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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1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26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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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201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安康市201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根据省下达我市2017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和我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2017年污染减排重点工作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和《安康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认真落实安康市“水十条”、“气十条”和“土十条”工作方案,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突出解决重点区域“冒黑烟”和沿江重点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问题。
(三)切实做好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违法行为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追责处理到位。
(四)认真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及时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风险事故。
(五)深入推进 “网格化”和“河长” 制的进一步落实,实现“网格员”和“河长”电话接通率、工作知晓率达到100%。
二、201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2017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上年分别削减1.5%、1.5%、1.4%、1.0%;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零增长。按照国家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办法,结合各县区污染减排现状以及2017年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各县区减排任务指标分解如下:
各县区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表
三、2017年污染减排重点项目
为顺利完成2017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确保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控制,我市将安排实施178个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其中水污染减排项目51个,大气污染减排项目89个,土壤污染减排项目24个,环境风险防范污染减排项目14个。
(一)大力推进污染源头控制。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强制性准入门槛和前置条件,严格落实《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全市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前置和减量置换,努力从源头控制污染物过快增长。控制煤炭消费增长速度,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2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通过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及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解决城市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民用散煤燃烧污染问题,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10万吨标煤以内。
(二)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禁新增“两高”行业产能,严禁产能过剩行业企业落户,加快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拆除陕西立新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化硅生产线,关闭岚皋县烛山食业生猪定点屠宰厂、金珠养殖场。以停产、拆窑、厂区平整修复为标准,淘汰取缔27家粘土砖厂和5家页岩砖厂,防止污染反弹。冬防期前完成中心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内39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拆改任务。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完成淘汰547辆黄标车和省下达的老旧车任务。
(三)强化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污染源治理。加强重点区域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完成紫阳县蒿 坪河流域、白河县白石河流域、旬阳县铅锌矿区、旬阳县汞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旬阳县、白河县和宁陕县要完成省下达我市年度重金属减排工作任务。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废水治理,制定造纸、化工、食品加工、制药(含皂素)、缫丝、果汁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完成巴山丝绢有限公司、汉阴浩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石泉宏鑫畜产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企业废水治理和清洁生产项目。推进有色、化工、水泥等行业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和大气污染治理,加大对安康市尧柏水泥有限公司、陕西金龙水泥有限公司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水泥脱硝效率,完成全市79家页岩砖厂“四有一达标”治理任务。
(四)持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染源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新建恒口、建民等8个城镇污水处理厂(站),日处理污水5.65万吨;启动江南污水处理厂迁建并开工建设,扩建安康市江北污水处理厂、石泉县污水处理厂,新增日处理能力3万吨;加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强化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完成白河、岚皋、镇坪县污水处理厂管网扩建。2017年底前,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完成21个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五)进一步提高农业源污染治理率。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10县区63个镇242个村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处理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继续深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防治,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综合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累计完成2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六)继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成安康邮政酒店等10家餐饮企业油烟净化治理,西汉高速宁陕服务区等7个加油站油气回收。启动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成安康市天禾绿色包装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包装印刷VOCs治理、陕西汽车集团旬阳宝通专用车部件有限公司表面涂装VOCs治理和众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8家汽车维修厂的汽车维修VOCs治理。
(七)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国家《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证管理,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汉滨区永林再生纸有限公司等两家造纸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和核发;2017年底前完成包括水泥、原料药制造、农副产品加工等13个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八)强化总量监管能力建设。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监管体系,安康市江华化工有限公司等8家总量刷卡企业现场端设备要与省主要污染物总量监管平台联网并正常稳定传输数据,实现污染物浓度和总量双控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减排责任。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污染减排相关工作,落实环保监管“一岗双责”规定,加强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同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污染减排工作格局。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各个环节的协调、指导、督促,努力推动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市上将定期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减排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调度, 并作为追赶超越季度点评的重要依据。根据工作重点和工作进展适时开展联合督查、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考核机制,把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对工作进度缓慢、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三)严格环境执法,完善环境监管体系。各县区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工作。全面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从严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对恶意偷排、屡查屡犯、超标超总量排污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综合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监测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及时公布企业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结果。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开展环境在线监测设施第三方运行,今年全市县一级污水处理厂都要实行第三方在线监测运营管理。提高监测数据的有效利用率,提升监测数据服务效能,做到及时准确、真实可查。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作为全面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要突出抓好重点行业、企业的宣传工作,引导企业自觉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技术革新,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加强“开放环保”、“信息环保”建设,对“两厂(场)”、重金属、化工等重点污染源环境信息数据以及违法案件处罚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1.2017年污染减排重点工作
2.2017年水污染减排项目
3.2017年大气污染减排项目
4.2017年土壤污染减排项目
5.2017年环境风险防范污染减排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7〕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