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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0-10-18 18:20 |
安档发[2010]36号
安康市发改委 安康市档案局
关于开展全市重点项目档案管理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各重点项目建设主管(责任)部门、各县(区)发改委、档案史志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依法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档案法》、《陕西省档案条例》和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根据陕政办发〔2009〕15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我省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和竣工验收管理意见的通知》,列入市、县区的重点项目都必须经过档案专项验收后,方可进行项目的竣工验收的要求,决定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0年9月10日――10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一)2009年竣工的项目;
(二)列入市发改委《安康市2010年重点项目册――建设计划(草案)》的77个续建、43个新建项目。具体执法检查项目参见附表《安康市重点项目档案执法检查项目表》。
三、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属于竣工的项目,主要检查项目落实建设档案专项验收,档案资料归档处置情况。属于续建、开工建设项目检查文件资料管理和项目档案备案申报落实情况。具体内容包括:
(一)项目档案管理体制与职责确定情况
各项目单位是否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是否建立了与项目管理相适应的项目档案工作机构;是否明确了项目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项目档案工作经费是否得到保障。
(二)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是否制定了项目档案相关规章制度以及档案专(兼)职人员岗位职责;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中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三)项目文件材料归档及整理情况
应归档的项目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竣工等项目文件材料和反映项目建设情况的声像、电子等项目档案收集、归档是否齐全完整;项目文件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项目档案整理是否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及《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规范整理;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状况。
(四)项目档案安全保管及利用情况
项目档案是否设置专室、专柜保管,保管环境是否符合防火、防盗、防潮湿等安全要求;项目档案在项目建设与改造中发挥作用情况。
(五)项目档案的验收情况
项目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是否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城市建设档案馆申请项目档案登记、验收。
四、检查方法及要求
本次检查采取项目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单位自查。各项目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档案管理的自检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概况、项目档案管理情况、项目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自查文字材料与《安康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附后)一起,由重点项目责任部门审查后,统一于
2、重点抽查。市档案局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重点项目主管(或责任)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各项目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在10月份进行抽查(具体抽查项目和时间另行通知)。
3、市级重点项目分布在各县区的,委托各县区发改委、档案史志局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执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市档案局。
各项目单位责任部门和重点建设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项目档案管理情况,认真总结工作,找准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这次重点项目档案执法检查由各重点项目责任部门负责通知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各重点项目主管(责任)部门、各县区档案史志局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本系统、本辖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监督指导工作,市档案局将在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执法检查结束后,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并对项目档案管理问题严重的项目单位和责任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康市档案局
二0一0年九月七日
主题词:▲重点项目 档案管理 执法检查 通知
安康市发改委 安康市档案局 2010年9月7日印发
共印15份
安康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
编号: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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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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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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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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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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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概算总投资 |
万元 |
计划工期 |
年 月- 年 月 | ||||||||||||||
主要单位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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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已完成的单位 或单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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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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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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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安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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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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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档案和资料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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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资料管理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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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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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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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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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档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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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兼职档案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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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库房面积、其它用房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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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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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档案和档案数量 |
卷(册) | ||||||||||||||||
图纸张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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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项目档案日常监督、指导的上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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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此表于项目开工后6个月内报安康市档案局法规科,未验收的重点项目每年填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