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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安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5-04 17:38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鉴于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人事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规定,现将调整后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汪小卫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局长
  副主任:尹继红 市总工会副主席
      周育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技工学校校长
      卢 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委 员:刘 锋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刘德育 安康军分区政治部组干科科长
      胡高琼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信息与基金监督管理科科长
      张 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与事业单位管理科(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科长
      刘晓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科长(院长)

  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聘任、解聘专职或兼职仲裁员;受理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育论同志兼任。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函〔2017〕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