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20 11:08 |
整改任务清单
问题和事项 |
整改要求 |
责任单位 |
整改时限 |
备注 |
一、陕政办发〔2015〕95号文件落实有待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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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县政府对“陕政办发〔2015〕95号”文件缺乏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安排部署 |
各县区政府根据“陕政办发〔2015〕95号”“安政办发〔2016〕5号”“安政办发〔2016〕198号”文件,结合本县区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文件 |
各县区政府 |
2017年5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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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别部门服务意识欠缺,主动作为积极性不够,管理职责不明确,使得相关文件不能够有效落实和贯彻 |
明确规划、住建部门在宽带网络建设方面职责 |
市规划局、市住建局负责 |
2017年5月2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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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个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民用建筑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程》(陕西省工程建设标准DBJ/T61-59-2010),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和广电设施要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立联席会议、项目清单共享、项目验收备案、光纤到户联合检查等联合工作机制 |
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市宽带网络建设推进办公室、电信安康分公司、移动安康分公司、联通安康分公司、广电网络分公司、铁塔安康分公司 |
市规划局、市住建局于2017年5月20日前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办法。 各责任单位持续推进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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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别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违反规定,阻碍通信运营商进入小区,剥夺住户选择权 |
电信、移动、联通宽带网络平等进入汉滨区水景湾小区 |
汉滨区政府、市住建局、市宽带网络推进办公室、电信安康分公司、移动安康分公司、联通安康分公司 |
2017年6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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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泛宣传基站电磁辐射科普知识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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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宣传的不到位,致使很多群众,甚至个别政府公务人员对基站的电磁辐射都没有科学的认识,找种种借口和理由阻挠基站建设,造成4G通信基站的选址难和建设难 |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短信等媒体及讲座、彩页、宣传栏、条幅等载体,广泛宣传基站辐射科普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能科学认识基站电磁辐射,支持通信铁塔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
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无线电管理处、铁塔安康分公司、电信安康分公司、移动安康分公司、联通安康分公司等单位负责,安康日报社、安康电视台、安康广播电台、市政府网站配合 |
5月20日前制定出具体宣传方案。持续推进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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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出现群众拦阻基站施工等问题时,不能主动出击,积极宣传,消除热点问题,而是坐等群众投诉后,才出面解释 |
建立协调通报机制,在铁塔和通信基站建设施工前,铁塔公司和通信运营商向市、县环保部门告知建设计划,环保部门会同铁塔公司等基础电信企业向拟建站址周边群众做好宣传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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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区域开放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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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省相关文件要求,各市县政府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带头落实文件精神,加大对公共区域的免费开放力度,提高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速度 |
对规划建设通信设施需使用相关单位公共空间、建筑、设施的,各级各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应积极支持,除有特别规定外,应免费开放和共享 |
市级各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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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和单位站位不高,认识不足,没有做到公共区域免费开放(如:旬阳县国税局) |
旬阳县国税局在办公楼顶免费开放通信基站建设空间 |
旬阳县政府、市国税局、铁塔安康分公司 |
5月2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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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PDF原文:安政办函〔2017〕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