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位置: 安康市档案局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正文内容

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1-15 09:58  
 

 

各县区卫生局,旬阳、平利、石泉、白河县合疗办,市直医疗单位:

     为了合理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和规范我市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重要性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为参合农民提供医疗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通过定点医院流出。定点医院的确定是否科学、行为是否规范、收费是否合理、价格是否低廉、服务是否优质,直接关系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能否成功。科学合理的确定定点医院,加强管理,是保证参合农民通过简便的程序享受质量优良、价格合理、方便实惠医疗服务的重要环节;是合理利用卫生资源,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是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平稳运行,成功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条件。目前,我市旬阳、平利、石泉、白河四个试点县在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方面探索了一些经验,但也暴露出确定定点医院不规范、管理不科学等问题。因此,试点县卫生局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定点医院的确定和管理在试点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参合农民方便就医、有效控制、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等目标逐步实现。

二、科学合理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科学合理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是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的前提。定点医院由试点县区合疗办依据协议进行管理,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一是要坚持确定的基本原则。确定定点医院应坚持保证参合农民的基本医疗服务,方便参合农民就医,便于管理;促进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不分医疗机构属性,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竞争,管理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结合实际,以乡镇、县区、市内医疗机构为主,省市外医疗机构为必要补充。二是要明确定点医院的条件。定点医院最起码应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相关技术执业许可证;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与合疗办鉴定的协议,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指定专兼职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县区,县区、乡镇定点医院配备有新农合计算机管理系统。三是要严格定点医院确定程序。首先,县区合疗办向社会发布需要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的信息,有意向的医疗机构向县区合疗办提交申请材料;县区合疗办深入申报单位进行调查评估,提出初步意见,报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由县区合疗办与确定的定点医院签订协议书,并向社会公布,属县区外定点医院的,应由县区合疗办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三、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的管理

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一律实行协议管理。由县区合疗办与定点医院签订的协议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服务项目、服务质量、药品提供、费用结算、不予支付的服务项目和药品、医疗费用给付、审核与控制、争议处理等。原则上协议有效期不超过两年。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对方有权解除协议,但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并向社会公布。定点医院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组织,配备相对稳定的专职人员从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要组织学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规定,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范,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要对在本医院就诊参合农民的减免补偿资金进行初审,并进行现场减免。参合农民在定点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实行现场减免补偿,县区合疗办要加强对定点医院参合农民医疗费用的检查和审核工作,严格检查每一笔资金的真实性,杜绝错报、虚报和套骗基金等行为。县区合疗办要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定点医院出院病人的病历和补偿情况进行核实,每月抽查定点医院数不少于20%,每个医院抽查的出院病历不少于上月出院病历的2—5%。定点医院要如实提供处方、病历、收费凭据、医药费用清单、出院记录等材料,严禁开具假证明、假病历、假处方、假票据套骗合疗基金的行为发生。加强对定点医院进行考核评价,每年12月重点对医疗服务满意度、服务效率、医疗质量、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评,考评不合格的医院,应解除定点医院协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院的依法监管,依法规范医疗机构执业和服务行为。同时,要加强对合疗办与定点医院履行协议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OO六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