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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2-07-04 09:24 |
安档发[2012]24号
各县区档案史志局、市城建档案馆、市房产管理所产权产籍档案馆、市直各单位、中省驻安单位:
根据陕西省档案局陕档办发[2012]57号通知、陕档发[2012]11号通报、安档发[2012]20号通报关于切实加强档案安全管理的要求,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切实加强汛期档案安全管理。
目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加上近期的强降雨天气,洪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时常发生,市、县区档案管理部门、各类档案馆、市直单位、中省驻安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工作。一是要把汛期档案安全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及早准备,提前采取措施,确保档案万无一失。二是加强责任管理,使各项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有关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三是紧急行动,对档案库房、办公用房、院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危房、库房漏雨、排水不畅、洪涝、滑坡、泥石流等危及档案安全的因素,要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坚决消灭安全隐患。四是各县区档案史志局尤其要加强对各乡镇汛期档案安全的检查,确保不出现问题。五是如发生档案因灾受损情况,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并上报市档案局。
二、完善档案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各单位、县区档案史志局要高度重视档案安全工作,纳入单位的工作计划,列入领导的议事日程,做到档案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落实。各县区档案史志局、各单位档案机构要真正担负起保证档案安全的责任,强化档案安全工作的执行力,努力把各种可能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县区档案史志局、各类档案馆、各单位档案机构要结合档案工作的特点,建立健全科学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严格落实责任制,使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避免盲目性。
要切实加大对档案安全的投入,加强档案安全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不断增强抵御安全风险能力;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充足的消防设施、器材,保证疏散和消防通道畅通,定期检测、维护和保养。
切实加强对档案实体的安全检查,要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档案齐全完整,档案无丢失,档案全部入柜、入库,无乱堆乱放现象。
档案年度目标考核、档案年检、目标管理认证,以及各类档案评先中,凡是档案安全保管设施不完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又不纠正,发生档案安全问题的单位,要坚持一票否决。
三、加强档案安全信息交流。
各县区档案史志局立即组织开展对县区档案馆、县直单位、乡镇档案室档案安全工作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此项检查必须于7月底前完成,于8月5日前将组织检查的详细情况书面报告市档案局。市档案局将于8月份组织抽查。对未按时上报和抽查中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
市档案局将结合年检、目标管理认证等工作对市直单位进行档案安全执法检查。
检查的内容:领导是否重视档案工作;档案安全规章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进行过演练;安全防护设施、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签订有档案安全责任书,是否列入年度目标考核;是否进行过档案安全检查,有无记录;县区档案史志局组织的档案安全检查材料齐全;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档案实体安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二O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