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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档案局公开承诺书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17 11:20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档案执法行为,切实做好档案工作,使群众满意,树立我局的良好形象,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1、实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领导分工,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向社会公布查阅档案的工作流程,明确查档人员必备的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办理流程和收费标准。所有行政事务,实行阳光作业。

2、推行优质服务。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使用文明用语,力戒服务忌语。做到接待热情周到,服务耐心诚恳,实行“五个一”,即:“一张笑脸迎客、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颗诚心办事、一流业绩争先”的服务标准,达到“四个好”,即:“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的服务目标。

3实行首问负责制。办事人员到局(馆)查阅、咨询或办理有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将认真接待、解答、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减少办事环节,限时办理。

4、规范行政执法。 根据《档案法》和《陕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档案工作进行行政管理、业务指导、执法检查;市档案局查处违反《档案法》的案件,应 30个工作日完成,如情况复杂的,可延长60个工作日;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业务指导和咨询,凡能当场解决的业务问题,不能推诿拖延,不能当场解决的业务问题,承诺在五个工作日内解决。

5、加强队伍建设。严格遵守“九个严禁”的规定,严禁擅自离岗,酒后上岗,杜绝无故拖延不办、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6、坚持廉洁从政。禁止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为政不廉等违法违纪行为,认真做到廉洁从政、执法为民,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投诉电话:0915-3228309

单位地址:安康市香溪路枣树巷2

 

 

            O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