能生产企业甄别分类结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并严格执行对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管理政策,并按照省发改委提出的要求,对没有甄别的高耗能企业继续做好甄别分类工作。
附件:省发改委关于公布第一批高耗能生产企业甄别分类结果的通知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