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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16 11:23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安康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
(2016-2020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77号)精神,为实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2020年目标,明确我市“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或超过10%。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1.全面推进基础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实施好13年免费教育政策。增强中小学生的创新意识、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中小学科技水平大幅提升。更新中小学科技教育内容,实施新的科学课程标准。培养中小学生创新思维和创作能力,增强知识产权意识。鼓励高中阶段开设多种形式的科学选修课程和通用技术课程,增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教学的知识渗透、融合。开展“走出去、请进来”研究性学习,通过“大手拉小手科技专家进校园”、中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活动,不断提升学生的探究能力。
  2.推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和科普工作。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科技教育,发挥课程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科技教育进课堂、进教材。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大学生转变就业择业观念,开展“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鼓励高校建立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充分发挥高校科协、科技社团作用,开展学术交流、普及科学技术、传承先进文化、举荐优秀人才,促进高校与社会、科研与生产、科技与经济的结合。
  3.重视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防灾应急、身心健康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将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高校科学营、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森林体验、科学影像节等活动作为青少年科学教育、科普活动的重要成果展示平台。深入开展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等活动,鼓励中小学校开展科技学习和实践活动,推动实现科技教育活动在所有中小学全覆盖。
  4.推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加大对教师的科学教育培训力度。对中小学校开展科技活动进行量化评估,并列入学校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继续教育、评价、考核、激励机制。
  分工:由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地震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妇联等单位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农业综合服务站(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在农业科技培训中的作用,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星火科技培训等,构建现代职业农民教育网络,切实开展职业农民、农业实用技术、信息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基层农技人员、农业电商、知识产权等培训,创新农学结合模式,建立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鼓励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组织承接职业农民培训等科技服务。
  2.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传播科学理念,反对封建迷信,大力普及绿色发展、安全健康、耕地保护、防灾减灾等科技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绿色殡葬意识,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之春”宣传月、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开展群众性、基础性、经常性的农村科普活动。
  3.加强农村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精心组织科普示范县(市、区)、科技进步县(市、区)创建活动,不断丰富拓展科普惠农工作领域。实施“十百千万”工程,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增强服务能力。
  4.积极推进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加大对循环农业、创意农业、生态农业、精准农业和智慧农业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利用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建设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农业科技服务、农业管理执法、农业电子商务等四大信息服务工程,支持物联网等新型信息技术示范应用,推进农业生产智能化、精准化。
  分工:由市农业局、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通过组织开展报告、讲座、培训、交流会、研讨会等活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成长提高。
  2.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教育培训。实施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技工学校、职业学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体系,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和创业培训,把科技培训与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密结合,突出从业技能和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深入开展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加大妇女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大进城务工人员和失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大力开展家政培训、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等活动,将绿色发展、安全生产、知识产权、健康生活、心理疏导、防灾减灾等作为主要内容,发挥企业、科普机构、科普场馆、科普学校、妇女之家等作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开展培训。积极开展面向进城务工人员的维权知识培训及面向失业人员的生理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增强其就业、工作、职业转换能力以及参与社会生活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分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单位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执政水平、科学治理能力、科学生活素质,大力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科学理论的教育,宣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开展科技革命、产业升级、生态环境保护等前沿科技知识的专题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的培训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2.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完善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机制,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领导干部和各级各类公务员教育培训“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鼓励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通过网络培训、自学等方式强化科学素质相关内容的学习。在干部培训教材建设中强化新科技内容的编写和使用,编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应知必读科普读本。
  3.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科学执政能力建设。将提高科学素质、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列为创建学习型机关、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在公务员的选拔录用中体现科学素质内容。把树立科学精神、增强科学素质、培养环保意识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和班次,引导、帮助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不断提升科学管理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
  4.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办好安康大讲堂、专家科技讲座、科普报告、院士专家咨询服务等各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活动,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科学发展趋势,拓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视野。
  分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局、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单位参加。
  (五)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加强科技教育师资培训和研修。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加强教师科学素质能力培训,推动各地加大对科学教师以及相关学科教师的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科技教育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2.推进各类人群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结合不同人群特点和需求,不断更新丰富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内容,切实提升教材质量,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吸引力和互动体验性。将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重视新媒体科学教育资源的开发。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及环境保护、节约资源、防灾减灾、安全健康、应急避险、科学测量等内容,纳入各级各类科技教育培训计划。
  3.加大科技教育与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中小学尤其是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大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农村中学科技馆、少年科普馆、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力度,充实科学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图书、多媒体等科普资源。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场馆、职业学校、青少年宫等各类机构积极参与科技教育和培训工作。
  分工: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单位参加。
  (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1.广泛开展社区科技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科技之春”宣传月、科技周、全国科普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三秦书月、世界气象日、世界环境日、防灾减灾日、安全周等主题科普活动平台,开展社区燃气用电安全、电梯安全以及社区居民安全技能、老年人急救技能等各类应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继续开展和谐社区、科普示范社区、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能力。面向城镇新居民开展适应城市生活的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活动,帮助新居民融入城市生产生活。
  2.着力构建社区科普新格局。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中切实加强社区科普工作,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动科普示范社区蓬勃发展。倡导和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相关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形成社区科普工作的合力。发挥党员先锋岗、工人先锋岗、青年文明岗、巾帼文明岗以及在社区有影响和号召力人士的带动作用,加强社区科学文化建设,助力和谐社区、美丽社区建设。
  分工:由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等单位参加。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1.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计划。建立“安康科普”官方微博、微信和网络科普社区,将数字科技馆、安康科普网统一整合,与科普中国导航建立链接,以科普中国服务云为依托,个性化推送针对性、权威性较强的科普内容,建立全面系统、实时发布、精准推送网络科普体系。
  2.推进科普内容资源建设。推出更多有知有趣有用的科普精品,引导群众树立健康生活理念、了解保健养生知识、掌握体育健身方法等,让科学知识在网上和生活中流行。支持广大科技人员以及从事科普编创、科技传播等专业机构和社会力量,共同策划、制作、出版科普挂图、科普图书等出版物,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科普作品创作。
  3.融合拓宽科技传播渠道。开展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计划,引导市级新闻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推动科技宣传报道做精做深。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和传播,促进各成员单位科普资源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鼓励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喜闻乐见的适合在网上和电视、广播电台同步传播的科普作品,增加播放时间和传播频率,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增加科普内容或增设科普专栏。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科普内容、渠道、平台、经营和管理上深度融合,实现包括纸质出版、网络传播、移动终端传播在内的多渠道全媒体传播。
  分工: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市科协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参加。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推进现代科技场馆建设。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科学规划与推进安康科技馆建设。着力推进各县(区)建设综合性、现代化和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场馆等科普设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以科普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或产业科普场馆,充分发挥现有科普场馆功能。
  2.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继续培育发展社区益民服务站和农村科普惠农服务站,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科技大院等重点项目,增加科普图书、挂图、声像资料以及有关展示设备的数量和比例,丰富科普教育内容。依托现有资源,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林业、地震、气象等行业类、科研类和社科类科普教育基地。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宫、自然保护区、动植物园、主题公园、旅游景区、地震台站等增强科普教育功能。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
  3.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开发开放。推动高校、科研机构、科技社团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科技类设施,推动高端科研资源科普化,充分发挥气象台站、重点实验室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高端科研设施的科普功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对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车间)或展览馆等,推动建设专门科普场所。
  分工: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参加。
  (九)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加强基层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社团、新型农民学校、农广校、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活动站等组织,培养农村实用科普人才。依托社区科普大学、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社区科普活动站等,培养根植基层的社区科普人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企业团委、职工技协、院士专家工作站、研发中心等作用,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结合科技教育、科技竞赛和课外科普实践活动,突出在义务制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科普场馆、青少年宫等建立校内校外专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
  2.加强科普专门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开设科技传播与普及专业课程或课题,培养专业科普人才。
  3.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推动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社团组织,开展科普志愿者交流、培训、经验推广等工作。建立健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科普志愿者动员机制,发展应急科普志愿者队伍。
  分工:由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文化文物广电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参加。

  三、组织实施和保障条件

  (一)组织领导。
  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按照政府主导、科协牵头、部门协作共同推进的原则开展。市政府负责领导全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分工安排,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相关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担负重点任务牵头工作的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文物广电局要加强对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查,协作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科协要履行好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做好日常沟通联络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高标准、高效率、高要求部署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形成政府多部门整体联动、相互协作、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格局。
  各级政府负责领导实施当地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为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定期评估、督查,全面推进本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二)保障条件。
  加大经费投入。市政府每年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任务,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安排所需经费。县区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建立稳定增长的科普财政投入机制,通过众筹众包、项目共建、捐款捐赠、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加大考核力度。健全完善考核监测评估体系,总结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理论指导和工作绩效评价。市委、市政府把科学素质纲要实施纳入对县区和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市科协每季度通报一次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年终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三)统筹进度。
  启动期:推动和指导各地制定本地“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发挥各牵头部门具体协调作用。
  2017—2019年推进期:针对薄弱环节,继续完善工作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及时监测评估,确保任务目标的完成。
  2020年总结评估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估,对“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公文PDF原件:安政办发〔2016〕2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