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20 09:07 |
市林业局,各县(区)发展计划局:
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7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07〕438号)文件精神,现将2007年安康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具体计划安排见附表)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下达的天然林保护工程人工造林建设任务,原则上安排在国有林场范围内宜林荒山荒地,由国有林场负责组织实施。没有国有宜林荒山荒地的国有林场,可采取异地承包租赁荒山荒地方式由国有林场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二、各县(区)要根据本计划抓紧编制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年度作业设计。要求造林地块相对集中,林种、树种搭配科学合理,汉滨、汉阴、紫阳、岚皋四县(区)人工造林要集中安排在汉江两岸、瀛湖周边直观坡面。作业设计由具有相应林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县(区)所属单位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务必在七月底前提交正式作业设计文件,报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审批。
三、工程实施的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要严格执行《陕西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陕林发〔2002〕121号)中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管理。
附件:安康市2007年天保工程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投资计划表
二○○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