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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14 16:3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抓好 2017 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贯彻落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7 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各分管领导要把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牵头抓总,认真谋划,统筹推进。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安各单位“一把手”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
  二、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紧扣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按“跳起来摘桃子”要求,抓紧制定推进实施方案,明确量化目标、责任主体、序时进度和保障措施,2 月 25 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3 月底前完成公开承诺。
  三、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建立台账,加强重点任务落实和责任单位履职情况督查。结合追赶超越季度点评,定期组织汇总评比、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市级主要媒体公开通报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评比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进度滞后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7 年 2 月 13 日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

 

  经安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为:生产总值增长 10.5%,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 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1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 13.5%,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 6%,新增城镇就业 2 万人,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 9%和 10%,万元 GDP 能耗下降3%,303 个贫困村 15.7 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现就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一、扩大总需求,积聚发展新动能
  1.实施“千亿投资”工程,抓实 220 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 350 亿元。(市发改委牵头,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创新政府投融资方式,加快补齐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的短板。(市财政局牵头,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加快 750 千伏输变电工程和农村电网改造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市发改委牵头, 安康供电局、 地电安康分公司、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4.加快平镇和安岚高速、国省干线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抓好汉阴凤凰山隧道等项目前期工作。(市交通局牵头, 相关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5.加快汉江综合整治、月河补水、洞河水库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市水利局牵头,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6.加快瀛湖治理项目建设。(汉滨区、 紫阳县、 岚皋县政府,市水利局、 农业局、 国土局、 规划局、 安康水电厂、 瀛湖生态旅游区分工负责)
  7.加快光网城市建设。(市工信局牵头, 市发改委、 无线电管理处、 电信公司、 移动公司、 联通公司、 铁塔公司、 广电网络分工负责)
  8.加快光纤到村建设。(市工信局牵头, 市扶贫局、 电信公司、 移动公司、 联通公司、 铁塔公司、 广电网络分工负责)
  9.实施 127 个产业项目,年度投资 120 亿元。(市发改委牵头, 各有关部门、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0.抓好天贸物流城、钒氮合金二期、建筑模块装配等重大产业项目。(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市规划局、 住建局、 国土局分工负责)
  11.抓好旬阳烟厂技改、旬阳电站项目建设。(旬阳县政府负责, 市发改委、 移民局配合)
  12.抓好白河电站项目建设。(白河县政府负责, 市发改委、移民局配合)
  13.推进移民搬迁项目。(市国土局、 搬迁办牵头, 市扶贫局、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4.统筹推进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市住建局牵头, 市财政局、 国土局、 规划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5.抢抓中省政策机遇,适应市场需求,切实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提升项目谋划水平。(市发改委牵头,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6.加强银企对接,拓展融资渠道,新开工 PPP 项目 15 个以上。(基础设施项目由市发改委牵头, 公共事业项目由市财政局牵头, 市金融办、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7.围绕提高供给质量,快速跟进信息技术发展,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推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快速成长。(市工信局牵头, 市科技局、 商务局、农业局、 林业局、 供销社、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8.大力培育信息经济,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网络宽带、“多表合一”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市工信局牵头, 电信公司、 移动公司、 联通公司、 铁塔公司、 安康供电局分工负责)
  19.务实推进与上海复星、阿里巴巴、中兴、太极等企业合作。(市工信局、 招商局、 商务局、 发改委、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石泉县政府分工负责)
  20.力促高新区电子信息、大数据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市工信局、 商务局、 招商局分工负责)
  21.培育远程医疗数字服务新业态。(市卫计局负责, 市发改委、 工信局配合)
  22.培育网上文化娱乐数字服务新业态。(市文广局负责, 市发改委、 工信局配合)
  23.鼓励发展分享经济,突出交通出行、生活服务、知识技能等领域,支持企业、个人依托互联网搭建共享平台,推动营销模式变革和闲置资源转化。(市发改委牵头, 市工信局、 商务局、人社局、 交通局、 文广局、 卫计局分工负责)
  24.发展壮大消费经济,加强城市商圈、商业综合体、各类专业市场及配套设施建设。(市商务局牵头, 市发改委、 规划局、住建局、 工商局分工负责)
  25.加快推进天一城市广场项目。(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规划局、 住建局、 国土局分工负责)
  26.加快推进恒口 500 万吨货场项目。(恒口试验区管委会牵头, 市规划局、 住建局、 国土局、 汉滨区政府分工负责)
  27.加快推进汉城国际商业街项目。(市商务局、 公安局、 监察局、 招商局、 汉滨区政府分工负责)
  28.加快高新金融服务聚集区建设,积极创建绿色金融示范市,促进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业态发展。(市金融办牵头, 人民银行、 银监局、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29.积极培育“文化+”新业态,新增规上文化企业 15 户,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 15%。(市文广局牵头, 市工信局、 商务局、统计局、 统计调查队分工负责)
  二、聚焦融合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30.以信息技术为核心支撑,推进与工业生产的融合应用,增强工业整体竞争力。支持中科纳米、先进储能、帝奥电梯等企业加强研发,延长产业链条,提升终端产品品质。(市工信局牵头,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1.以推进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支持奥邦锻造、南水汽配、通用机械等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生产系统集成化和关键产品智能化水平,培育市场竞争新优势。(市工信局牵头, 市发改委、 科技局分工负责)
  32.适应个性化、多样化需求,开拓创新,主动出击,在培育 3D 打印、无人控制技术、高端智能装备、物联网基础设备等特色产业上求突破。(市工信局牵头, 市科技局、 电信公司、 移动公司、 联通公司、 铁塔公司、 广电网络分工负责)
  33.加强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帮扶,实施降低企业成本行动,打好减税降费、简政放权、银企合作组合拳,激发市场与资本活力。(市工信局牵头, 市监察局、 审计局、 农业局、 商务局、 财政局、 金融办、 国税局、 地税局、 政务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34.培育规上工业企业 40 户、产值过 5 亿元企业 10 户。(市工信局牵头, 市发改委、 统计局、 统计调查队、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35.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富硒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以茶叶、魔芋、生猪等产业为重点,加强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每个产业培育 2-3 户龙头企业、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和专业技术人员。(市农业局牵头, 市工信局、 林业局、 供销社、 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分工负责)
  36.以包装饮用水产业为重点,加强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培育 2-3 户龙头企业。(市工信局牵头, 市质监局、 商务局、 招商局、 科技局、 水利局、 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分工负责)
  37.加快富硒食品产业园建设,依托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和富硒产品开发与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务实推进与科研院校合作,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力促在富硒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加工技术等领域出成果、见成效。(市科技局牵头, 市农业局、 科技局、 林业局、 质监局、 安康学院、 富硒产品研发中心分工负责)
  38.建立富硒产品可追溯和全过程质量安全体系,加快制定最严谨的富硒食品安全标准。(市食药监局牵头, 市工信局、 农业局、 林业局、 水利局、 质监局分工负责)
  39.积极创建国家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市农业局、 商务局、 食药监局、 林业局、 质监局分工负责)
  40.加快农村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业”计划,构建多业态、多功能的现代农业体系,促进农林旅游融合发展,多环节多层次增加产业效益。(市工信局牵头,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41.强化全域全景和融合发展理念,推动旅游与特色城镇、美丽乡村、现代农业、文化体育融合,完成 4A 景区整改提升和凤凰山景区等 10 个旅游项目策划规划。(市旅游局牵头, 市住建局、 扶贫局、 农业局、 文广局、 体育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42.突出抓好中心城市“一江两岸”、瀛湖文化旅游产业基地、秦岭、巴山等景区景点提升建设,积极推动南宫山创建 5A 景区。(市旅游局牵头, 市住建局、 文广局、 体育局、 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43.加快推进汉江生态观光旅游带和文化旅游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等重点项目,支持争创全域旅游发展示范县。(市旅游局牵头, 市文广局、 农业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44.加快推进月河川道现代农业休闲园等重点项目。(市农业局牵头, 市旅游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45.打造“十镇十村百户”示范典型。(市扶贫局牵头, 市旅游局、 交通局、 农业局、 林业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46.加快发展大健康产业,构建以富硒食品、自然养生、健康养老、康养服务、体育运动等为支撑的健康产业体系和服务体系。(市发改委牵头, 市卫计局、 农业局、 文广局、 体育局、 旅游局、 民政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47.建设亚高原训练中心和特色运动小镇。(市体育局牵头,市发改委、 国土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48.培育生态康养产业集群,打造区域健康产业发展示范区。(市民政局牵头, 市发改委、 卫计局、 旅游局、 体育局分工负责)
  49.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中介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商贸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培育限上商贸企业 45 家,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84 亿元。(市商务局牵头,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50.对标一流的国家高新区,围绕建设创新创业示范区、高新产业聚集区和现代城市新区,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建设力度。(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市发改委、 国土局、 规划局、 住建局、 教育局、 卫计局、 体育局、 文广局分工负责)
  51.实施智能终端电子信息、小巨人产业园、天贸物流城二期等 30 个总投资 120 亿元的产业项目,加快金融服务聚集区、硒谷动力创业园等建设进度。(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市发改委、 工信局、 科技局、 金融办分工负责)
  52.提升 7 个国字号“众创空间”和创业孵化园功能,增强自主创新和引领创新能力,在经济增长、财税收入、进出口等方面提高对全市的贡献率。(市科技局牵头,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 农业局、 工信局、 商务局分工负责)
  53.围绕镇级市、建制区的目标定位,坚持多规合一、产城融合思路,突出抓好生态农业、文化旅游、商贸物流等重点产业发展,加强恒口古镇保护开发。(恒口试验区管委会牵头, 市发改委、 民政局、 国土局、 住建局、 规划局、 环保局、 农业局、 文广局、 商务局、 汉滨区政府分工负责)
  54.推进阳安铁路复线、安康机场、月河综合整治、移民搬迁等重大项目建设。(市发改委牵头, 市机场办、 水利局、 国土局、 恒口试验区管委会、 汉滨区政府分工负责)
  55.紧扣“湖城一体”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深化开放合作,强化选商选资。(市发改委牵头, 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 汉滨区政府、 旬阳县政府、 市住建局分工负责)
  56.加快旅游综合服务区、金螺岛、玉兴岛、翠屏山庄等项目建设。(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牵头, 市旅游局、 国土局分工负责)
  57.加快吉河绿色康养休闲区建设。(市民政局牵头, 市国土局、 汉滨区政府分工负责)
  58.推进水上竞技运动设施、帆船赛艇运动基地、沿湖马拉松和自行车赛道建设。(市体育局牵头, 市国土局、 水利局、 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59.围绕“梦幻瀛湖”策划夜间游乐项目,促进旅游、文化、体育深度融合,彰显湖光山色、梦幻水乡独特魅力。(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牵头, 市旅游局、 林业局、 体育局、 文广局分工负责)
  60.协同汉滨、岚皋、紫阳加强瀛湖湖泊治理,确保水质安全。(市环保局牵头, 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 汉滨区、 岚皋县、紫阳县政府分工负责)
  61.严格规划管控,严惩乱批乱建。(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牵头, 市规划局、 住建局、 国土局分工负责)
  62.围绕撤县设市、工业转型和城市品质提升,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运营,培育壮大先进制造、新型材料、生物制品、包装饮用水等产业,全面提升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水平,努力在率先发展中走前列、树标杆。(旬阳县政府负责, 市民政局、 住建局、 发改委、 科技局、工信局等分工配合)
  63.县域工业集中区要进一步完善规划,统筹空间、规模、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生态布局,实施错位发展,在土地集约节约、标准化厂房建设和配套服务上下功夫,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企业落地。(市工信局牵头, 市发改委、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 恒口试验区管委会、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64.“飞地经济园区”要进一步完善规划,统筹空间、规模、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生态布局,实施错位发展,在土地集约节约、标准化厂房建设和配套服务上下功夫,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企业落地。(市发改委牵头, 市工信局、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 恒口试验区管委会、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65.严格按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供应土地,防止圈占土地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市国土局牵头, 市发改委、 工信局、 农业局、林业局分工负责)
  66.宁陕、紫阳、岚皋、镇坪、白河 5 县要加强“飞地经济园区”规划管控和配套建设,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发展成效上比干劲、争一流。(市发改委牵头, 市工信局、 招商局、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 恒口试验区管委会, 宁陕、 紫阳、 岚皋、 镇坪、白河县政府分工负责)
  67.现代农业园区要以绿色、循环农业为发展方向,把扩大富硒农产品供给作为重点,深入推进“五个一”提升工程,加快与二、三产业融合,培育一批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壮大职业农民队伍。(市农业局牵头,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68.完善农业园区包联贫困户工作机制,每个省级园区至少包联 120 户、市级园区不少于 60 户、县级园区 30 户,带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市农业局牵头, 市扶贫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负责)
  三、建设品质之城,释放新型城镇化潜力
  69.围绕“湖城一体”,系统谋划瀛湖-中心城市-安康湖(汉江旬阳库区)一体化发展,融合山水、人文等元素,打造城在湖中、湖城一体的特色旅游观光区。(市发改委牵头, 市规划局、住建局、 交通局、 农业局、 林业局、 旅游局、 文广局、 体育局,汉滨区政府、 旬阳县政府、 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70.规划建设“一江两岸环江百里”,统筹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运动、亲水体验、休闲观光等重点工程,建设环江自行车和国际马拉松赛道。(市发改委牵头, 市规划局、 住建局、 旅游局、文广局、 体育局、 汉滨区政府、 旬阳县政府、 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71.强化特色小镇理念,坚持规划引领,以基础配套、功能提升为切入点。(市发改委牵头, 市规划局、 住建局、 国土局、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72.推进张滩、县河、石梯片区发展,建设城东新区。(汉滨区政府牵头, 市发改委、 规划局、 住建局、 国土局分工负责)
  73.实施安康大道、江北大道、环城南路改造和黄沟、七里沟、石张大道、西坝防洪工程建设,加快西津公园、东坝内环路及排涝工程、汉江公园三期、黄洋河公园等项目建设。(市住建局牵头, 市规划局、 国土局, 汉滨区政府、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74.实施瀛湖大道改造。(汉滨区政府牵头, 市规划局、 住建局、 国土局、 交通局、 林业局、 体育局、 文广局、 环保局分工负责)
  75.继续实施“退公还公”,用三年左右时间整合腾退一批市、区机关单位公共资产,全部用于绿地、停车场、健身休闲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市公产局牵头, 市政府办公室、 规划局、 住建局、 国土局、 城管局、 汉滨区政府分工负责)
  76.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综合批发市场、客货运站(场)和优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资源向江北和城东新区转移。(市规划局牵头, 市工信局、 商务局、 交通局、 教育局、 卫计局、 文广局、 体育局、 公产局分工负责, 汉滨区政府组织实施)
  77.推进中心城市第二水源地建设,启动江南污水处理厂搬迁扩建。(汉滨区政府牵头, 市发改委、 规划局、 住建局、 环保局、 国土局、 水利局分工负责)
  78.有序推进东坝、西坝、西关、兴安、高井、东关等片区棚改,完成 2.6 万户棚改任务;加快实施金州路、兴安路二期和巴山路、金州北路、中心广场和城区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加快张岭、火车站等片区棚改。(市住建局牵头, 市规划局、 国土局、城管局, 汉滨区政府、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79.依法实施最严格的规划管控,停止江南建成区新的住宅开发项目土地交易和规划审批,停止江南城区除危房改造之外的私人建房审批,严控江南城区开发建设强度。(市规划局牵头,市国土局、 住建局, 汉滨区政府、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80.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乱占土地。(市国土局、 汉滨区政府、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81.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乱搭乱建。(市规划局、 住建局、 国土局、 城管局、 汉滨区政府、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82.城市规划区内禁止秸秆焚烧。(市农业局牵头, 市环保局、汉滨区政府、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83.城市规划区内禁止粘土砖生产。(市国土局牵头, 市环保局、 汉滨区政府、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84.城市规划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机动车鸣笛,适时启动江南主城区禁行摩托车。(市公安局、 城管局、 供销社、 工商局、 商务局、 汉滨区政府、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85.城市规划区内禁止违法土葬和乱埋乱葬。(市民政局牵头, 汉滨区政府、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86.实施长春路项目。(市住建局牵头, 市规划局、 国土局、汉滨区政府分工负责)
  87.实施月河快速干线项目。(市交通局牵头, 市国土局、 汉滨区政府分工负责)
  88.实施北环线项目。(市规划局牵头, 市国土局、 住建局、汉滨区政府分工负责)
  89.实施机场干线项目。(市机场办牵头, 市国土局、 规划局、住建局、 汉滨区政府分工负责)
  90.实施医养中心项目。(市卫计局牵头, 市规划局、 国土局、住建局、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分工负责)
  91.实施工人俱乐部项目。(市总工会牵头, 市规划局、 国土局、 住建局、 汉滨区政府分工负责)
  92.实施体育运动场馆、青少年足球运动中心项目。(市体育局牵头, 市规划局、 国土局、 住建局、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93.实施新罗公园、鹭湾中央公园项目。(市住建局负责, 市规划局、 国土局、 文广局、 汉滨区政府分工负责)
  94.在机场、高铁站区域内规划建设客(货)运中心和专业市场。(市发改委牵头, 市规划局、 住建局、 国土局、 交通局、商务局、 工商局、 汉滨区政府、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95.积极推进空港新城、月河口汉江大桥、游客综合服务中心、科技馆、美术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项目前期工作。(市发改委牵头, 市交通局、 旅游局、 科技局、 文广局、 教育局、 汉滨区政府、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96.统筹月河川道城镇带、汉江生态经济带和县城、重点镇、新型社区以及美丽乡村建设,以“三区两园”和“飞地经济园区”为支撑,以中心城市为龙头,以石泉、汉阴县城和恒口试验区为节点,加快月河川道区域一体化发展。(市发改委牵头, 市规划局、 住建局、 国土局、 工信局、 农业局, 安康高新区、 恒口试验区、 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 汉滨区、 石泉县、 汉阴县政府分工负责)
  97.深入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坚持“一镇一特色”,力促 2 个以上特色小(城)镇纳入国家支持计划。(市发改委牵头,市规划局、 住建局、 国土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98.加快 16 个全国重点镇、1 个省级示范镇、3 个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市规划局牵头, 市发改委、 住建局、 国土局、旅游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99.加快 12 个县域副中心镇建设。(各县区政府负责)
  100.加快 4 个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市质监局牵头, 市住建局、 规划局、 国土局、 旅游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01.加强汉滨双柏、旬阳湛家湾、石泉长兴等传统古村落保护。(市文广局牵头, 汉滨区、 旬阳县、 石泉县政府分工负责)
  102.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抓手,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九大工程”。(市住建局牵头,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03.抓好 10 个旅游扶贫示范村建设。(市旅游局牵头,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04.抓好 10 个标准化中心社区建设。(市民政局牵头,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05.探索建立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相统筹,权力、责任、投入相一致”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市编委办牵头, 市规划局、 住建局、 国土局、 城管局、 汉滨区政府分工负责)
  106.完成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坚持市区一体,推动重心下移,权责一致,高效联动。(市编委办牵头, 市发改委、 国土局、 规划局、 财政局、 城管局、 汉滨区政府分工负责)
  107.依法治理道路交通、市场经营、市容环境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创建安康大道、高新大道、滨江大道、金州路、兴安路、解放路、大桥路、育才路 8 条文明示范街区。(市城管局牵头,市工商局、 公安局、 规划局、 住建局、 汉滨区政府、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08.坚持教育引导、示范引领、严格执法相结合,持续推进“城市文明提升”行动计划。(市城管局牵头, 各有关部门、 汉滨区政府、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 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 汉滨区政府分工负责)
  四、统筹开放合作,增强改革发展内生动力
  109.发挥 1.3 万安康籍海外华人华侨资源优势,加强与美国派克威尔、澳大利亚班优等国际友好城市合作,力促在欧洲、中亚地区再建立 1 至 2 个友好城市。(市政府办〔 外侨办〕 牵头,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10.积极筹建安康二类口岸和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吸引境外投资,推动安康特色产品走出国门。(市商务局牵头, 市政府办〔 外侨办〕、 发改委、 工信局、 农业局、 林业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11.深化与毗邻城市、友好城市、对口支援地区和中省帮扶单位、科研院校交流合作,继续推进驻华和驻外使节安康行活动。(市发改委牵头, 市科技局、 人社局、 教育局、 外侨办、 安康学院、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分工负责)
  112.牵头开展汉江流域水质保护、生态经济发展等区域性主题研讨和文化交流、体育赛事等活动,提升安康影响力。(市发改委牵头, 市环保局、 文广局、 体育局分工负责)
  113.分批选派千名公职人员到党校(行政学院)、高校等机构和发达地区培训学习。(市人社局负责)
  114.以企业家、产业大户、职业农民、村组干部为重点,组织千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乡土人才走出去学习培训。(市人社局牵头, 市工信局、 商务局、 农业局、 林业局、 水利局分工负责)
  115.探索建立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单位编制人事动态管理办法和重大贡献奖励激励机制,落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措施。(市编委办牵头, 市人社局、 科技局、 教育局、 卫计局、 文广局、 体育局分工负责)
  116.大力引进优质企业、优秀人才、先进技术和装备,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市招商局牵头, 市工信局、 人社局、 科技局分工负责)
  117.实施重大招商项目攻坚行动,积极促成央企、陕企和优秀民企走进安康,主动对接安康籍在外企业家回乡创业;抢抓军民融合发展的机遇,力促军工企业投资安康。(市招商局牵头,市发改委、 工信局、 商务局、 科技局分工负责)
  118.积极跟进“互联网+”“健康中国”等国家政策,在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文化旅游、现代物流、金融、新能源、大健康以及文化、体育等产业领域,深入研究、深度策划和推介一批优质项目。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 500 亿元。(市招商局牵头,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19.持续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建立柔性引才机制,探索引进高端人才和专门人才的特殊措施,让更多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来安创业。(市人社局牵头,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依托资源优势,打造绿水青山生态典范
  120.持续推进“绿化安康”行动,加强天然林保护,提升退耕还林质量,完成造林绿化 50 万亩。(市林业局牵头,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21.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严守耕地红线。(市国土局牵头,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22.突出沿江、沿河集镇社区和城乡结合部,扩大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覆盖面,确保汉江水质稳定达标、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市住建局牵头, 市环保局、 水利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23.加大“气化安康”“电能替代”力度,加快推进改电改气,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市发改委牵头, 市住建局、 环保局、安康供电局、 地电安康分公司、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24.发挥全省山林经济示范效应,加强生态产品有效供给,壮大绿色循环产业,培育生态经济新业态。(市林业局牵头,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25.严格执法监管和监测预警,突出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 监察局、 农业局、 林业局、 水利局、 国土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26.围绕建设汉江绿色生态廊道,坚持和完善“河长制”,推动全民和全社会参与水污染防治;加强汉江综合治理、重点流域水质监测和地下水资源、自备水源管理,实施月河整治和丹治Ⅲ期工程。(市水利局牵头, 市环保局、 林业局、 住建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27.打好“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组合拳,稳定保持空气质量全省领先。(市环保局牵头, 市发改委、 工信局、 公安局、 规划局、 住建局、 林业局、 农业局分工负责)
  128.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行农业测土配方施肥,开展工业能耗减量行动,实施公共机构节能计划,推进中心城区和区域范围内垃圾焚烧利用。(市环保局、 农业局、 工信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汉滨区政府、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29.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坚决守住蓝天绿地,精心呵护一江清水,让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市环保局牵头, 市考核办、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六、办好民生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130.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和移民搬迁,力促每个贫困村有一项主导产业、一个专业合作组织,务实推进电商、旅游、光伏扶贫和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市扶贫局牵头, 市国土局、 农业局、 商务局、 发改委、 财政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31.建立移民搬迁市县镇三级领导抓点、责任部门包联工作机制,加强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完成移民搬迁 6.3万户 17.8 万人。(市国土局牵头, 市扶贫局、 农业局、 林业局、商务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32.加大教育扶贫推进力度,确保每个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坚决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市教育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33.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加大金融扶贫投入,解决好农村交通、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滞后和贫困群众安全住房等突出问题,加快光纤宽带进村入户,借助互联网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市财政局牵头, 市扶贫局、 发改委、 金融办、 交通局、 农业局、林业局、 水利局、 工信局、 安康供电局、 地电安康分公司、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34.完善和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及配套措施,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移民搬迁户、城镇“零就业”家庭等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社会保险全覆盖。(市人社局牵头,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35.加强科技资源统筹,建立适应科技创新需求的人才管理和收入分配机制。(市科技局牵头, 市人社局、 编委办、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36.统筹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义务教育标准化、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和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岚皋、紫阳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验收;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市教育局牵头,安康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市发改委、 财政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37.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综合医改试点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中有养、医养互助、签约服务等模式,加快构建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市卫计局牵头, 市民政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38.加强公共文化阵地和人才队伍建设,抓好汉调二黄、紫阳民歌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与对外文化交流,推动建立南水北调中线城市文化联盟。办好第十七届汉江龙舟节。(市文广局牵头,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39.以筹备第十四届全运会为契机,完善城乡体育设施,积极发展体育产业,促进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发展。(市体育局牵头,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40.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实施“雪亮工程”,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市公安局牵头,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41.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实施道路交通、危化物品及其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城镇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开展城镇老旧住房、农村危房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市安监局牵头, 市公安局、 工信局、交通局、 住建局、 规划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42.突出抓好防汛、防火和地质、气象灾害防范及应急处置,提升科学防灾减灾能力。(市水利局、 公安局、 林业局、 国土局、气象局、 规划局、 应急办、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43.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完善联动协作机制,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市信访局牵头, 市政府办〔 法制办〕、 综治办、 公安局、司法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44.实施劳动力就业促进、大学生创业创新、能人返乡创业“三大行动计划”;在北京、西安等地开展安康籍大学生返乡创业对接活动,力促更多安康籍在外企业家和大学生回乡创业。(市人社局牵头, 市科技局、 招商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45.办好中国创新挑战赛和“圆梦安康”创客大赛,建立“双创”带头人激励机制,提升众创空间和创业孵化平台功能,争创省级创业型城市。(市人社局牵头, 市科技局、 财政局、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46.新增城镇就业 2 万人,免费技能培训 2.5 万人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4 亿元。(市人社局牵头,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47.组织开展传统文化、文明礼仪、法律知识进基层、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市文广局、 教育局、 司法局、 农业局、 民政局分工负责)
  148.加快安中高新分校、市一小高新分校建设,实施安康中学改扩建。(市教育局牵头, 市发改委、 规划局、 住建局、 国土局、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49.加快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建设。加快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一校两中心”建设,争创省级示范高职学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牵头, 市发改委、 财政局、 教育局、 规划局、 住建局、国土局、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50.加快高新初级中学、高新幼儿园建设。(安康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市发改委、 财政局、 教育局、 规划局、 住建局、 国土局分工负责)
  151.实施汉滨高中、初中和枣阳小学等学校改扩建。(汉滨区政府牵头, 市教育局、 财政局、 规划局、 住建局、 国土局分工负责)
  152.推进市委党校二期建设。(市委党校负责, 市住建局、财政局、 规划局配合)
  153.新建和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 235 所,选派千名优秀教师参加国内外培训(境外培训 50 人左右)。(市教育局牵头,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54.推行县镇医疗服务一体化和责任医生团队“茨沟模式”,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医疗、医药、医保联动,提高社区医疗服务能力;新建和改造提升 3 个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市卫计局牵头, 市发改委、 财政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55.加快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牵头, 市发改委、 财政局、 教育局、 卫计局、 规划局、 住建局、国土局分工负责)
  156.加快汉滨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汉滨区政府牵头, 市卫计局、 规划局、 住建局、 国土局分工负责)
  157.建成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和市中心医院、中医院全科医生培训基地,整合中医资源建设秦巴区域中医诊疗中心。(市卫计局牵头, 市规划局、 住建局、 国土局、 汉滨区政府、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58.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提升远程会诊系统覆盖面和服务水平;选派千名优秀医务工作者参加国内外培训(境外培训 50人左右)。(市卫计局牵头, 市财政局、 工信局、 人社局、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59.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借助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模式,打造“文化大本营”服务品牌;实施文化人才“十强百优”计划,重点支持创作 10 部文艺精品;改造提升图书馆 5 个,新增图书 5 万册。(市文广局牵头, 市人社局〔 公务员局〕、 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60.加快汉江大剧院建设。(市规划局牵头, 市财政局、 住建局、 国土局、 文广局分工负责)
  161.加快香溪书院建设。力促院地共建图书馆、西城文化广场建成投用。(市文广局牵头, 市规划局、 财政局、 住建局、 国土局、 安康学院分工负责)
  162.加快移民博物馆建设。(市国土局牵头, 市规划局、 财政局、 文广局分工负责)
  163.推进汉江公园提升改造。(市住建局牵头, 市公产局、规划局、 国土局分工负责)
  164.推进市体校提升改造;规划建设汉江全民健身长廊、市体育运动公园、银龙湾运动休闲中心、朝阳沟山地自行车赛道、瀛湖水上竞技运动设施及帆船赛艇基地。(市体育局牵头, 市规划局、 住建局、 国土局、 汉滨区政府、 宁陕县政府、 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65.规划建设安康档案馆、美术馆。(市发改委、 规划局负责)
  166.完善县级“三个一”体育设施,打造城镇社区 15 分钟健身圈。(市体育局牵头,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67.启动中心城市“四网同线”改造,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实施供水排水、雨污分流、污水处理等项目。(市住建局牵头, 安康供电局、 地电安康分公司、 电信公司、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铁塔公司、 广电网络公司分工负责)
  168.实施翠屏路、泸康大道、西津公园、北门广场等项目建设。(市住建局牵头, 市规划局、 国土局、 汉滨区政府、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69.实施汉滨文化活动中心项目。(汉滨区政府负责, 市规划局、 发改委、 住建局、 国土局分工负责)
  170.加大气化工程推进力度,力促中心城市和 9 县城气化率分别达到 90%和 60%。(市住建局牵头,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71.结合“一江两岸”、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干道建设,完善电力、通讯、供排水以及便民广播、治安警务、运动健身、绿化美化等配套设施。(市住建局牵头, 市文广局、 公安局、 体育局、林业局、 城管局、 安康供电局、 电信公司、 移动公司、 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分工负责)
  172.加快城区公共场所、大型商圈等重点区域免费 WIFI 全覆盖。(市工信局牵头, 市发改委、 商务局、 电信公司、 移动公司、 联通公司分工负责)
  173.拟将香溪洞风景区改为香溪公园并免费向市民开放。(市编委办、 财政局、 住建局、 旅游局、 城管局、 汉滨区政府、瀛湖生态旅游区分工负责)
  174.聚焦民生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消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让生产经营者不敢心存侥幸,让违法犯罪者付出高昂代价。(市工商局牵头, 市质监局、 公安局、 监察局、 农业局、 食药监局、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75.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推出 10-20 个放心消费先进单位、示范街区、诚信企业和消费者满意企业(店铺)。(市工商局牵头, 市质监局、 食药监局、 工信局、 农业局、 商务局分工负责)
  176.在媒体设立“曝光台”,广泛发动群众监督,让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等消费欺诈行为无处藏身,让“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成为安康品牌。(市工商局牵头, 市质监局、 食药监局、 安康日报社、 安康电视台、 安康人民广播电台、 市政府网站分工负责)
  177.坚持把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加快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市农业局牵头, 市食药监局、 林业局、 工信局、 工商局、 商务局、 质监局分工负责)
  178.全面治理“餐桌污染”,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市食药监局牵头,市农业局、 林业局、 工信局、 工商局、 商务局、 质监局分工负责)
  179.针对中心城市拥堵问题,强化市区一体,突出重点区域和主要路段,加强综合执法管理。(市公安局牵头, 市编委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交通局、 城管局、 汉滨区政府、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80 启动安康大桥北桥头、香溪路口、七里沟等交通组织建设;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再投放公共自行车 1000 辆;全力推进停车场建设,新增停车位 1000 个。(市住建局牵头, 市规划局、国土局、 公产局、 汉滨区政府分工负责)
  181.积极创建公交优先发展示范城市,建成江南公交总站和高新区长途汽车站,新投放公交车 100 辆,延伸加密公交班次,积极发展观光公交,推动公交向小区和背街小巷延伸,提高覆盖面和准点率。加强农村道路安防设施建设,提高通达性和安全度。(市交通局负责, 汉滨区政府、 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 恒口试验区管委会、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82.严格管控摩托车、电动车和各类代步车辆,坚决整治不守交规、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行为。(市公安局牵头,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交通局、 城管局、 质监局、 文明办分工负责)
  183.推进 15 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0 个农村幸福院和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完善低保、五保、医疗等救助体系。(市民政局、 残联、 汉滨区政府、 安康高新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184.分年度将全市 2.49 万户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和“失独”家庭纳入特别救助范畴。(市卫计局负责)
  185.整合助学项目和资金,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市人社局负责, 市教育局配合)
  186.推动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全覆盖,决不让一个学龄儿童因贫困失学,决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上不了大学。(市教育局牵头, 市扶贫局、 民政局分工负责)
  187.确保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一个不少地接受免费技能培训。(市教育局牵头, 市人社局、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分工负责)
  七、务实推进政府自身建设
  188.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模范,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安康。(市司法局牵头, 市政府法制办、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89.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行政许可标准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编委办牵头,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90.建好用好市县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系统,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效能。(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牵头, 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191.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政府网站、网上信访、市长信箱等平台建设,推进“安康发布”等客户端提质扩面。(市政府新闻办、 市政府网站、 市信访局分工负责)
  192.继续推行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公开承诺。(市政府督查室牵头,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93.深化行政效能建设,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推行订单式、精准式、并联式服务,用“明规矩”打破“潜规则”,让“办事不求人”成为常态。(市监察局、 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分工负责)
  194.全面落实政府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从源头上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市监察局牵头, 各县区政府、 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公文PDF原件:安政发〔2017〕7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