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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07-12-28 09:14 |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稳定全市低生育水平,努力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水平,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绩效考核机制,促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创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以各县区人口计生局承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工作实绩作为考核内容。
(一)流动人口报表及统计分析(10分)
1、及时性,1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每迟报一天扣1分,扣完为止。文本报表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报表以计算机收到记录为准。
2、完整性,1分。报表、项目及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没有遗漏,报表必须加盖公章,有负责人和填报人签名等。每出现一处遗漏扣1分,扣完为止。
3、逻辑性,1分。要求表内、表间对应关系和逻辑关系正确,每出现一处关系不符或逻辑错误的扣1分,扣完为止。
4、准确性,2分。报表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或伪造、篡改统计数据。根据抽样调查、相关资料等发现报表准确性有问题的,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5、综合分析,5分。年终前结合统计资料对全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验、工作任务完成、工作特点及工作创新进行总结分析并报市人口计生局。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20分)
1、及时性(5分)
严格按照日清月结的原则做到每天上网查看信息,及时下载登记网上信息,并分解到乡镇。每月18日之前要将当月分解到乡镇的信息全部反馈到网上。市人口计生局每月20日进行网上统计,信息接收完整的得5分,每少接收1条扣1分,扣完为止。
2、提交量(5分)
各县区应通过各种调查和清理清查中取得的流动人口数据,及时提交网上,每月提交量在5条以上得5分,每少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
3、反馈率(5分)
每月20日进行网上统计,反馈率在95%以上(含95%)得5分,每降低两个百分点扣一分,扣完为止。
4、查无此人率(5分)
每月20日进行网上统计,当月新增查无此人为零的得5分,当月新增查无此人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
(三)计划生育先进社区创建(20分)
至“十一五”末,各县区80%的社区要达到计划生育先进社区标准,形成“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新机制。各县区每年计划安排的创建社区不低于社区总数的20%。市人口计生局依据创建标准对县区自查申报先进社区进行考核验收。
通过省市社区创建检查验收并命名计20分,未通过检查验收不得分。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30分)
1、定期清查(10分)
每年县区进行两次规模较大、富有成效的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工作,计10分,每少一次扣5分,没有组织清理整顿工作或清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不得分。
2、社区及物业小区清理清查(10分)
对城镇社区及物业小区每年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清查,清查彻底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3、外出清理清查(10分)
组织计划生育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对本县区外流动人口集中的厂矿企业、集贸市场进行管理和服务,开展办证验证、孕情检测、节育手术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协助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引导育龄群众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开展此项工作计10分,未开展不得分。
(五)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10分)
抓住春节期间外流人口返乡的有利时机,进行流动人口集中服务活动,开展办证查证、孕情检测、节育手术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依法行政、优质服务,融管理于服务中,及时将集中服务中应反馈和提交的流动人口数据反映到信息交换平台上,并上报集中服务总结及数据报表。
(六)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创新工作(10分)
不断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针对流动人口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切实找准突破点和切入点,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改革和创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新体制,为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创新探索出新的办法。
二、奖惩办法
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绩效考核,年终结合对县区人口计生局定性考核,由市人口计生局组织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年终各县区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并实行单项奖励,综合排名前三名的县区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考评综合得分低于80分以下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本办法由市人口计生局解释,从2008年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