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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陕县佳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草坪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17 10:34  
 

 

宁陕县发展计划局: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黄草坪水电站项目的报告》(宁计字2007〕1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宁陕县黄草坪水电站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宁陕县黄草坪水电站位于宁陕县皇冠镇境内,汶水河一级支流两河中游,为两河水能梯级开发的第三级电站(规划拟建花岩、八宝〔在建〕、黄草坪、沙梁子〔在建〕和金鸡河〔在建〕等共五级)。电站距宁陕县城30km。电站坝址以上流域面积296.8km2,多年平均年径流量1.12亿m3,多年平均流量3.55m3/s工程区域地形、地质条件较好,交通便利。兴建黄草坪水电站符合流域梯级开发规划,为充分利用两河流域水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黄草坪水电站。

二、黄草坪水电站为引水径流式电站,主要由取水枢纽低坝、引水隧洞、电站厂房等建筑物组成。坝型为浆砌石重力坝,最大坝高9 m,坝顶长度72.3 m。设计引水流量4.72m3/s设计水头71.8米。电站装机容量2400 kw,保证出力310kwP85%),年均发电量为803万千瓦时。

    三、根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黄草坪水电站为Ⅴ等小(2)型工程,主、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取水枢纽工程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20年一遇洪水校核;电站厂房防洪标准按30年一遇洪水设计,50年一遇洪水校核;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四、黄草坪电站概算投资1824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宁陕县佳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筹集解决。

    本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请抓紧时间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并在此期限内开工建设。如需对以上项目核准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报我委审定。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

 

 

〇〇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