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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4-09-29 15:11 |
2014年8月,由白河县人民政府交办,县档案史志局承办的清光绪十九年《白河县志》校注工作完成,形成校注本送审稿共15.4万字。
清光绪十九年《白河县志》校注本送审稿,以白河县综合档案馆馆藏清光绪十九年《白河县志》刻本为底本,以1986年白河县地方志办公室标点的清光绪十九年《白河县志》为参校本。在尽可能保持校注底本原貌的基础上,侧重于注释和错讹考略,采取脚注结合夹住的方法,注释历史实事、人物事迹、地名典故、字词解释、地理制度、典章礼仪、神话传说等,并进行错讹考证辨伪。
校注工作的完成,既保护传承了白河地方优秀传统文化根脉,又促进了白河旧志中地情资料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