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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7年度审计(调查)项目计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24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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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审计局拟定的《安康市2017年度审计(调查)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2017年第四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
安康市2017年度审计(调查)项目计划
2017年全市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大力推进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市县镇村四级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统筹安排审计项目。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系统考虑安排各类审计项目。突出各级政府重大政策落实和追赶超越项目统筹,充分利用好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两个平台,加大不同审计类型项目的融合衔接,进一步增强审计项目的整体性和客观性。注重审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项目方案、组织实施的系统性。项目安排要把查处问题与促进发展,分析原因与推进改革、促进整改与推动问责,惩治腐败与促进廉洁、揭示风险与维护安全、促进公平正义与推进民主法治结合。
(二)加大资源整合,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加强计划统筹和资源整合,加大统一组织审计项目的份量,大力推行“上审下”、“交叉审”、“跟踪审”的有机结合、深度融合行之有效的审计组织方式。加大审计调查和专项审计力度,运用大数据技术审计方法,提高跨行业、跨项目、跨层次的数据关联分析能力,对热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做到点、线、面结合,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三)综合平衡,留有余地,有重点分步骤实现市、县、镇、村四级审计全覆盖。在摸准审计对象数据的基础上,科学编制中长期审计项目规划,制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留有余地、量力而行适度调整审计项目,增强计划项目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现四级审计全覆盖。
二、总体要求
围绕“保稳定、促发展、强整改、树权威”的总体要求,引领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正确把握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追赶超越、绿色崛起”,推动“三项机制”的落实。
(一)坚持依法审计,继续鼓励创新。树立法治理念,强化法制思维,做到审计程序合法,标准依法。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以是否符合中省决定精神、有利于促进创新、改革、发展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
(二)坚持实事求是,大力推动改革。把干部在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中央“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和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有效结合起来。
(三)坚持问题导向,揭示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以及国家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和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重大风险隐患等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骗取财政资金、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问题以及违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全面提升审计质量和工作水平。
三、2017年审计项目安排A、B、C计划
(一)中省安排的审计项目(A计划)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持续做好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促进政令畅通。重点关注“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积极财政政策、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重大履职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政策落地、有效发挥作用,坚决维护中央权威。2017年的审计项目均要把重大政策落实作为重要审计内容,一季度把扶贫资金、农林水专项资金、节能环保专项资金审计作为重点。
组织方式:根据省审计厅统一安排,对各地市实行上审下(交叉审);市审计局对各县区实行上审下(交叉审)。
审计时间:本项目为全年跟踪审计项目,市审计局按季度将审计情况于季末10日前报省审计厅汇总,跟踪审计和追赶超越审计的审计报告要主送上级审计机关、本级人民政府,作为季度点评依据。
2.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按照审计署统一组织,继续开展对全省、市、县区三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计。审计范围为2016年度,重大项目追溯到相关年度。资金范围包括财政安排的安居工程资金和支持安居工程的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专项建设基金及企业债券、银行中期票据等各类社会融资。业务范围包括安居工程(含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公共性租赁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及配套基础设施情况。重点是在调查掌握安居工程总体情况的基础上,揭示购买棚改服务和货币化安置、工程建设和住房分配使用、专项资金供应和管理使用等方面突出问题。揭示有无套取挪用专项资金,克扣截留补助补贴,以“保证金”名义乱收费,虚构融资服务、索要回扣等贪污受贿,以及非法加收融资中间费用等问题,以促进中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部署要求全面落实。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署统一方案执行。市审计局审计市本级,对各县区实行上审下(交叉审),由市审计局负责汇总上报省审计厅。
审计时间:2017年4月10日前完成。
3.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含移民搬迁资金)(署定统一实施)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提高扶贫资金绩效、保障扶贫脱贫如期实现目标,关注国家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政策实施、扶贫脱贫目标责任制落实,关注国定贫困县和连片贫困地区,易地搬迁项目资金筹集、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关注扶贫资金的效果,关注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效果,揭露存在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针对我省推行的“政府+供销社+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重点检查被投资企业给农户分红的公平性、真实性、合理性,揭示政策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组织方式:按署定方案统一执行,2017年一季度,审计署西安特派办审计汉滨区、省审计厅审计紫阳县。
审计时间:3月20日结束。
4.对自然资源资产利用保护情况和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利用情况离任审计(署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规,守纪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和集约利用及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依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按照“因地制宜、重在责任、稳步推进”的原则和审计署统一部署,今年开始全面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审计的对象主要是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重点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前后所在地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反应的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及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为基础,以其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为主线,对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情况进行审计。严肃查处资源毁损、重大生态破坏、重大环境污染、重大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审计中要探索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责任进行界定、利用保护情况评价和审计结果运用,为推进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组织方式:按省审计厅审计工作方案实施,市、县区审计局分别负责本级审计,市审计局负责汇总上报省厅。
5.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联网)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保障安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绩效、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障可持续性为目标,在摸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来源和分布的基础上,揭露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等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关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执行、业务管理和制度衔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关注基金保值增值情况,分析基金的可持续性,揭示制度性风险,推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制度贯彻执行和健全完善。
组织方式:按照全省方案统一执行。
审计时间:11月底结束。
6.地方信托机构2014年至2016年业务经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有效防范信托业务风险为目标,依法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审计监督。重点关注金融领域新业务、新市场、新动向。关注地方信托机构运营管理、风险管控、不良资产、表外业务等信托业务开展情况,对信托业务合规、合法性进行审计,揭示重大违法违规经营、非法集资和资产泡沫等问题,促进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安全高效的现代信托业务管理体系。
组织方式:按省审计厅方案执行,各县审计局根据本地情况,有针对性地对本级地方信托机构进行审计。
7.追赶超越目标完成情况审计(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通过审计查找追赶超越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促进追赶超越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和执行,确保追赶超越目标实现,落实省委“三项机制”,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关注追赶超越实施方案的制定情况;追赶超越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追赶超越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追赶超越“八大难题”破解情况;追赶超越涉及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追赶超越涉及资金的管理情况。
组织方式: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十地市交叉审计;市审计局组织县区交叉审计,全年下发一次审计通知书,分三个季度实施,各审计组于4月5日、7月5日、10月8日前提交审计报告。
(二)市定的重点审计项目(B计划)
1.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专项资金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突出“精准”,检查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突出“安全”,检查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突出“绩效”,检查精准扶贫目标实现和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组织方式:实行上审下(交叉审)
审计时间:5月20日前完成。
2.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公共资金运行和重大政策落实情况为主线,以监督检查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绩效性为核心,关注财税政策执行情况、政府预算体系完善情况、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重点关注地方财政收支缺口,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情况,维护财政安全。对地方财政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完善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进行审计,各县区审计局对本级政府财政、地税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5月底前完成。
3.财政决算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预算执行及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为基础,关注执行统一财税政策情况、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使用情况、财政体制运行情况和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注意把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审计与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围绕贯彻国务院新出台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管理的意见》,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行动态化、常态化的审计监督,推动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促进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透明度,接受人大监督。重点关注地方财政收支缺口,关注执行统一财税政策情况、中省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情况,延伸检查重点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情况等。要促进盘活存量资金,重点关注各级财政资金该投未投、该用未用和使用绩效低下等问题。对地方政府财政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对汉滨区政府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利用情况同步审计。
审计时间:11月底前完成。
4.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按照省政府颁布实施的《陕西省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和省人大的要求,市县区审计机关要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对2016年度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所列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着重检查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审计移送处理、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建议等落实情况,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的情况,积极向本级人大、政府上报审计整改结果。
组织方式:市、县区审计局自行组织。
审计时间:11月底前完成。
5.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为目标,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大力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围绕领导干部履行发展、环保、民生、安全、绩效、廉政等责任情况,确定不同岗位审计重点,着力揭示和反映重大违法违规、重大失职渎职、重大决策失当,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凡是涉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必须将其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审计。各县、区审计局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对村级组织和村委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试点。
组织方式:根据市委组织部委托,对1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各县区审计局按照同级组织部门委托情况组织实施。(详情见附表)
审计时间:10月底前完成。
6.重点投资项目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围绕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绩效、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建设的公共工程项目审计,开展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跟踪审计,重点关注项目落地、开工建设、资金到位等情况,关注立项决策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环节,关注投资项目规划布局、投向结构、投资效益等情况,揭示反映项目应开未开工、项目进展缓慢,以及重大违法违规等问题,促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绩效。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促进提高公共投资和公共资源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对市本级投资1000万元以上重点工程安康机场、城东大桥、东坝防洪工程、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市本级保障房工程、汉江大剧院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市本级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各县区审计局自选财政投入较多的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对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的各级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坚持进行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11月底前完成。
7.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公司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目标,重点关注损益真实性、企业负债、重大投资决策、重大物资采购、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本运作、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情况,严肃查处内外勾结、利益输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审计三户国有企业,县区审计局自行安排。
审计时间:11月底前完成。
8.深化对村级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保障财政资金投资效益,有效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惠民政策为目标,深化对村级财务收支全覆盖,有重点确定村长、村主任履行责任审计。重点关注财政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效益,关注各项惠农、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促进村级财务规范管理,有效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组织方式:市审计局主推、县区主导、镇办主责,具体由镇办实施。市审计局汇总村财审计报送市政府,总结经验推广。
审计时间:12月底前完成。
(三)预算执行单位内审自查和审计抽查(C计划)
以促进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健全内控制度,增强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市审计局对未纳入本年度A B计划的市级一、二级预算单位、本级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安排进行内审自查和审计抽查。自查重点是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各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市审计局对各单位自查结果进行全面抽查。各县区审计局自行组织实施。11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各审计项目组科学统筹,合理配置审计资源,优化搭配审计力量,既要确保完成计划任务,也要兼顾其他工作学习事项。原则上当年计划项目要按时完成,若确需调整或延期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各县区审计局在年度计划安排项目时,要结合实际,做到增加工作份量,合理控制审计数量,着力提高审计质量,尽量减少审计风险。
(二)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提高审计成果利用水平。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科学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明确细化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分工及相关工作要求等。要注重揭示重大违法违纪,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决策失当,重大管理漏洞,重大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要注重案件线索的查处力度,对审计中存在的疑点,要查深查透查细,寻找案件线索的突破点,以提高审计在反腐败促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综合利用审计成果,从宏观、全局的角度进行研究和分析,在“点”上着眼,“线”上深入,“面”上提炼,争取每个项目都有信息要点,重要项目出成果。
(三)加强计划执行全过程管理。认真执行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加强现场审计质量控制,完善大项目统一管理方式,明确各环节质量管理分工和责任,严格审计职责权限和审计程序。强化组织指导、协调和过程控制,及时跟踪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实施进展、资源投入和审计结果等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审计工作绩效。
(四)加强审计项目执行情况考核。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明确责任,深入实施现场检查审计进度情况和质量,并及时进行讲评通报,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促进作用,切实抓好审计项目各个环节有效落实。严格按照审计计划项目考核标准和时限要求,强化审计项目执行情况考核。
附件:安康市2017年度审计(调查)项目计划表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7〕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