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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政府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扩大投资推动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7-06 11:48  
 

安政发〔20099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作用,确保今年全市经济增长13%目标的实现,现就切实抓好当前扩大投资、推动项目建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扩大投资和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六次全会和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坚持把保增长作为政府的首要任务,积极应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挑战,保持了全市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经济社会发展的开局较好。当前,由于受金融危机的波及,全市有色金属和缫丝企业效益下滑,主要农产品价格回落,农民工返乡增多。加之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矛盾和当前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相互交织,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和下行的压力增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社会环境趋紧。为此,全市上下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对加大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树立以投资促发展、保增长、保民生的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把扩大投资、争取投资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更加积极主动地谋划项目和推动项目建设,确保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60 亿元。

  二、切实扩大投资规模。紧扣保增长这个主题,围绕260 亿的投资计划,逐县区、逐部门夯实投资项目和责任,确保第二季度每月完成投资46 亿元的任务,努力实现“双过半”的预期目标。各级监察、发改、经委、财政、建设、国土、环保等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投资环境整治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安办发〔200912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投资环境的保障工作,确保中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快速推进。按照年增投资30%以上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工一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城市建设、社会事业项目,特别要集中力量协调、促进和确保高速公路、机场、火电、新材料、江北新区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全力保持地方投资大幅增长的态势。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强银企合作,积极拓展融资渠道,逐项目落实投资,逐项目明确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确保优质客户和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

  三、扎实推进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是保增长的可靠支撑。对去年底集中开工的60个项目,市人大和市政府将在第二季度分别组织一次回访巡察,保证这批项目顺利进展,尽快建成投产;对列入今年计划的940个各类开工项目,创造开工条件,逐项目研究存在问题,逐项目确定开工时间,要在第二季度集中开工一批项目,再形成一次开工热潮。由市发改委牵头,确定各县区第二季度的开工项目;对列入去年计划的60个重点项目和40个重大工业项目,市发改委要逐项目落实牵头领导、确定进展要求、敲定推进措施,尤其要扎实推进华电石泉火电厂,江锂硫酸镍,雨润200万头生猪加工,陕汽旬阳专用车改装和球磨铸件、汽车零部件加工,汉江白河电站,陕医药石泉激素类中间原料药,10万吨锌冶炼,安康机场等10大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所有灾后重建项目务必在年内基本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重点项目建设是全市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将各自管理和建设的项目,按时间结点要求,分解任务,倒排工期。对今年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100 个重点项目,深入推进市、县区级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按照一个领导挂帅、一个班子负责的机制,加强工程管理,全程跟踪服务,确保建设进度。各级各部门都要自觉地服从、服务于项目建设大局,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设计单位要挖掘人员潜力,优化力量配置,加快设计进度,及时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要合理组织施工,做好现场管理,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建立重点项目建设月报、评比、督查制度,发改、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加强项目建设统计快报工作,逐月公布重点项目建设形象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掌握项目建设的动态变化、做好投资运行的趋势分析创造条件。要定期召开投资和项目建设座谈会,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促进实施,有序有效地推进项目建设。

  五、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坚持把筹划高水平项目,强化项目前期工作作为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围绕今后一个时期国家投资重点,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项资金,组织熟悉项目的精干力量,进行项目的策划、包装、可研、环评、土地预审等前期工作,把前期工作做到核准开工的程度。对今年确定的60个重点前期项目和《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20个城市建设标志性工程项目,要逐一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进行初步论证,确保每一个项目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用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标准。凡需要中省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市级有关部门应随到随报;属市级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在规划范围内的,市级应随到随批,保证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接替。

  六、加大生产要素配置协调力度。建立健全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及时掌握建成投产项目情况。项目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要及时组织竣工项目的验收,抓紧做好设备调试和试运转以及投产的各项准备工作;经委、交通、电力、质检、安监和银行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在市场开发、流动资金供给、煤电油气运等生产条件保障方面给予支持,推动建成项目尽快形成产能,及早达产达效,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争取省政府对我市出台用电特殊政策,实行优惠电价和直供电试点,促进新材料和高能耗工业高效运转。新投产项目如需增加人员,要优先从下岗待业工人和返乡农民工中选用,技术岗位尽可能多地吸收一些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七、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紧紧抓住高速公路通车、与省内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的长期合作等有利机遇,大力宣传安康独特的交通区位优势和自然资源禀赋,围绕优势资源、新型工业、城市建设、生态旅游、现代农业、现代物流等策划推出一批项目。利用西洽会、龙舟节等平台,采取领导招商、叩门招商、以企招商、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网络招商等有效形式,积极出外招商,主动与大企业洽谈对接,有效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建立发达地区定点招商平台。实行招商引资县区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推行招商引资部门联审制,严格目标责任考评,确保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5 亿元。

  八、严格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切实落实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各级发改、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对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促进项目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资金使用合理的前提下按期建成投产,严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对出现的资金滞留、挪用或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现象及因此导致的“豆腐渣”和“拖尾巴”工程,必须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九、狠抓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坚定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鼓舞带动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求真务实的作风、攻坚克难的斗志,深入一线、扑下身子、埋头苦干,面对面地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大力宣传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和先进集体、模范人物和优秀事迹,为全市扩大投资、加强项目建设、带动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有力的舆论氛围,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