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31 15:10 |
安政发〔201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不断加快我市旅游村镇建设步伐,着力推进乡村旅游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全力打造中国山水休闲度假胜地和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现就加快全市旅游村镇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旅游村镇建设的重大意义
旅游村镇是依托乡村自然环境和人文景观,以农业生产生活、农村田园风光和农村民俗文化为吸引物,以农户为经营主体,通过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为广大游客提供观光游览、休闲娱乐等消费的乡村旅游产品。加快旅游村建设能有效整合农村旅游资源、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保护农村生态景观、转移农村富余农动力、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致富增收、实现城乡统筹一体化协调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全市旅游产业突破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旅游村镇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为实现全市旅游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二、加快旅游村镇建设的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策引领、规划先行、依托资源、捆绑借势”的要求,结合城乡统筹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农民参与、突出特色、管理规范”的建设模式,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抓点带面,建设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旅游村镇,丰富旅游产品结构,促进旅游产业协调发展,逐步将我市建设成为中国山水休闲度假胜地和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
(二)建设原则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精心编制旅游村镇建设规划,并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小城镇建设规划紧密结合,在规划建设中做到布局合理、重点选择、分步实施。
2、保护生态,有序利用。注重合理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考虑投入能力、客源市场和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适度开发,有序利用,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相统一。
3、政府扶持,以农为本。各级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加大对旅游村镇的扶持引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农民为参与和受益主体,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4、突出特色,差异发展。根据本地乡村旅游资源特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分类指导,做到差异发展、错位竞争,在形式、内容和规模上不搞“一刀切”。
5、创新机制,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省内外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旅游村镇开发建设。鼓励和支持有利于旅游村镇建设发展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实践。
(三)建设目标
依据全市旅游产品结构特点,在中心城区周边和重点景区周边、高速公路及国省道沿线、精品旅游线路沿线进行布点建设,实施“两边两线”整体布局规划,充分结合现有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资源,全面构建集休闲度假、娱乐健身、观光体验于一体,结构合理、特色鲜明、服务优良、效益明显的旅游村镇发展新格局。到2010年,力争建设30个特色旅游村镇,600个乡村旅游经营示范户,旅游村镇旅游业综合收入占村镇年收入的50%以上,农民人均年收入增长30%以上;全市乡村旅游接待游客人数400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6亿元。到2012年,全市建设50个特色旅游村镇,1100个乡村旅游经营示范户,旅游村镇旅游业综合收入占村镇年收入的70%以上,农民人均年收入增长40%以上;全市乡村旅游接待游客人数800万人次,实现综合收入12亿元。全市旅游村镇村容镇貌、服务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成为全省乡村旅游产业发展重点区域。
三、加快旅游村镇建设的布局和步骤
(一)重点布局
积极培育深度发掘,努力构建融山水林泉、农田原野和民俗文化、名胜古迹等资源于一体的多元化复合型旅游村镇。
1、田园风光乡村游旅游带。以中心城市至平利S308省道公路为主线,以汉滨县河乡,平利长安镇、城关镇为重点进行布点,建设具有特色农业种植、观光休闲农庄和茶叶采摘资源的旅游村镇,发展茶园现场采摘、茶叶种植加工、农业生态观光等旅游项目。
2、巴山生态度假游旅游带。以中心城市至镇坪S207省道公路为主线,连接汉滨吉河镇,岚皋佐龙镇、溢河乡、花里镇,平利八仙镇,镇坪钟宝镇进行布点,发展巴山农家民居生活体验游,建设以巴山自然风景为特色的山水休闲度假旅游村。
3、秦岭山水体验游旅游带。以中心城市至宁陕县G210和G316国道公路为主线,连接汉滨建民镇,汉阴涧池镇、蒲溪镇和城关镇,石泉两河镇,宁陕皇冠镇、广货街镇、城关镇、筒车湾镇进行布点,结合汉江龙舟节、汉阴油菜花节等重大节庆参与活动,建设以秦岭南麓漂流、森林探险、峡谷探幽、水乡古镇、川道田园为特色的旅游村。
4、汉水风情休闲游旅游带。以汉江水域石泉县至白河县为主线,连接石泉后柳镇、熨斗镇、中坝乡,汉阴漩涡镇,紫阳洞河镇、向阳镇,汉滨瀛湖镇、流水镇,旬阳蜀河镇、城关镇,白河城关镇进行布点,建设以汉水民俗风情、河谷风光为特色的旅游村。
(二)建设步骤
1、启动阶段(2010年1月-2010年6月)。做好旅游村镇建设启动筹备工作。制定全市旅游村镇建设实施意见,成立全市旅游村镇建设协调领导机构,启动乡村旅游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各县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组织开展旅游村镇规划建设前期各项工作,制定县域旅游村镇建设规划和布点建设方案。
2、建设阶段(2010年7月-2011年12月)。做好旅游村镇规划建设及重点项目实施,对旅游村镇建设项目及时进行指导和服务,加快重点旅游村镇建设进度。策划包装一批重点旅游村镇建设项目积极向上争取。制定旅游村镇服务项目和质量评定标准,规范旅游村镇接待服务质量。开展旅游村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培训工作。培育一批具有旅游团队接待能力的旅游村镇示范点,形成地方特色,扩大市场宣传,树立产品形象。
3、提升阶段(2012年1月-2012年12月)。推进旅游村镇整体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全市旅游村镇空间布局和产品规划要求,策划包装乡村游精品旅游线路,有序推进旅游村镇沿城区、景区、旅游线的全面建设和经营。提升旅游村镇产品设计、旅游线路策划和促销工作水平。着力打造产品和品牌形象,扩大市场影响力,基本形成一批在省内外旅游市场具有影响力的旅游村镇,使我市乡村旅游步入稳步发展阶段。
四、加快旅游村镇建设的重点工作
坚持“环境生态化、居住文明化、餐饮本地化、服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原则,重点发展区位较好的旅游村镇,与景区深度互动,突出农村资源特色。实行县级领导包挂、部门集中帮扶、信贷资金倾斜、定期督查通报、目标责任考核的工作机制,采取优惠政策扶持,捆绑利用资金,调动和发挥广大农户的积极性,乘势而上、借势发展,实现城乡互动,逐步构建特色鲜明、设施完善的陕南文化主题旅游村。
(一)科学编制规划。各县区政府要尽快编制县域旅游村镇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要把旅游村镇建设列入城乡统筹发展规划,积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规划要体现科学性、前瞻性和操作性,注重对新开发旅游资源的综合利用,注重对现有旅游村的改造提升,注重对开发条件未成熟旅游村的资源保护,以保证资源的合理开发、永续利用和产业的持续发展。各县区要将旅游村镇布点与新农村示范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扶贫重点村及整村移民示范村相结合,将旅游村镇规划纳入所在地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小城镇建设规划,统一编制,统一实施。市旅游局要加强对县区旅游村镇规划编制的指导,市建设局、农业局、农综办要重点指导一批不同特色、不同类型的旅游村镇建设,抓紧推出各类乡村旅游样板。
(二)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政府要规划建设旅游村镇游客接待服务中心、停车场、供水、供电和通讯等基础设施,加快旅游村镇农电网改造和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市交通和公路部门要结合我市“十一五”和“十二五”交通规划和通村公路建设工程,依托高速公路网、国省道干线公路网和农村公路网,优先统筹安排交通干道、重点景区通往旅游村镇的道路建设;市县区交通部门要会同农业、旅游等部门摸清乡村旅游道路状况,对重点旅游村道路建设做出具体安排;交通、运管处、海事部门要逐步开通通往旅游村的旅游巴士、公交车和观光游船,适时开通中心城区至周边旅游村镇公交运输线路,全面改善旅游村镇可进入性和便利性。市供电局部门要加强旅游村镇电力设施建设、更新和维护,保障旅游村镇用电需求,确保用电安全。市广电、邮政部门要加快旅游村镇邮政通信和广播电视等设施建设,将旅游村镇纳入通信设施建设规划,实现旅游村数字电视网络服务。市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商要实现旅游村镇移动通讯信号网络全覆盖,加快推进旅游村镇互联网宽带进村入户。各乡镇要加强旅游村镇环境治理,集中整治脏、乱、差等现象,美化村镇人居环境。
(三)加强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市农业、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结合“一村一品”工程,对旅游村镇沼气富民建设工程和农户改厕、改厨、改浴工程给予扶持。市林业部门要按照旅游村镇发展和人居环境要求,做好旅游村镇绿化、美化工作。市建设部门要加快旅游村镇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旅游村镇道路硬化、绿化和亮化工作,指导旅游村镇进行房屋外貌改造和标牌标识规范设置,优先解决交通道路引导标识建设。市卫生部门要切实抓好村镇卫生监管,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市工商部门要加强旅游村镇经营户和中小企业市场监管,扶持经营户发展壮大。市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村镇污水治理和周边环境的监督指导。市水利部门要加强旅游村镇用水设施建设,旅游村镇要实现自来水全部入户,解决村民生活用水安全充裕。市旅游部门要精心编排设计乡村旅游线路,充分利用旅行社、媒体和网络扩大宣传推介,向游客提供旅游村镇咨询信息服务。
(四)打造特色旅游村镇品牌。旅游村镇建设要坚持彰显特色,打造品牌。各县区政府要根据乡村自然景观、特色饮食和民俗文化等特色,打造“一乡一景、一村一品、一家一艺”旅游品牌,形成具有较强市场吸引力、带动力和竞争力的品牌组合。市技术监督部门要结合乡村旅游发展实际,制定实施旅游特色村镇建设标准、星级农家乐划分与评定、乡村酒店客栈服务标准、乡村旅游服务质量划分与评定等相关旅游村镇建设服务标准。市文化部门要突出乡村文化特点,提高农民对特色旅游文化认识,编排具有乡村特色的文艺节目。市旅游和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做好全市旅游村镇创建指导和申报评定工作。
(五)强化城乡统筹功能。汉滨、汉阴、石泉等县区要结合月河川道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试验区建设,大力扶持农业园区和农业示范户引进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设备,加大品种展示和技术推广,建成具有旅游观光接待功能的现代农业园区。各县区政府要鼓励农户从事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带动周边地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发展。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实行项目资金捆绑,将旅游村镇与集镇建设、扶贫开发、生态旅游结合起来,完善综合服务功能。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道路、水、电、卫生和教育等建设项目向旅游村镇倾斜,改善旅游村镇基础条件。统筹推进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对旅游村镇垃圾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对旅游村镇经营户庭院实施绿化和美化,划定地块圈养禽畜,解决乡村脏乱差现象,使旅游村镇院落整洁,空气清新,生态环境宜人。
(六)抓好旅游商品开发。各县区要充分利用丰富的农产品和土特产及山林资源,认真抓好富硒食品、土特产品、特色工艺品等旅游商品的深度研发、生产和销售,要重点扶持一批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推出一批自主品牌产品。市商务部门要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农村市场体系,在旅游村镇培育一批诚信规范的购物商店,形成农村旅游商品产供销体系。市旅游部门要加大乡村旅游商品的宣传和推介,要在旅行社组接团和散客接待服务中宣传乡村旅游商品,使游客来到乡村购物消费,不断提高购物在乡村旅游收入中的比重。
(七)加大客源市场开拓力度。市旅游部门要深度培育和开发省内西安、咸阳、宝鸡、渭南和陕北等地客源市场,重点培育和开发重庆、四川、湖北、河南等省外客源市场,组织省内外旅行社考察旅游线路,逐步拓展我市乡村旅游客源市场。市商务、农业、旅游部门要积极组织农业单位和农村企业参加国内国际旅游交易会、博览会,推介我市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市旅游部门要印制乡村旅游宣传手册。市广电部门要制作乡村旅游专题宣传片,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促销作用,不断增强我市旅游村镇的影响力、吸引力和辐射力。
(八)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市农业综合开发、劳动保障、教育、妇联等部门和组织要把旅游村镇建设作为提高农民从业技能、培育新型农民、促进现代农业、推动旅游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行业培训计划和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分层次、分类型、多渠道地开展实用性和操作性强的专业培训。市旅游部门要加强旅游经营者、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有关管理经营、服务质量的教育培训。市卫生、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经营者和服务人员在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素质和技能培训。市工商和旅游部门要注意引导诚信经营和优质服务,培养和发展熟悉旅游、善于经营、遵纪守法的农村经营户。
(九)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市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市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要积极为乡村旅游经营户提供信贷服务,开展旅游经营户村信用等级评定,根据信用等级,确定一定的授信额度,解决旅游村镇发展过程中所需的小额信贷。各县区政府要制定旅游村镇经营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适当给予经营户贴息奖励。各县区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旅游村开发的信贷投入,特别是要加大面向农户和中小乡村旅游企业的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和联保贷款规模。要依据旅游村镇建设区域规划,分出轻重缓急,找准扶持重点,切实增加有效信贷投入。
(十)实行优惠奖励政策。实行优惠用地政策,旅游村镇项目建设用地可依照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相关政策规定,在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条件下,引入市场机制配置旅游项目用地,收取的土地收益可用于该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积极探索旅游村镇生态建设用地的政策和途径,为发展村镇生态旅游做好用地服务。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新办的旅游村镇企业,包括旅游点、农家宾馆、农家乐和旅游纪念品生产设计经营单位,按市地税部门制定支持旅游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给予减免。实行投融资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以购买、租赁、承包、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投资开发旅游村镇项目,兴办各种乡村旅游开发企业和实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上成立由市政府办、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建设、交通、国土、公安、旅游、卫生、环保、工商、地税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市旅游村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旅游村镇工作组织指导、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各县区也要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旅游村镇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协调解决旅游村镇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旅游村镇发展的需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积极解决旅游村镇发展中环境保护、道路建设等问题。各级农业、旅游、地税、工商、卫生等部门在办理证照、项目建设、资金争取等方面应给予倾斜和优惠。各级发改、财政、国土、建设等部门在旅游村镇重点项目建设上应给予大力扶持。
(三)加大资金支持。市上建立特色旅游村镇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村镇建设规划编制、重点项目扶持、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宣传促销等。各县区政府也要列支旅游村镇建设专项资金,对旅游村镇和农家乐建设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与市上专项资金配比使用,重点支持旅游村镇规划、人才培训、市场宣传、基础设施建设等。
(四)创新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要在旅游村镇建设上创新工作机制,简化旅游村建设投资主体各项开办手续,减免农户开办旅游服务各项管理费用。鼓励和支持农民以股份制等形式组成专业旅游公司,实施“公司+农户”、“公司+旅游点”“公司+旅游村”等多种联合经营模式。以优惠的政策和条件,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金以整体承包经营方式开发旅游村。采用现代企业制度整合分散经营的农户和乡村旅游点,增强乡村旅游产业的整体实力和活力。改善投资环境,激活经营机制,推动农村旅游市场化、集约化、产业化、规模化进程。
(五)加强市场监管。对提供住宿、餐饮、自产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相关设施及营业项目,有关部门要依法办理许可,做好登记管理。实行乡村旅游产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做好旅游村镇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的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确保经营安全和旅游接待安全。支持建立农村旅游行业协会组织,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协调服务的作用,促进产品开发、市场拓展、人员培训、行业交流等活动的广泛开展。
(六)建立考核机制。每年年底对全市旅游村发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制定旅游村镇示范点建设考评办法,将旅游村镇示范点发展数量、规模、经营收入、从业人员人均纯收入和资金投入的增长情况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对考核评定为市级旅游村镇建设示范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