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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03 16:08 |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档案局《关于评选陕西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暨推荐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精神,我市采取基层推荐、档案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平时检查情况相结合的评选方法,确定推荐岚皋县档案史志局、平利县档案史志局为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谭华琴、汪向阳、柯昌平3名同志为全省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推荐名单及拟受表彰奖项
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岚皋县档案史志局
平利县档案史志局
全省档案系统先进工作者:
谭华琴(安康市档案局综合科科长)
汪向阳(安康市镇坪县档案史志局局长)
柯昌平(安康市石泉县档案史志局档案馆员)
二、公示期限:2015年8月3日至8月7日(5个工作日)
三、评选表彰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及我省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领导班子信念坚定、廉洁奉公、作风优良、团结有力,干部队伍勤政务实、清正廉洁、作风扎实、和谐进取,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档案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近5年内未发生过违法违纪事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在完善档案工作机制体制,创新档案管理手段,提升档案服务能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管理水平在全省档案系统中处于领先地位;
2.领导班子团结,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作风民主,坚持改革,勇于创新,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勤政廉政;
3.自主创新和持续发展能力强,能及时研究档案工作改革和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创档案工作新局面,并取得显著成绩;
4.重视队伍建设,努力加强档案人才能力建设,干部职工队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在档案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近5年内未发生过违法违纪事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热爱档案事业,业绩突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求实奉献,发挥骨干作用明显,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了显著的成绩;
2.能力突出,勇于创新,钻研能力强,在档案工作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攻关,能及时解决本岗位的新困难新问题;
3.长期坚守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牢记宗旨,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成绩突出,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4.在其它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受理意见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表彰条件和要求的,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安康市档案局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
电话:0915-3210191 0915-3216151
安康市档案局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