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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31 15:28 |
安政发〔2010〕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扶残助残工作力度,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2010年继续为全市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
一、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对2000名城镇和农村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今年市上将集中举办盲人计算机、风味小吃、美容美发等专业培训班,县区要积极组织残疾人对象参加培训,不断增强残疾人社会就业能力。由残联牵头,会同扶贫部门扶持200户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和自主创业。
二、不断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由市建设部门负责,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安排300户计划,市残联每户再补助2500元,帮助贫困残疾人改善住房条件。
三、确保实现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达标。深入开展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活动,全市今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200例以上,由市残联负责落实800例,由市卫生部门负责落实400例以上。完成岚皋、白河、镇坪三县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达标,实现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目标。
四、尽力为贫困残疾儿童开展康复服务。为100名贫困聋儿免费配发助听器,为22名贫困肢残患者免费实施矫治手术,为18名脑瘫儿童和10名智残儿童实施康复训练。
五、继续为贫困肢残患者免费装配假肢。为170名贫困肢残患者免费装配假肢,改善肢残患者行走功能。
六、积极帮助贫困残疾少年儿童入学,资助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入学深造。资助200名贫困残疾少年、儿童入学。对今年考入大中专院校的应届贫困残疾学生,按本科学生每人3000元、专科学生每人2000元、中专学生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七、加快推进建设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按照市、县区1:1配套(其中汉阴县4万元,白河县4万元,紫阳县4万元,旬阳县3万元)的办法,在残疾人比较集中、基层残疾人组织比较健全、服务设施较为完善的9个乡镇和6个社区创建残疾人“温馨家园”,建立健全残疾人组织,改善残疾人服务设施,开展扶残助残活动。
八、继续对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对600名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通过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等方式,为其提供生活照料、职业康复等服务。
九、努力为精神病患者提供救助。对7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实施特别救助。进一步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民政医疗救助办法,对1300名精神病患者实施有效康复治疗。
十、加强残疾人维权服务工作。巩固和加强市、县、乡(镇)三级残疾人维权网络建设,强化残疾人法制宣传,消除贫困残疾人在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方面的各种障碍,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服务。
坚持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是帮助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条件、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让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作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分解细化任务,落实配套资金,夯实工作责任,抓好项目实施,切实把事关广大残疾人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好,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