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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续修县志工作全面启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26 10:57  
 

 

为提高全民修志意识,规范续修县志体例,落实县志编修任务,切实搞好第二轮县志的编修工作,10月25日至26日,宁陕县在县招待所召开了“宁陕县续修县志动员培训会议”,标志着续修县志工作全面启动。

   5月中旬,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67号令)、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地方志工作12年规划纲要(1999—20l0)>的通知》(陕政办发[1999]2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续修地方志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0]131号)和陕办发(2006)27号关于印发((陕西省第二轮三级志书编纂规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宁陕县开始部署续修《宁陕县志》(1988—2007)地方志编修工作。按照“具有行政权威、要有学术权威和广泛代表性”的要求,该县成立了宁陕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由县委书记任名誉主任,县长任主任,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政府法律顾问任副主任,委员由县委办、组织部、政府办、人事、财政、档案史志、经济界、文化界、教育界、政法界等领导和专家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档案史志局。

  在续编县志中,该县县委、县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抱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未来负责的态度,强化编修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第二轮县志编修工作,要有一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修志工作,并经常督促检查,切实解决修志工作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县第二轮县志编修工作按期完成任务。从而力求全面真实地反映本地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准确记述改革开放以来全县各行业发生的深刻变化,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等,为“三个文明”建设提供服务。

截至目前,该县成立了组织机构,抽调了编纂人员,确定了《宁陕县志》(1988—2007)篇目,下发了志书行文规范,开始征集入志人物资料,制定了续修县志目标责任督查制度,部分单位和乡镇已成立了组织机构,报来了实施方案,至此,宁陕县续修县志工作全面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