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位置: 安康市档案局 > 安康市档案局 > 工作动态 > 正文内容

镇坪县档案史志局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陕西省档案条例》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9-24 08:31  
 

  镇坪县档案史志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开展以各机关档案室为工作主体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一是成立组织机构,落实了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的责任。新《条例》颁布后,镇坪县档案史志局立即成立了以局长汪向阳为组长,副局长胡兴龙为副组长,档案业务指导人员陈树林、周莲为成员的学习宣传贯彻《条例》领导小组,由档案业务办公室专门负责宣传贯彻新《条例》的具体工作。二是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新《条例》颁布后,立即与县有线电视台分别在县档案信息网站和县有线电视台上以电子屏的形式,推出热烈庆祝新修订的《条例》颁布的宣传内容,并在县档案信息网站内上挂了新修订的《条例》内容,方便大家查阅和学习;同时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在县城、集镇、重点村街道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向全县所有机关单位、行政村下发新修订《条例》的宣传品200余份,还专门印发文件要求各机关单位结合当前学习实践活动以学习专栏形式开展一次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的专栏,并将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年检执法考核内容;协调县普法工作部门将新修订的《条例》纳入普法宣传内容,扩大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求档案业务指导办公室在以后的档案业务人员培训工作中,将新《条例》作为一项必选的重要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法制意识。三是认真学习贯彻,准确运用新《条例》规范、指导当前档案工作,在组织本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理解的基础上,要求档案业务工作人员必须吃透新《条例》的有关精神,并在年度年检执法工作中运用新《条例》规范、指导县直单位当前档案工作,增强了文档人员的档案法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