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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17 10:31 |
李顺天(1915--1975.12):原名史景城,男,汉族,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杨谈乡石桥堡村人,初中毕业。1937年10月参加革命,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曲沃县委书记、中共白河县委(工委)书记、安康专员公署副专员、西安煤矿基建局副局长、陕西铜川煤炭工程公司党委书记兼经理、铜川市副市长、蒲城(铜川)矿务局局长兼党委书记、中共铜川市委书记、铜川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委员等职。1975年12月逝世,终年60岁。
他在抗日的烽火中投身革命,随解放大军从太岳区转战陕南又到关中,为人民的革命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做了大量工作。1948年6月至1953年4月,在任中共白河县委(工委)书记期间,为白河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彻底胜利、建立巩固全县人民民主新政权、恢复全县国民经济和加强党的建设等,做了大量开拓性、基础性的工作。
在抗日的烽火中投身革命
1920年代末,史景城在山西太原新民中学读书时,结识了共产党人薄一波,开始接受进步思想。1937年10月,在全面抗战的烽火中,史景城投身薄一波等组织领导的山西牺牲救国同盟会(简称牺盟会);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薄一波为其改名---李顺天,并随山西青年抗敌决死总队赴晋东南开辟抗日根据地;12月,受薄一波派遣任牺盟会曲沃中心区干事,开展抗日救亡和中共地下党等活动。李顺天以小学教员身份掩护,发展党员,建立党组织。历任曲沃抗日自卫队第二大队指导员、支部书记,中共曲沃县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县委书记等职。为抗战时期曲沃中共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壮大,做出了突出贡献。其间,由于石桥堡村深藏沟壑之中、群众基础好,且史家家底较殷实(有4排窑洞相连的院落和200余亩土地)。1942年8月,中共曲沃县委书记李顺天将县委机关迁至石桥堡村,石桥堡遂成为晋南抗战革命斗争的中心。他家曾为中共曲沃县委、中共曲沃特委(后改为晋豫地委、太岳区)、中共中央北方局联络总站驻地。石桥堡既担负着传递情报、向根据地转运物资、护送革命干部等重任,也保护过薄一波、聂荣臻、徐向前、陈赓等诸多领导人。村民兵昼伏夜出,参加大小战斗数百次,令日伪闻风丧胆。1943年,由于叛徒出卖,县委机关暴露。李顺天曾三次陷入绝境后侥幸脱险,可谓九死一生,调任中共垣曲县委城工部长。1943年8月,在日伪军的大搜捕下,中共曲沃县委机关被迫迁址新绛县城(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
抗日战争胜利后,曲沃被国民党阎锡山部抢夺占据。1945年10月,中共太岳区四地委重组中共曲沃县委(对外称太岳第四军分区西线工作队政治部),任命李顺天为县委副书记。按中共中央“争锋相对,寸土必争”原则,在曲沃进行发展组织、建立武装、发动群众和策反伪军起义等工作。通过李顺天等卓有成效地工作,曲沃的工作局面迅速打开。1947年4月5日至15日,中共曲沃县委、民主县政府领导组织民兵和支前群众,配合晋冀鲁豫野战军第4纵队13旅和太岳军区23旅,在晋南战役中夺取并解放曲沃。
随军“南下”,任职白河
1948年4月,李顺天任南下的太岳区干部大队队长,随解放大军转战到陕南;6月,接任中共陕南区第四分区白河县委书记。任职白河之际,正值陕南军区主力部队先后参加襄樊、淮海战役,暂时撤离白河等地。李顺天勇于任事、果敢坚定,在组织领导白河县党政军民与反扑白河的国民党反动势力相持月余后,按中共陕南区四地委命令,组织率领全县党政军民800多人胜利转移至郧白边界地区。又根据区党委指示,县委将撤至郧西、郧县的白河独立营和各区干队先后整编为“47团”和“白河县工作大队”,李顺天兼任政委,开展武装游击斗争和地方工作。1949年5月白河收复,新民主主义革命在白河取得彻底胜利。李顺天迅速领导组织全县军民投入到支援陕南解放前线、建立和巩固全县各级人民民主政权、恢复发展生产、剿匪反霸、召开各界代表会、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农业互助合作等工作。并在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中,推进全县的各项新民主主义改革和建设,为白河向社会主义过渡奠定了基础。
在斗争和工作中,李顺天体现出了熟谙党的政策与讲工作策略的结合,以身作则带动与善于调查研究、联系群众的结合,严以律己与关爱同志的结合。1948年10月,李顺天及时察觉到在南北峰、鲍家店一带土地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左”的偏差,要求制止“乱斗、乱杀、乱没收”等做法,讲究斗争策略,以免扩大打击面,侵害富农、中农的利益。12月17日,李顺天在郧西天河口主持召开县委各级干部会,总结工作,整顿干部纪律,学习贯彻陕南区11月颁布的《减租减息及调整土地条例》等文件。会议决定取消“47团”番号,恢复白河独立营;白河县的干部组成两个工作队,在县委领导下以“白河县工作大队”番号开展地方工作。通过停止土地改革,发动组织农民群众进行减租减息,及时纠正了这些“左”的偏差,既保护了贫雇农的利益,又团结了富农中农,安定了社会秩序,提高了党的威信。在全县土地改革运动中,李顺天又前瞻性地提出预留出公山、公房,以备建设需要,后留出的庙宇、祠堂大部分改为了校舍。
工作上,李顺天主持开会,常常是在露天地摆张桌子,他站在桌后讲,干部们席地而坐听。在听汇报、看材料后,都要亲自实地调查核实。一次,在四区店子沟村开展工作的干部吃了群众的花生、柿饼、核桃等。李顺天过问此事时,该干部汇报解释说:“群众说国民党抢我们的东西吃,共产党的干部来,我们穷人送东西,不吃就瞧不起我们穷人,工作无法开展”。听后,李顺天即到店子沟实地核实了解,该事确实如此。就在干部会上要求说:吃一点群众的东西是可以的,但要付钱并打条子说清,不能大吃大喝群众的血汗,不能吃了不付钱,解放军有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共产党的干部也有纪律,要时刻遵守群众纪律,注意搞好群众关系。“李书记批评人叫人心服口服,同事们怕他后,还想进一步亲近他!”这是与李顺天共过事的同志们的一致说法。1949年7月,中共白河县委新设立第六区分委(今白河县双丰镇)。为使新成立的六区工作迅速开展、少走弯路,李顺天亲自到六区坐镇12天,指挥全区的剿匪反霸、镇压反革命等各项工作。区上同志写给他的《报告》和信,看后都会逐个指出错别字,并写出正确的字。一次,李顺天的通讯员生病,李顺天不仅忙着找医生,而且亲自送茶送饭。
生活上,李顺天严以律己,从不搞特殊化。时实行供给制,李顺天就按标准把自己所吸烟的盒数记上帐,够了标准他就自己卷烟叶吸,从不超供给标准多吸一根纸烟。县委食堂每次吃肉改善生活,如果每人都有一份他就吃,若不够他就借故不吃。一次,李顺天到茅坪区宋家乡(今白河县宋家镇)检查工作。县委办公室提前给宋家乡带了信,该乡就杀了一头猪招待。李顺天不仅在宋家严厉批评了该乡领导,而且还在县委工作会议上专题究查此事,指出这种作法是党风不良的表现,严禁此类事情再发生。1949年10月,召开白河县城首届各界代表会后,有三位民主人士给李顺天送礼。李顺天热情招待了三位民主人士,对他们讲共产党和国民党的根本区别,讲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和纪律要求等。三位民主在受到教育中,了解明白了共产党人的崇高追求,增进了与李顺天的感情,主动拿回了礼物。1951年至1952年9月的全县 “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整风整党运动中,李顺天大会动员后,又带头检查自身的官僚主义作风,对土改中个别干部犯得损害中农利益、强令尼姑吃肉等错误,主动承担了领导责任。对一同志提“其爱人几次将馒头坯放在机关食堂的蒸笼里蒸,占公家便宜!”的意见,微笑着作答:“我平时对家属管教不够,从现在起立即改正!”
在支前中,至1950年1月镇坪解放,通过县委(工委)、县人民政府(民主县政府)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县动员和组织民工1.04万人参加担架队、运输队随解放大军转战安康、汉中战场。白河被陕南前线指挥部授予“支前模范县”,支前民工13人荣立一等功。同时,全县支援粮食4460石4斗(约折合66.91万千克),柴、草85.89万斤(约合42. 95万千克),香油2473.5斤(合1236.75千克)、食盐9765.5斤(合4882.75千克),款369.16万元(第一套人民币),草鞋2.75万双。
在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全县国民经济时期 ,面对百废待兴、奇缺各类干部的实际,李顺天为书记的中共白河县委(工委),一方面积极培养党员干部,选派他们参加上级各类培训;一方面先后在县内举办三期干部培训班,吸收白河各阶层知识分子、积极分子和旧职人员205人参训,发挥他们在各行各业中的作用。同时,通过1951年至1953年的整党建党,纯洁壮大了全县党员队伍,提高了全县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
结缘煤炭,铜川任职
1953年2月、3月,李顺天在工作笔记薄扉页分别把领导工作和群众工作总结为“通盘计划,妥善安排,具体检查,做好总结,交流经验。”和“认真向群众学习,听取群众的意见,把学习和听取到的东西结合起来,作为教导群众的理论。”1953年4月,李顺天调任安康专员公署副专员。1955年初,又调任燃料工业部西北煤矿基建局(7月改为煤炭工业部西安煤矿基建局)副局长,由此与陕西煤炭事业结缘。1957年6月,李顺天任煤炭工业部西安管理局铜川工程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1958年6月,当选陕西省铜川市副市长。1959年2月,任蒲白矿务局(今陕西陕煤蒲白矿业有限公司)局长兼党委书记,12月当选铜川市出席中共陕西省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1960年12月至1964年12月,历任中共铜川矿务局党委书记、铜川市委书记处书记、第一书记、书记。其间,1962年2月,当选渭南地区出席中共陕西省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1962年8月,当选政协铜川市第二届委员会主席。为陕西煤炭事业和铜川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主要参考资料:
1.白河县档案史志局编:《白河解放》党史专题资集。
2.《陕西省志•煤炭志》。
3.1996年版《白河县志》。
4.《曲沃革命遗址》。
5.吉振泰等编:《曲沃解放纪实》,中共曲沃县委党史研究室,山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2月。
(来源《陕西党史•人物春秋》2017年6期,作者单位:白河县档案史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