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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我们在行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05 14:38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是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部署开展的宣传活动,今年12月1日至7日是第二个“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深入推动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12月4日上午,安康市档案馆馆长邱志华带领党员干部在四楼会议室学习《宪法》。


    会后,党员干部纷纷表示,以此次宣传周活动为契机,掀起学法、懂法、守法的新高潮,人人要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并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