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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17 09:29 |
镇坪县发展计划局:
报来《关于镇坪县竹节溪水电站工程项目申请核准的报告》(镇计划字〔2007〕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竹节溪水电站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镇坪县竹节溪水电站位于镇坪县白家乡茶店村,该电站为两坝取水的径流式电站,电站坝址分别建在竹节溪主沟和左支沟上,支流取水汇入主沟取水坝。厂址位于南江河左岸的佛爷碥,距镇坪县城约16km。两坝址以上流域面积分别为8.65和8.35km2,多年平均流量分别为0.168和0.162m3/s。兴建竹节溪水电站对于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水能资源,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竹节溪水电站。
二、竹节溪水电站为引水径流式电站,主要由取水枢纽低坝、引水隧洞、电站厂房等建筑物组成。坝型为砼砌石重力坝和底栏栅坝,最大坝分别为4.8和6.7 m,坝顶长度分别为26.5和17.27 m。设计引水流量分别为0.66m3/s。
电站装机容量为1600 kw,保证出力219kw(P=80%),年均发电量586万千瓦时。
三、根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竹节溪水电站为Ⅴ等小(2)型工程,主、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取水枢纽工程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20年一遇洪水校核;电站厂房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50年一遇洪水校核;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四、竹节溪电站概算总投资1279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镇坪县瀚禹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筹集解决。
本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请抓紧时间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并在此期限内开工建设。如需对以上项目核准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报我委审定。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
二〇〇七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