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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县依法管理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31 17:10  
 

 

  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是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按照社会分工,各单位在从事职能活动中,不断地产生档案资料存史查考,成为国家档案资源的不竭源泉。为了加强各单位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笔者在县档案史志局从事档案业务指导和年检执法工作以来,走遍了全县78个机关、企、事业单位,了解了该县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在依法管理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就以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做浅要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仅供参考,由于水平有限,偏颇之处在所难免,望档案同仁指教。

  一、我县依法管理档案工作现状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以来,按照国家、省、市档案局的有关规定,县档案行政主管机关以开展档案目标管理达标活动为主要手段,依法督促指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行政村在加强档案行政管理、规范档案业务、改善保管条件、开发档案利用等方面进行整改提高,实现档案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县共94个行政村,经过档案局三年努力已在2001年基本实现村村建档;全县包括10个乡镇共78个年检单位,目前达省AAA标准的单位7个,达省AA标准的单位18个,达省 A标准的单位15个,达标单位占51.2%,未达标的单位大部分在县委、政府大楼内,因条件有限,均无专用档案室。多年来,经县级档案行政主管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全面提高了我县档案综合管理水平,形成积累了一大批保存价值大、整理质量好的档案资源,为档案馆丰富馆藏并顺利接收档案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力地推动了依法管理档案工作的前进步伐。

  二、依法管理档案工作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档案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近年来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巩固发展情况并不令人乐观。从笔者所在县的各单位档案工作现状看,新情况不断发生,老问题又恢复重现,新老问题交织在一起,给档案室工作的向前发展造成了严重障碍。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单位档案法制意识淡薄,不依法履职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不同程度存在,档案管理混乱的落后状况得不到及时改变;二是部分单位档案目标管理达等级标准成果不能巩固发展,档案业务建设出现倒退,不能按时完成年度归档,档案室工作年度考核检查仅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三是新领域、新单位的组织者或当事人对档案管理认识不到位,不清楚档案工作重要性,不明白怎样建立并开展档案工作,单位成立初期,文件材料收集不齐,档案管理混乱;四是一些单位档案工作人员频繁调整变更,档案工作出现了断层现象;五是一些单位档案室工作人员本身不思学习进取,依赖思想严重,整理档案完全依靠县档案业务指导;六是档案保管条件建设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单位档案管理基础设施太差,不能满足档案管理信息化、现代化、科学化的要求;七是大部分单位文书档案归档类目、归档范围大纲及归档保管期限表(以下简称“归档三表”)形成时间较长,归档范围与现在实际工作产生文件内容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修改适应新形势下档案管理工作的"归档三表"势在必行。

  三、存在问题的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究其原因很多,但是只要我们抓住了问题的关键环节,对症下药,出现的问题就能迎刃而解,档案管理工作就会得到巩固发展。经工作实践总结,笔者认为,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有利于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

  (一)、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扩大档案工作影响力。一要利用各种传媒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在社会上宣传档案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提高档案相关法律法规和档案基础知识的知晓率,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意识。二要重点加强对各单位领导干部的宣传,让他们清楚档案工作的地位、作用,明确了解自身的法律责任,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实践证明,领导重视的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决定了档案工作水平的高低。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档案事业的发展关键取决于人才素质。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档案资源的开放利用,数字化档案的启动,对档案工作人员所具备的专业性、综合性要求就越高,建立专业档案管理队伍,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业务工作水平至关重要。逐步探索实行单位档案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各立档单位应保持档案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在更换新的档案工作人员后,要及时与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由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关上岗证书,从源头上保证档案管理业务工作质量。

  (三)、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档案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认真实行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对工作做得好的要给予表彰,对不按要求做的要提出批评乃至通报,对档案年检工作中发现的档案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决不迁就姑息,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树立档案行政管理工作部门的威信,确保档案目标的顺利完成。同时,在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过程中,还要不断摸索档案业务指导工作中的好的做法,善于总结好的经验进行推广,下决心纠正档案管理工作的不良倾向,改变一些单位档案人员依赖思想严重的现象。

  (四)、健全管理机制,促进档案工作健康快速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体制,实质上就是依照档案法律法规成立并健全各单位的综合档案室,发挥其管理职能作用,明确档案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人具体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各级领导要把档案事业发展列入部门、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保证档案管理工作同其他各项事业同步发展,推动和促进档案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五) 、修改"归档三表",提高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质量。各单位的"归档三表"是在国家档案局1987年颁发的《关于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的基础上编制出来的,距今已有20年左右,"归档三表"的内容与实际工作形成的文件内容差距较大,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质量。因此,各单位应借国家档案局颁发的8号调整归档期限的机会,结合本单位业务职能及形成的文件资料,科学、全面、准确的编制出新的"归档三表",提高档案管理业务工作的整体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