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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20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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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安康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1]59号)和《安康市“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2017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报,就切实做好2017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形势
安康市境内山高、沟深、坡陡,断裂构造、易滑地层分布广泛,地质环境脆弱,在降雨、地震等因素触发下,可能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此外,一些老滑坡经降雨、地震、风化、新构造运动、人类活动等因素长期作用下,其发育的节理裂隙逐年变形加剧,可能复活,产生新的滑坡。强降雨、冻融作用以及不合理人为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
根据《安康市“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市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5623.52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3. 9%;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面积10129.93Km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3.05%;高、中易发区面积之和为15753.45Km2,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66.95%。据2016年动态更新数据库统计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3387处,共威胁20428户、107136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受持续强降雨和自然因素影响,2016年全市共发生了7起地质灾害,其中滑坡5起,崩塌2起,受灾536人,无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11万元。2016年,全市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累计1197场次,参加演练人数53577人;汉阴县、石泉县被国土资源部命名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全市地质灾害成功预报5起,共避免人员伤亡216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约598万元。
据安康市气象台汛期气候预报资料显示,预计2017年汛期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偏少1~2成,时空分布不均,其中西部部分地区降水略偏多, 6月、7月、10月略偏多,有阶段性的强降水。有3~4次区域性暴雨天气,多雷雨天气和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 8月上、中旬有20天左右的中等伏旱;秋季降水量较常年略偏多,有一次秋淋天气。汛期平均气温较常年平均值略偏高,预计有2~3次区域性高温天气。结合全市地质灾害特点、隐患点稳定状况和市气象台对2017年全市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预计局部地区暴雨可能造成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二、防范重点
(一)重点防范区域。主要分布在县城、集镇、人口密集的居民点和交通沿线等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以浅层堆积层滑坡为主,崩塌、泥石流较少,多为人类工程活动和降雨引发产生,灾害严重,应重点防治。主要分布地段为:汉江及支流沿线、月河北岸低山区、汶水河、堰坪河、岚河、旬河、南江河、竹溪河等交通主干线两侧;宁陕县四亩地镇蒲河沿岸;宁陕县江口镇-广货街镇旬河、江河沿岸局部地区及G210、S102沿线;宁陕县筒车湾镇-梅子镇汶水河流域沿岸;宁陕县城关镇及堰坪河流域及其支流沿线;宁陕县龙王镇-太山庙镇沿池河流域局部地区;汉阴县-汉滨月河北部低山区沿线;石泉县两河镇-饶峰镇-城关镇沿饶峰河流域,石泉县-汉阴县-紫阳县-汉滨区-旬阳县-白河县所处汉江河谷及其支流沿线两岸人口密集区;岚皋县佐龙镇-平利县八仙镇岚河沿岸;旬阳仁河口镇-城关镇旬河沿线;平利县老县镇-大贵镇-洛河镇黄洋河沿线;镇坪县南江河-竹溪河-毛坝河沿线河谷区;白河县城关镇-构扒镇-卡子镇-茅坪镇-双丰镇-仓上镇等局部地区。
(二)重点防范城镇。根据灾点数量、威胁人数及地质环境综合分析,重点防治城镇包括:汉滨区瀛湖镇、流水镇,宁陕县城关镇、江口镇、龙王镇,石泉县饶峰镇、城关镇、池河镇、喜河镇,汉阴县漩涡镇,紫阳县蒿坪镇、城关镇、高滩镇、红椿镇,岚皋县城关镇、南宫山镇,旬阳县城关镇、蜀河镇、吕河镇、赤岩镇,平利县八仙镇、兴隆镇、大贵镇,镇坪县城关镇、曾家镇,白河县城关镇、茅坪镇、构扒镇、西营镇、冷水镇、麻虎镇。这些城镇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口集中,在降水、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下,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
(三)重点防范交通干线。铁路:襄渝线安康-七里沟段、紫阳-毛坝关段、旬阳-白河段;西康线小河-安康段;阳安线石泉-恒口段。
公路:包茂高速安康境内沿线;十天高速旬阳-白河段、石泉-西乡段;京昆高速宁陕段;国道G316安康-旬阳-白河段;省道S207安康-岚皋-镇坪段;省道S308镇坪-平利-安康段;省道S310紫阳-麻柳段,安康-瀛湖旅游专线、安平高速公路等。
(四)重点防范矿山及集中开采区。紫阳县瓦板岩矿区、旬阳县公馆河流域群采汞锑矿区、旬阳县南沙沟铅锌矿区、汉滨区石梯重晶石矿区、旬阳县关子沟流域铅锌矿区、紫阳县明华煤矿区、宁陕县潼鑫矿区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铺钼矿区、宁陕县东洋矿业有限公司花岗岩矿区、岚皋县东岭瓦板岩矿区、平利县八仙镇金鸡河瓦板岩矿区、平利县城关镇马咀板岩矿区、岚皋县平溪河竹园湾建筑石料用玄武岩矿区、镇坪县茅坪煤矿区、旬阳县构元镇任家沟铅锌矿区、旬阳县白柳镇野猪洼铅锌矿区、旬阳县构元镇甘沟铅锌矿区、紫阳县蒿坪镇百盛煤矿区等。
还应重点加强对所有露天开采矿山的监测和预防。其它矿区若有大量不合理堆放的弃渣,也有可能产生同样的地质灾害。
(五)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我市目前已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选择17处作为2017年度省、市级重点监测点,对其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提出了应急防治措施,明确负责人、责任人、监测人等(详见附表)。
(六)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预测。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2017年预计地质灾害相对集中发生的时间段为6月至9月,在降水作用下极易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因此,在这段时期需加以重点防范。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制定防灾预案和应急预案,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重点任务
根据《安康市“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5—2020年)和2017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2017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是:
(一)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善应急预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现状以及降雨、洪水等趋势预报,结合本辖区1:50000地质灾害详查成果,及时编制并发布以重要地质灾害防治区域及重点防范期、人员避险转移路线、防灾减灾措施、应急措施及监测预防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以2016年底全省动态更新数据库的数据为准。及时修订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监测防范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健全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汛前将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抢撤方案”制定完成,确保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户,逐点落实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实现“两卡”和“预案”的全覆盖。针对本辖区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要在滑坡、崩塌、泥石流易发区段设立警示标志,禁止受威胁对象进入危险区,有效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气象局,要在汛期继续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进一步实施地质灾害短时、临近预警预报,及时提供有效的预报预警信息。
(三)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积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演练、国土资源部门应急联动演练等形式多样的演练活动,提高受威胁群众防灾避险能力及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应急避险指挥组织协调能力。
(四)加强巡查、应急调查及隐患点监测。应急办、防汛办、气象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相互配合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汛期险情巡查、应急调查等制度。汛前各县区要认真开展辖区内隐患点、危险区域的巡查、排查,夯实防治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完善更新群测群防信息;汛中要实地查看隐患点的变化情况、警示标牌设置情况、并检查监测记录,检查群测群防责任落实、宣传培训到位、防灾措施部署、“两卡”发放、监测人员上岗等情况;汛后成立核查组,深入开展群测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动态更新核查工作,并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及时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变化情况,捕捉灾害发生前的特征信息,为正确分析和预报灾情提供科学依据。
搬迁避让是山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最行之有效的治本之策。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列为重点搬迁对象,结合陕南避灾搬迁工程进行搬迁,根据不同地质灾害类型,可采取相对应的防治措施。
(五)加快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各县区要加快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努力实现以省地质灾害应急平台为枢纽,以市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为节点,县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为端点。重点实现预报预警、信息报送、综合研究、决策支持、远程会商、应急指挥等主要功能。要进一步落实、健全、更新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充分发挥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在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处理、应急管理与咨询、调查评估与认定、决策建议、制度制定、教育培训等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响应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财政预算和专项防治经费,完善防治制度,全力以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协作配合。财政、住建、扶贫、教育、民政、交通、国土、水利、环保、农业、卫生、公安、安监、气象、电力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段、点)重大工程、交通沿线、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对地质灾害隐患做出预测、预警、预报;切实做好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城镇规划、新村建设、陕南移民安置点、矿产开发、水电站等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防御第一关。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工程,督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采取预防治理措施;相互通报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实现资料共享。国土、气象、广电、通讯、多媒体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机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入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逐级建立健全防灾责任制,层层落实防治责任,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培训。按照《陕西省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安康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干部群众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县级、镇级、村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通过模拟现场的抢险救灾的应急处置,达到全面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的目的。
(四)强化应急处置。严格应急值守,领导带班和灾情速报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发现临灾险情,要立即组织应急调查,确认险情,迅速采取避让、应急处置措施。出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在立即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迅速上报上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
安康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0915-3200633,传真:0915-3200633。
附件:《安康市2017年度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发〔2017〕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