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19 16:11 |
各县区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报送工作的通知》(应指信息[2007]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报送工作,按照上次重大危险源培训会议上下发的省局《关于做好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调查和备案的通知》(陕安监管发[2007]127号)要求,督促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加快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各类企业应急预案调查统计表应于12月1日前上报市安监局。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并指定一名应急预案管理联络员,于12月1日前将应急预案管理联络员登记表报市安监局综合科。
二、按照省应急救援处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县区应在12月5日前将应急预案编制进展情况(附近2);12月15日前将本县区生产经营单位2007年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总结报告,分别按照时限要求报市安监局综合科,市局将汇总上报省局。
三、各县区要重点抓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预案编制工作。要认真组织检查,全面掌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实际情况,完成预案的编制、备案、上报工作。届时市局将组织抽查,并于年底前进行通报。
联系人:段少玲
电子邮箱:DSL3208693@163.com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