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20 09:06 |
镇坪县发展计划局:
报来《关于镇坪县跳鱼潭水电站项目申请核准的报告》(镇计划字〔2007〕1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跳鱼潭水电站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镇坪县跳鱼潭水电站位于镇坪县曙坪乡冉家坪,为大曙流域水能梯级开发的第三级(大曙河流域规划建设三大峡〔已建成〕、沙湾、跳鱼潭共三级水电站)。厂址位于小曙河的双河口,距镇坪县城约3.5km。坝址以上流域面积为280km2,多年平均流量为6.34m3/s。兴建跳鱼潭水电站对于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水能资源,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跳鱼潭水电站。
二、跳鱼潭水电站为引水径流式电站,主要由取水枢纽低坝、引水隧洞、电站厂房等建筑物组成。坝型为浆砌石重力坝,最大坝高为9.5 m,坝顶长度为8.5 m。设计引水流量为13.1m3/s。
电站装机容量为3750 kw,保证出力756kw(P=80%),年均发电量1356万千瓦时。
三、根据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跳鱼潭水电站为Ⅴ等小(2)型工程,主、次要建筑物级别均为5级;取水枢纽工程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20年一遇洪水校核;电站厂房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50年一遇洪水校核;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四、跳鱼潭电站概算总投资2515万元。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镇坪县跳鱼潭水电站)筹集解决。
本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请抓紧时间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并在此期限内开工建设。如需对以上项目核准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报我委审定。项目开工、投产需向我委报告。
二〇〇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