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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01 17:40  
 
安节办发〔2017〕5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2017 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各级公共机构要按照我市“发展升级、绿色崛起”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为主线,以节约增效为目标,围绕实施绿色行动和绿色工程,构建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制度机制,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实现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水耗同比 2016 年分别下降 2.5%、2%和 3%的目标。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
  “十二五”期间我市共有 6 个单位成功创建国家级节约型示范单位,5 个单位成功创建省级节水型示范单位,3 个单位申报创建省级节约型示范单位。2017 年要继续做好“第三批国家级-2-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陕西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陕西省节水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强与水利、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挖掘创建潜力,拓宽创建范围,做到“县县有示范”,加大市级部门及学校、医院的创建力度,总结创建经验,开展学习交流,提高创建水平,扩大示范影响,通过逐步普及节能示范带动全社会节能。
  二、强化公共机构节能检查督导
  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配套政策和制度标准,量化、细化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指标,加大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分值占比,强化节能日常检查监督。各级公共机构要分解下达“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总量目标,明确 2017 年能耗下降绝对值及百分比。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和对重点用能行业和单位的监督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带头执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不断提高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精细化水平,开展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
 三、积极开展公共机构绿色行动
  全面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绿色办公行动”、“绿色照明行动”、“绿色采购行动”、“绿色出行行动”、“绿色食堂行动”、“绿色信息行动”和“绿色文化行动”等八大绿色行动。严格新建建筑节能评估审查,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倡导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推广办公电子化,全面开展公共机构办公区域绿色照明工程,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引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应用,推广节能-3-节水餐饮设施设备,加强数据机房能耗监控和管理,广泛开展节能宣传。
  四、稳步实施绿色节能改造工程
  积极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推动公共机构开展分布式太阳能屋顶光电、光热项目,推广应用节水器皿,开展办公区配电、空调、数据机房等重点耗能设备节能改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通知》精神,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严格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中执行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在单位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充电设施,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 10%。
  五、强化能源资源消费计量统计
  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指导,开展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网络培训工作,指导做好 2017 年各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采取从基层抽检水、电、油原始票据方式,不断加强统计数据的审计工作,完善能源资源消费信息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通报机制。推进各县区和市级单位推广使用能耗统计信息软件报送能耗数据。
  六、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培训
  推进公共机构绿色文化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发挥生态文化熏陶人、引导人、感染人、激-4-励人、塑造人的作用,引导干部职工关注生态环保、参与节能减排、践行绿色生活,养成绿色消费行为习惯。积极参加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培训,组织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面授培训,进一步扩大公共机构节能影响力
  2017 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各级公共机构要坚持主动作为、创新方式、深挖潜力,着力推进节能增效;坚持全程覆盖、重点推进、分类指导,发挥市场机制和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安康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

| 责任编辑:张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