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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档案局关于催报送《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通知安档发[2009]2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2-20 16:11  
 







            

市直各有关单位:

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发布了《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这个《规定》是指导各级机关做好档案工作的一个重要规章,是各级机关制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重要依据。《规定》发布后,市档案局开展了贯彻试点,举办了专项业务培训,并对市直60个单位报送审批《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截止2008年底,市档案局接到35个市直单位报送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对其中30个单位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了审批,另外5个单位因报送时间较晚、报送材料需要改动内容较大及职能变化等原因待批复,另有25个单位未能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影响了整体工作进度。根据市档案局贯彻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工作要求,2009年必须全部完成市直单位《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报送、审批工作,请市直尚未完成报批工作的单位(名单附后)抓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务必于200951日前按时报送市档案局法规科,以便及时审批执行。各单位在编制报送《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时,应书面说明编制依据、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意见等相关情况,并附本单位新近的三定方案复印件。

联系电话:法规科 3212790

联系人: 黄安蓉 马建忠

附件:2008年已报送单位名单及审批情况和2009年催报送单位名单

            二OO九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2008年已报送单位名单及审批情况

2009年催报送单位名单

 

一、2008年已报送审批情况

1、已报送并审批的单位:30

政研室  机关工委  总工会  妇 联  政协办

报 社  粮食局  广电局  科技局  计生局

教育局  工商联  政府办  发改委  农综办

信访局  统计局  移民局  公路局  盐务局

农业局  非公局  科 协  城建局  林业局

供销社  体育局  卫生局  国土局  安监局

22008年已报送待审批的单位:5

市委办  商务局  民政局  环保局

旅游局(因职能变动,需要重新报送)

二、200951日前催报送单位名单:(26个单位)

旅游局  检察院  人大办  人事局  劳动局

司法局  物价局  方志办  国资委  审计局

水利局  防汛办  纪检委  组织部  宣传部

政法委  共青团  残 联  统战部  老干局

党 校  文化局  法 院  财政局  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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