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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09-02-10 14:14 |
安政办发〔2009〕8 号
汉滨区、旬阳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建设局拟订的《小康高速公路沿线民居改造及村庄整治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小康高速公路沿线民居改造及村庄整治实施意见
小河至安康高速公路是西部大通道包(头)茂(名)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于2009 年5 月28 日建成通车。该段高速公路途径我市旬阳县小河镇、桐木乡,汉滨区茨沟镇、谭坝乡、花园乡、五里镇等6 个乡镇。为切实改善小康高速公路沿线的村容村貌和视觉景观,提升安康山水园林、生态自然的整体形象,市政府决定,实施小康高速公路沿线民居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以下简称“小康高速沿线综合整治”)。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小康高速公路的全线贯通,将结束安康中心城市不通高速的历史,届时安康将真正融入西安2 小时经济圈,小康高速公路成为外来客商经西安来安康旅游或投资的最便捷的通道。由于沿线村庄地处秦岭腹地,交通落后,信息闭塞,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村民建房规划意识不强,布局分散,风格杂乱,且大部分民房破败失修、墙体污染严重,村庄环境质量和景观效果亟待进一步提升。汉滨区、旬阳县及其有关乡镇要充分认识小康高速沿线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迅速动员组织村民群众,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本着特色鲜明、自然和谐的原则,加快实施民居改造和村庄整治。通过整治,进一步改善小康高速沿线的环境质量,提升我市对外开放的整体形象,促进小康高速沿线的经济社会发展。
二、整治目标
从 2009 年元月起,计划用4 个月时间,对小康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2193 户8800 多间民房实施改造。对小康高速公路沿线2 县区、6 乡镇、28 个村、94 个村民小组的村庄环境进行整治。通过改造整治,迅速改变小康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的环境现状,尽快改善沿线村庄、山体的视觉景观效果。通过控制和管理,引导沿线居民增强规划意识,保持良好的村庄环境,提升村庄建设管理水平。努力把小康高速公路沿线打造成为山青水秀、生态良好、自然和谐的绿色走廊,成为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景观大道,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带。
三、整治原则
一是群众主体、政府帮扶。小康高速沿线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群众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的惠民工程,县乡政府在具体实施中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投资投劳,做好整治工作;二是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具体工作中要结合实际,本着特色协调,安全实用的原则,合理确定民居改造和村庄环境整治标准,分类予以推进。尽量不大拆大建,不贪大求洋,不加重农民负担;三是倾斜资源,合力推进。要将农民安全饮水、水窖、沼气等支农项目向小康高速公路沿线各村倾斜,通过基础设施的加快改善促进整体形象的尽快改观;四是整管并重,巩固成果。注重整治与管理相结合,通过对新建民房的控制管理,增强村民建房的规划意识,利用村规民约培养村民良好的卫生习惯,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四、整治内容
(一)管住新建房。对高速公路沿线的新建民居一律实行规划控制,新建民居选址需经县区建设、国土部门现场确定,引导建房户积极使用《新农村建设示范民居图集》,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建设,确保新建民居朝向、风格等符合整体景观要求。
(二)改造建成房。对沿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民房的外立面、房屋檐口、屋顶等按照规划的样式、色调、风格予以更新改造,达到房屋造型新颖美观,与自然环境融合。
(三)整治村容村貌。对高速公路沿线村庄和院落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对影响环境的残垣断壁、临时搭建物、堆放杂物、圈舍、粪坑、水沟等一律进行清理或整改,实施净化、美化,达到村庄干净整洁,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
(四)清理废弃工地。对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废弃工地、弃渣场、取土场等,由建设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及时予以整理恢复,加紧绿化覆盖,确保山体无裸露、场地无扬尘。
五、筹资方案及补助标准
(一)筹资方案:对破旧严重、不能居住的危房和处在危险地带确需拆除重建的约375 户(汉滨区153 户、旬阳县222 户)民房由所在县区优先纳入农民安居工程项目,尽快拆除重建,确保2009 年10 月底前建成。对1818 户民房改造及村庄环境整治,由市发改委、扶贫办、民政局共同负责落实补助资金1000 万元,其中:市发改委落实300 万元,重点补助汉滨区五里镇、谭坝乡民居改造和村庄整治;市扶贫办落实300 万元,重点补助汉滨区花园乡、旬阳县小河镇民居改造和村庄整治;市民政局从农民安居工程资金中落实400 万元,重点补助汉滨区茨沟镇、旬阳县桐木乡民居改造和村庄整治(具体详见资金分配计划表)。不足部分可采取财政配套、社会捐赠、单位帮扶、群众自筹等多渠道予以解决。
(二)补助标准
新建民居按照农民安居工程既定补助标准予以补助。民房改造按户均5000 元予以补助,村庄环境整治按户均500 元予以补助。具体到户的补助标准和办法由汉滨区、旬阳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小康高速公路沿线综合整治责任主体是汉滨区和旬阳县政府,沿线各乡镇为实施主体。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汉滨区和旬阳县要尽快组建专门的工作机构,做好宣传发动,尽快展开工作。要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按照整治内容尽快开展摸底调查,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市上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委、扶贫办、民政局、财政局参与,组成工作指导组,在民房改造和村庄整治的补助标准、整体景观效果、规划设计等方面给予指导,做好督查考核和补助资金的落实。
(二)明确各方责任。市、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整治内容,结合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建设部门负责做好综合整治总体景观控制的同时,要就民房建设或改造的户型样式、建筑风格、色调搭配等提出规划要求,指导各自然村落结合实际予以实施。国土部门要为新建房户尽可能地提供方便,并会同建设部门积极参与规划选址,加强对农村建房的管理。市、县区发改委、扶贫、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补助资金的衔接落实,明确补助资金的兑现程序,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有限资金发挥更大效益。市、县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在安排09 年的支农项目时要尽量向小康高速公路沿线倾斜,加快促进该区域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
(三)加快工作进度。围绕4 月底前完成综合整治任务的目标,汉滨、旬阳两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倒排工期,加快组织实施。县区要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到乡镇、到村组、进村入户,逐村逐组明确帮扶单位、包抓领导和包抓干部,逐户列出综合整治进度计划,采取得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保证按期完成任务。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上指导组要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帮助县区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县区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管理,补助资金兑现要登记造册,做到有据可查,确保资金合理、安全使用。综合整治完成后,县区要组织进行初验,市上指导组5月中旬以前组织验收,对工作进度快、整治效果好的乡镇给予适当奖励。
小康高速公路沿线
民居改造及村庄整治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
县区(乡镇) |
整治户数 |
市补资金 |
备注 |
市发改委 |
汉滨区五里镇 |
281 |
119 |
|
汉滨区谭坝乡 |
424 |
181 |
| |
市扶贫办 |
汉滨区花园乡 |
419 |
177 |
|
旬阳县小河镇 |
250 |
123 |
| |
市民政局 |
汉滨区茨沟镇 |
291 |
129 |
|
旬阳县桐木乡 |
528 |
271 |
| |
合计 |
|
2193 |
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