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11 09:06 |
镇坪县档案史志局自2007年以来,每年利用4月、5月整理档案的最佳时期,集中人力、物力对馆藏民国时期的档案进行有效抢救,共抢救民国时期档案326卷5881张。
一、历史档案载体材料的抢救。
抢救的过程中遵循抢救历史档案的原则:保持档案的基本历史原貌,防止和减缓档案的自然老化,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使用寿命,为历史研究、编史修志工作者查考提供有效利用。抢救的方法:一是对纸质档案的修裱、加固,对字迹材料的恢复及档案修裱后的科学整理,共裱糊破损档案5881张,修裱后进行科学整理326卷,输入机读目录3856余条。二是保护原件,对破损档案的原件修裱后,对档案原件进行照相扫描,刻录光盘存于计算机2411张,复印850张。
二、整合历史档案资源
我县馆藏历史档案一部分在县档案馆保存,一部分在县公安局保存,共780卷(按每卷80页计算,约有64200页,每卷25件计算,约18500件)。这部分档案主要反映民国时期镇坪政治、经济、军事、自然等历史面貌,是民国时期历史阶段的产物,因为数量有限,更显十分珍贵。是馆藏全部不可分割的整体。这部分档案将会在镇坪历史文化研究、编史修志方面大有可为,因此,这部分档案整合开发利用迫在眉睫。据2006、2007两年统计,县档案馆为撰写党史专题研究――“镇坪县申报革命老区”、“镇坪县抗日战争时期财产损失调查”提供利用历史档案109人次,1235卷次。
档案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保管利用好馆藏历史档,是档案人员的职责,应本着“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态度,对历史档案进行抢救、开发、整合,为社会提供有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